- 地方高校产学研合作研究
- 郭丽君 李尚群 刘辉
- 9588字
- 2025-02-21 17:43:01
第二节 科学社会学视野下的大学产学研合作
科学社会学即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在当代社会科学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美国社会学家R. K.默顿于20世纪30年代开创了经典的科学社会学,科学建制、科学规范以及科学共同体等问题是经典科学社会学的重要议题。产学研合作的问题自然也是一个科学社会学问题。科学社会学同样有很多的局部和微观理论,如行动者网络理论、信用循环理论、科学的社会建构论等,都能够为大学产学研合作提供某种解释与说明。
默顿于1942年发表的《科学的规范结构》是一篇科学社会学的经典文献,在文中提出了著名的“默顿规范”。所谓默顿规范就是默顿基于对科学史与科学个案的考察,提炼出了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时应当遵守的规定与准则。默顿本人也把这些规范作为科学的精神特质,本质上这些规范代表了一种理想,或者说某种价值追求。默顿写道:“科学的精神特质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彩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综合体。这些规范以规定、禁止、偏好和许可的方式表达。借助于制度性价值而合法化。”这些规范如果进一步被科学家认可、遵循、内化,就会转化为科学家的良心与态度。默顿之后,现代科学似乎有了一种明确的可以言说的精神气质,并且这种精神气质在引导和支撑着科学的发展与繁荣。默顿认为,科学的制度性目标就是扩展知识,而必要的科学规范能够有效地促使目标的实现,因而这些规范也就成了制度上的必需规范。
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是由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等组成的一个规范体系。这不仅是一个学术上的规定,也是一个道德上的规定。关于普遍主义规范,默顿写道:“纽伦堡的法令不能使哈伯制氨法失效,‘仇英者’也不能否定万有引力定律。沙文主义者可以把外国科学家的名字从历史教科书中删去,但是这些科学家确立的公式对科学和技术却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纯种的德国人或纯种的美国人,最终成就如何,每一项新的科学进展的获得,都是以某些外国人从前的努力为辅助的。普遍主义的规则深深地根植于科学的非个人特征之中。”默顿的普遍主义规范意味着科学应坚持一种纯粹理性和客观的标准,并且能够适合,也能够应用到任何文化语境。种族、国家、宗教、社会地位、阶级立场、个人品质、性别等科学家的个人与社会特征,都不能成为拒绝或接受某个科学理论的原因。
关于公有性原则,默顿认为,“科学上的重大发现都是社会协作的产物,因此它们属于社会所有。它们构成共同的文化遗产,发现者个人对这类遗产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默顿同时解释了科学的公有原则与科学理论的命名规则、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的遗产等之间的关系。默顿认为,以科学家的名字来命名一个科学理论,如哥白尼体系、胡克定律、哈雷彗星等,只是代表了一种记忆和纪念,或者说对科学家本人的尊重和承认,并没有声明某种特权。科学家对自己的科学发现如果有某种财产权的话,那就是获得应有的承认与尊重。因而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之争不可避免,但是这不会动摇科学知识作为公共财产的地位。如果考虑到科学家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来从事科学研究的,那么科学遗产将使许多科学家从中受益,科学家经常以这种方式来与前辈科学家们进行合作,科学的公有性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总之,科学的公有性原则意味着科学家不能保守秘密,科学不能成为“私人财产”。
默顿阐发的第三个规范是无私利性。无私利性同样也是科学的一种基本的制度性控制方式,在默顿看来,无私利性不是一种动机标准,而是一种制度性标准。“其实,能够说明科学家的行为特征的,是对大量动机的制度性控制的不同模式。因为一旦制度要求无私利的行动,遵循这些规范是符合科学家利益的,违者要受到惩罚,而当这个规范受到内化之后,违者就要受到心理煎熬。”在默顿看来,科学家很少有欺骗行为,并不一定是因为科学家有较高的道德水平。更大的可能性在于科学的公众性与可检验性,以及科学家对同行负责的态度等与众不同的特性。似乎是科学本身特有环境与氛围迫使或引导科学家必须正直。总之,无私利性是科学的一种制度性要素,在无私利规范的规约下,学院科学家对人类利益充满无私关怀之情,甚至具有某种人类性情感,因而具有不同寻常的道德情操。学院科学家从事研究是出于一种诚实的纯学术动机,而不是追求某种商业价值。至于有人出于个人的私利目标盗用了科学权威,这并不能影响科学的无私利性原则。
有组织的怀疑是默顿所设想的科学的第四种精神特质,按他自己的说法,有组织的怀疑即是科学的方法论要求,也是制度性要求。这里的怀疑主义并不等同于哲学上的怀疑论,也不等同于社会学上的相对主义,是“按照经验与逻辑的标准把判断暂时悬置和对信念进行公正的审视,业已周期性地使科学陷于与其他制度的冲突之中”。科学家经常会接触各种理论,参与科学的生产与传播,科学家需要对各种研究成果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评价,这也是科学事业正常发展、科学研究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所以科学奉行同行评议,这是一种对科学质量的制度性控制,能有效保证科学诚实可靠。科学期刊应当只发表经过严格的同行专家评判的论文,同行专家坚持科学的公共标准,对整个科学共同体负责。公开争论是另一种怀疑主义实践,科学家经常卷入各种公开的争议之中,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是争论的主要场所,有时期刊也经常开辟争鸣性的专栏来为科学争论提供阵地。
