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研究特色与不足

一 研究特色

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有关利贫增长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创新。

(1)研究视角有所不同。国内外诸多学者已在中国贫困问题上有过深入研究,然而在利贫增长方面尤其是中国经济增长利贫方面的研究还有所欠缺。本书虽与贫困问题研究一脉相承,但研究视角从贫困研究转向了利贫增长研究。贫困问题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穷人收入水平与贫困线的比较问题,其主要度量指标有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尽管也有诸多文献关注到了穷人与富人的收入差距问题,但也仅停留在二者收入水平的比较上。而利贫增长则更为关注收入增长的快慢问题,即穷人与富人收入增长率的比较问题。中国经济增长成就举世瞩目,绝对贫困程度得到极大下降,但相对贫困程度是否同样得到极大下降,还需深入研究,从而以利贫增长视角来研究中国的相对贫困变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研究对象有所不同。有关利贫增长的研究主要以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在本书中,不仅以贫困与非贫困人口作为研究对象,研究中国经济增长的利贫问题,并且以社会阶层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利群情况。就经济增长而言,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的收入增长率比较,固然对于反贫困政策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如能从社会阶层角度研究经济增长的利群性,分析不同社会阶层在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方面的差异,从社会学角度而言,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3)研究方法有所不同。首先,本书在利贫增长测度上利用国外已有的研究方法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利贫情况做了研究,但在以社会阶层作为研究对象时,由于研究对象与已有研究不同,为此,本书创新地提出了利群增长的测度与效应分解,主要包括群体增长曲线、利群增长指数及其效应分解。其次,在有关收入增长影响因素研究的计量方法上,本书采用了面板分位数回归与截面分位数回归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细致地刻画了不同因素对于不同收入水平增长影响的显著程度,克服了以往截面回归、分类回归和协整分析只对于均值回归的局限性。

二 研究不足

由于笔者个人研究能力有限,加之文献查阅的有限性以及研究数据所限,本书在整体上可能存在如下几点不足之处:

(1)收入数据的准确性对于利贫增长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用CHNS数据计算的人均收入与国家统计年鉴上公布的收入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利贫研究需要个体或家庭层面的微观数据,而国家统计局并不公布这些数据,因此这种局限性可能会削弱本书的有关研究结论。但我们认为,在缺乏全国样本的情况下,采用CHNS数据是一个比较容易为人接受的折中选择,并仍能获得一些有价值的研究结果。

(2)本书所采用的数据在地理覆盖范围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尽管CHNS调查具有时间跨度长的优点,但由于辽宁在1997年未列入调查,黑龙江省也只是从1997年开始列入调查范围。为保持调查数据的连贯性,本书的研究只采用了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七个省份的调查数据。从而使得样本中省份数量缺乏一定的代表性,并且,由于各个省份之间几乎不相邻,使得本研究中未发现这些省份之间的空间相关性,从而导致本书在趋同性研究中未从空间计量模型角度去研究收入和收入增长的趋同性。事实上,随着调查省份数量的增加,空间相关性影响也许存在,因为已有研究中也都表明中国各省之间的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性。但在本书,由于数据所限,未能发现空间相关性,因此难以估计空间相关性对于收入和收入增长趋同的研究结论是否会产生较大影响。

(3)本书在研究利群增长测度中,通过构建群体收入缺口比率的方法来测度利群增长指数,其目的是为了保持与利贫增长测度的一致思路。但利贫增长中的贫困收入缺口比率为一个取值非负的指标,而在利群增长中构建的群体收入缺口比率是一个可正可负的指标,从而导致在利群增长测度的判定中需要考虑群体收入缺口比率的正负性,不如利贫增长测度判定那样简洁,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缺憾,也是今后在利群增长研究中需要进一步努力改进的方向。

(4)首先,在收入增长影响因素的选择上,虽然本书试图从资本角度研究其对家庭层面和个体层面收入增长的影响,但由于研究数据中有关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等方面指标的欠缺,使得在测度相关资本影响的显著性时不能选择一些更为合理的代理变量,进而影响了资本的不平等测度和机会不平等测度的准确性。其次,由于家庭财产中缺乏股票、债券和现金存款等金融资产以及房屋价值等调查数据,使得本书在家庭财产公平性测度中不能作出明确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