默顿规范表明,科学是一种的规范化建制,科学家被抛入一个制度性的规范中。科学的实践要受到默顿规范的引导与控制,也正是因为这种引导与控制,才使科学能够正常而有效地运行。约翰·齐曼用这样的话语对默顿规范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默顿规范的特殊优点是,它们强调了直接影响个体的实践和原则,并真正将科学与其他建制和行业区分开来。这确实显得既真实又重要,科学家的行为通常并不像间谍——要保持自己的行为隐秘;也不像宗教教派的成员——要接受教主的权威;也不像店主——要推销他们的货物以赚得生活费;也不像古董商——其最好的商品都是旧的二手货;也不像军人——其职责是服从。科学文化由于这些差异表现出特色并形成结构。”值得一提的是,齐曼认为默顿的科学规范体系中还有“独创性”这一条,所以他说,科学家不能像古董商一样,把旧的二手货作为最好的商品。
科学史表明,直到19世纪中叶,科学才逐步走向专业化和体系化,以科学为专门职业的职业科学家群体开始出现,科学演变成为一种严明而精致的社会活动,并开始融入广阔的社会时空之中,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正如约翰·齐曼所描述的,“学者被期盼从事原创性的研究工作,出版著作和发表论文,了解本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努力使自己变成公共知识领域的国际权威,指导研究生和博士后助手的科研工作,保证他们的工作和学术水平经受得起匿名的评审和同行的公开批评,在他们的学会中担任学术委员会理事、杂志编辑、审稿人等,寻找研究经费以支持自己及同事的研究工作,参加各种学术大会、专题研讨会、研究会和其他种种会议,硬着头皮做和听不计其数的学术报告,就自己和其他的研究要求咨询和接受风雅但很深刻的专业问题,等等”。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科学研究的模式和科学家的行为必然要发生某种变化。默顿规范产生于科学实践,也要不断地接受科学实践新的考验与检验。
默顿规范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是这一套经典的理论在今天这个科技工商时代,或者说后学院科学时代是否还有适切性和解释力,这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有研究者指出大学的科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后学院科学时代。“后学院科学意指科学在当代的转型与变奏。在这样一个时代,科学共同体变成了一种具有自利倾向的准市场组织,甚至完全市场组织。各种营销技巧、运作技巧、修辞技巧、竞争技巧、合作技巧等直接参与科研成果的研发、生产与流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国家安全、成果转化率等成为科研评价的重要指标,并且建立了严格的知识产权制度。正因为如此,后学院科学时代的大学科研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并因此而展示了一幅新的科学研究图景,如科研项目成为科学资源载体,而科研团队成为科研项目的研究主体,进而实现科研团队与科研项目的紧密联结;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追逐科学信用,并实现科学信用资本的积累与循环,进而维持个人科学事业的运转;R&D在大学兴起并成为大学科技创新最重要的行动框架。”后学院科学时代科研运行的模式和规则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正在挑战默顿规范,默顿规范面临着某种危机。事实上这也是近年来科学社会学界所意识到的一个问题。
后学院科学实质上就是一种“产业科学”或“市场科学”。约翰·齐曼对产业科学的解释是,“产业科学产生不一定公开所有者知识。它集中在局部的技术问题上,而不是总体认识上。产业研究者在管理权威下做事,而不作为个体做事。他们的研究被定向要求达到实际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追求知识。他们作为专业的解决问题的人员被聘用,而不因为他们个人的创造力”。这一段话语事实上已经表明一套另类的科学规范开始形成,就是“所有者的”“局部的”“权威的” “定向的”和“专门的”。这正是默顿规范——“公有主义”“普遍主义”“无私利性”“创造性”“有组织的怀疑”的反面,默顿规范似乎正遭到拒斥与背离。产业化潮流中的科学家确实面临着这样一种困惑,就是他们应当忠诚于“科学共同体”,还是应当忠诚于其供职的利益实体。而当他们选择了后者的时候,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默顿规范”的失效。
产业科学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科研成果如何转化为产品与财富,从而产生某种经济与社会效益。事实确实如此,有媒体曾经这样来描述一所大学是如何掀起产业科学的热潮的:“如今,第二次创业在中南大学已经成为热潮,全校14位院士中有9名相继办起了学科性公司。这些公司不仅成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基地,而且还成了‘金蛋’孵化器——学校实现了1亿多元的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拉动3亿元民间资本的投资,形成了5亿元的资本总量推动科技创新,先后办起了50多个学科性公司,完成了200多个新产品的市场化。黄伯云的湖南刹车材料公司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形成了年产300盘的生产线,每年可为国家节约外汇5亿多美元。而他名下正在建设中的湖南博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占地150亩,投资1.5亿元,建成后年产值将达到2亿元……”这段话语中提到的黄伯云凭借发明“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而获得2004年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型科学家。
事实上,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家纳德·巴伯在20世纪50年代撰写《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时已经注意到了科学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倾向。他把科学分为“纯”科学与“应用”科学,然后用“概念体系”与“精神价值”这两个概念作为参考点对科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纯”科学直接致力于发展概念体系,使概念体系不断地得到修正、补充、完善与检验,从而促进科学的进步。“应用”科学并不追求建构或提升某种概念体系,而是致力于用概念体系来服务某些社会目标,“应用”科学所使用的概念体系甚至可能是粗浅的、低层次的。巴伯继承了默顿的学说,认为科学是一项精神事业,是以一组精神价值作为重要支柱的。在此基础上,巴伯阐明了“纯”科学与“应用”科学在精神价值这一维度上的差异。他认为默顿提出的科学的精神价值,如合理性、普遍主义、个人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都是属于纯科学的,尽管如此,这些精神价值用于纯科学时,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在“应用”科学中,这些精神价值的局限性会更加明显。事实上可以看到,尽管大学是纯科学的存在的理想空间,但是应用科学也开始在大学中大规模地存在。应用科学兴起后在某种程度上冲破了科学的精神价值的规约,同时概念体系也不再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利益集团有组织地介入科学与科学活动,需要的是科学的实际效果,是科学的经济价值。
产业科学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创新团队成为科研的主体。美国社会学家普赖斯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化学领域为例,对科学家合作发表论文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考察,“1900年由单人独笔写成的论文占论文总数的80%,其余的20%大部分是由两个人联合发表……从那时起,联名文章的百分率就稳步地加速增长,到目前为止,其所占的比例如此之大,以至于如果按这种势头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到1980年单人署名的文章就不复存在”。合作发表论文背后自然是研究者之间的合作。到今天这个科技发达时代,创新团队成了一种显著的合作模式,也是一种科技人力资源的组织模式。“创新团队首先是一个为了完成共同的研究任务而相互合作的科学家群体,有较为明确的组织边界。其次,创新团队具有复杂的内部结构。科学家在声望、产出率、职称、学术权力、研究资源、社会资本、供职机构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必然会反映到创新团队中,导致创新团队是一个带有差序性质的等级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同时也是高声望科学家的团队负责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另外,创新团队内部也交织着复杂的权力关系、利益关系和角色关系等。”
创新团队的生成、运行、治理和建设等也可以从科学社会学来进行解释与说明。
科学奖励也是科学社会学的一个经典的议题。默顿指出,“像其他的制度一样,科学制度也发展了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给那些以各种方式实现其规范要求的人颁发奖励”。在经典科学社会学看来,对独创性科学成就荣誉性的同行承认就是对科学家的最好奖励。在今天这个所谓的科技工商时代或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奖励制度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正在对国家研发行为产生特殊的影响。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似乎取代了独创性,而成为科技奖励与评价的核心指标。
近年来,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大学获取大量的各种级别和各种声望的科技奖励。目前我国科技奖励的设置情况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居于顶点,其次是国家四大科学技术奖,即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还有各种省级奖、部级奖以及丰富的社会和民间奖励。大多数的科技奖励往往更注重科研成果的实效性与应用性,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转化率等。例如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就非常重视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比、市场占有率等,同时知识作为生产力的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绩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审指标。国家技术发明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就是技术发明应在实施之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例如媒体在报道“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这一获奖项目时,特别强调这一成果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实现了一种尖端技术的国产化,保障了航空战略安全和国家安全,因此具有重大的国家意义;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一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封锁,并且又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自然科学奖作为一项高声望的国家级科技奖励,主要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中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要求发现重要的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在应用方面是指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的科学难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从发现程度、难易复杂程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性、研究方法手段的创新程度、学术水平、对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论文被他人正面引用的情况、国内外学术界的评价和主要论文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基本评定标准如下:(1)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2)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可以看出,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基础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为了促进基础研究的发展,1997年3月国家还特别出台了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也就是人们所熟悉的“973计划”,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科技创新,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广泛的领域解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为国家未来发展提供科学支撑。“973计划”选题原则是,第一,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要,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的基础性研究;第二,瞄准科学前沿重大问题,体现学科交叉、综合,探索科学基本规律的基础性研究;第三,发挥我国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点,能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基础性研究。“973计划”表明,国家层面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正在试图提高国家整体基础研究水平。从以上的事实可以看出,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的经济价值及社会效应等始终是科研评价的核心指标。
以上分析了经典科学社会学及其在科技工商时代、在产业科学与市场科学的整体氛围中所受到的挑战。事实上,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科学社会学自身也在寻求变革,这一变革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科学知识社会学带有鲜明的后现代主义的意味,学术界甚至把其称为一种相对主义的反科学思潮。科学知识社会学是科学社会学的一个现代分支,是一个致力于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进行社会学与文化学分析的学术流派。科学知识社会学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观点就是——科学知识本质上是社会建构的。于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就对知识的客观性基础进行无情瓦解。众所周知,科学社会学的默顿学派很少研究科学知识或科学的具体内容,科学知识因而成为黑箱。科学知识社会学就是要打开黑箱,揭示科学知识产生的真实过程。揭示的结果是,理性主义与客观主义关于科学的话语变成一种谎言,逻辑与证据不再是决定科学有效性和科学家进行理论选择的决定性的因素。科学家作为认识论的权威只不过是一种假象,科学家就是在实验室制造知识,并通过各种修辞手段将其说成是真理的人,而其中充满复杂的权力与利益关系,所以科学必须是“卑微的”。这种对科学的相对主义解释自然会招来许多批判。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核心观点是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观点又被分化出了更多的观点,如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中进行的,科学知识是科学家相互商谈的结果;科学是一种伪装的政治学,是一种权力叙事,往往表现为一种政治产品或财富产品;科学知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财富的产品,一种靠金钱运转的游戏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一位重要的旗手塞蒂纳在《制造知识:建构主义与科学的与境性》一书中特别阐明这样一种观点:利益的融合与利益的分裂支配着资源关系,通过资源关系维持了可变的“超科学”领域,形成了某种以权力游戏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实验室中的知识生产就是在这种社会关系网中进行的。所以科学知识的背后掩饰着权力与利益、商谈与决定,而这种掩饰又常常会用到文学的、修辞的手法。这些观点与后现代主义思潮不谋而合,利奥塔在《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一书中写道:“那些为了举证而优化人体性能的仪器要求额外的消耗。因此,如果没有金钱,就没有证据,没有对陈述的检验,没有真理。科学语言游戏将变成富人的游戏。最富的人最有可能有理。财富、效能和真理之间出现了一个方程式。”这样科学就与政治、经济、权力联系在了一起,为某种意识形态所利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并不认同经典科学社会学的观点——同行承认是科学界的最高奖赏。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看来,科学家其实更关注的是信誉的积累,并通过信誉来获取更多的研究资源,以维持其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美国社会学家朱克曼对此进行了评论:“他们(指法国社会学家拉图尔等人。——笔者注)把科学描述成一个市场,科学家将信誉‘投资’于那些他们相信会进一步获得可靠证据的问题之上,这种投资反过来又会帮助他们得到更多的对他们工作的支持,还可以逐步提高他们在科学事业上的造诣。”这样一来,科学就处于一定的信誉循环之中,并融入一张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中。科学家就成了狂热的科学信用的追逐者,并通过科学信用的积累与循环来维护科学活动的运转,如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更好的研究设施,更加优秀的学生等。在某些领域,那些高信用度的科学家则明显地处于支配地位。
行动者网络理论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一个亚领域,由法国社会学家拉图尔等人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有研究者解释道:“行动者网络将传统的科学与社会二分的研究范畴打破,认为科学与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整体,力图消解传统哲学的主客体二元论模式。这一理论原本旨在理解科学技术或者技术性科学。在行动者网络理论看来,科学和技术涉及同一过程,进而才逐渐演变成一种围绕技术科学的一般社会理论。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是在对爱丁堡学派强纲领批判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基本观点。即科学实践与其社会背景是在同一过程中产生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建构、共同演进,并不具有因果关系。”拉图尔倡导要关注行动中的科学,要追随行动中的科学家与工程师,看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是怎么做的。换句话说,就是要在知识成为黑箱之前抵达和揭露它们。“行动者网络就是异质行动者建立网络,发展网络以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行动者(actor或actant)又译为‘能动子’、‘操作子’,意思是指在科学知识的建构过程中所有起作用的因素。一个行动者能在自己的周围构建一个网络,使其他要素依赖着自己,并将其兴趣转译进自己的网络中。”
当然行动者网络的建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一种值得关注的学术趋向就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借用行动者网络理论来解释现代社会的科学家行为和科学活动。事实上,拉图尔等人的研究也是一种人类学的视角,由此也开创了科学人类学这一新的学术领域。限于篇幅,这些不再展开介绍。
通常意义上的产学研合作就是指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这三类技术创新主体,按照某种规则,如利益共享、资源互补、风险共担、共同发展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这种合作是市场经济与产业科学时代的必然选择,对国家来说,这种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被认为是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效的策略。从科学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社会学,再到具有科学人类学意味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形成一套庞杂的理论话语。从这一套理论出发来观照当下产学研合作现象与问题,可以获得对产学研合作一种新的解释与更为深刻的认识。
这里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例来进行分析。产学研合作是一张巨大的正在铺开的网,在这张巨网中,各类机构和各类人员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研究者从行动者网络理论来分析技术预见,得出结论是:“第一代技术预见行动者主要是科技、政府和专家;第二代行动者新加入市场,使专家的外延扩大化;第三代行动者包含公众和社会。市场和政府、公众与专家、社会与科技作为行动者具有广义上的对称性和能动性,他们使用不同的技术预见方法和理论进行转译链接,共同构建发展的、不断演进的和稳健的行动者网络;第四代技术预见需要关注环境行动者的地位,在全球低碳科技的大背景下,应重点关注各国政府对环境代理者角色的争夺。”技术预见即对技术的发展进行前瞻,目前,技术预见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复杂的预见模式。行动者网络理论对技术预见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信性。技术预见与产学研合作的内在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产学研合作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产业科学与市场科学的存在方式与运作模式,从科学社会学来看,这一过程充满各种关系,如利益关系、权力关系、角色关系等,充满各种竞争与合作、冲突和博弈。正如激进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者所描写的:“当我们从‘日常生活’走向科学活动时,从大街上走向一个实验室时,从政治走向科学时,我们并没有从嘈杂走向安宁,从狂热走向理性,从急躁走向冷静,我们是从一个争论的场所走向另一个更为激烈的争论场所。这就像是在法庭上观看一个陪审团在相互矛盾的证据面前举棋不定,或观察一个议会为一个法案的通过而争吵不休。”事实也告诉人们,当科研全力以赴市场的时候,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