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护贸易理论

本节案例

假设只有中国和美国在这个世界上生产汽车,并假设它们生产的汽车除了价格以外没有其他的区别。如图2-1, AC USAC CH分别为美国和中国汽车生产的平均成本曲线,这些平均成本曲线又可以看作是这两个国家汽车企业的学习曲线(learning curve)。向下倾斜的平均成本曲线表明,当汽车的产量增加时,企业积累了生产经验,从而降低了汽车生产的单位成本,这样的平均成本曲线表明汽车生产具有规模效应。我们假设中国汽车生产的劳动力成本低,因而汽车生产的平均成本会低于美国。因此,在图2-1中,AC CH位于AC US的下方。假设美国先占据的世界汽车市场,D WD CH分别为世界和中国对汽车的需求曲线。因为美国先占据了汽车市场,生产均衡由D WAC US的交点表示,即全世界市场的汽车都由美国提供,世界市场上的价格为P1

图2-1 中、美两国汽车生产平均成本曲线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支持,中国的汽车工业就无法发展,原因在于,中国汽车生产的初始成本为C0,这样生产出来的汽车无法和美国的汽车进行竞争,但如果中国政府限制汽车进口,那么中国国内汽车的消费必须由国内的生产满足,虽然刚开始时汽车生产成本过高,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经验的积累,生产成本会沿着中国汽车行业的学习曲线(AC CH)下降,最终中国汽车市场的均衡由D CHAC CH的交点表示,中国汽车价格为P 2

一旦中国汽车的价格为P2,中国政府对汽车行业的保护就可以取消了,更重要的是,这时候中国汽车行业已今非昔比,其价格优势已经体现,中国汽车价格低于美国汽车价格(P2P1),美国汽车反而无法在价格上与中国汽车竞争了,并逐渐被中国汽车淘汰掉。一旦中国汽车成为世界市场的唯一选择时,世界汽车市场的价格则更低为P3

一、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

重商主义是资本主义产生时期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该学说产生于15世纪,流行于16和17世纪上半叶,17世纪下半叶起趋于瓦解。重商主义的“商”就是对外经商,实质上是对外贸易。其基本思想主要反映在关于财富、对外贸易和国家作用的看法上。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货币才是真正的社会财富,金银的多少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唯一标准。人们从事和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取金银、积累财富。获取财富的途径则是对外贸易顺差。因此,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鼓励本国商品输出,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使货币流入国内,以增加国家财富和增强国力。

早期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学说叫货币差额论,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海尔斯(John Hales)和斯坦福德(William Stafford)等,主要著作有斯坦福德的《对我国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货币差额论把增加国内货币积累,防止货币外流视为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原则,认为国家应采取行政手段,直接控制货币流动,禁止金银输出,在对外贸易上遵循少买(或不买)多卖的原则,使每笔交易和对每个国家都保持顺差,这样就可以使金银流入国内。

晚些的对外贸易理论是贸易差额论,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主要著作有《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马克思称之为“重商主义福音书”。贸易差额论反对国家限制货币输出,认为那样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对方国家会采取对等措施进行报复,使本国贸易减少甚至消失,货币积累的目的将无法实现。贸易差额论认为,对外贸易能使国家富足,但必须谨守进出口贸易总额保持顺差的原则。贸易差额论还认为,国内余银太多,会造成物价上涨,使消费下降,使出口减少,影响贸易差额,如果出现逆差,货币自然外流。因而国家应准许适量货物输出国外,这非但不会使货币流失,而且还会像猎鹰叼回“肥鸭”一样,吸收进更多的货币,使国家更加富裕。贸易差额论者传奉“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加货币”的原则。

重商主义对外贸易理论和政策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这种理论和政策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它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的矛盾,由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重商主义的理论存在明显的错误。此理论把经济研究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财富利润都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特别是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值的源泉,把货币——黄金、白银当作唯一的财富,而没能进一步探讨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以及是否能为参加国带来贸易利益。所以,它认识不到国际贸易有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虽然工业革命在英、法两国蓬勃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在欧洲和北美洲的很多国家,资本主义工业还处于萌芽时期,这在客观上要求实行贸易保护,以发展这些国家的幼稚工业。德国和美国在19世纪初才进入产业革命时期,工业发展远落后于英国,其商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均无法与英国的商品自由竞争,在客观上要求贸易保护。美国的汉密尔顿和德国的李斯特,虽然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同属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却走上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自由贸易背道而驰的贸易保护之路,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在国内迅速建立大工业,并使国内工业通过贸易保护得以避免外国的竞争而顺利发展。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德国和美国工业的迅速发展。

(一)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学说

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是美国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代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极力主张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他于1791年向国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制造业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他阐述了保护和发展制造业的必要性,并提出以加强国家干预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措施。他指出:保护和发展制造业对维护美国的经济和政治独立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不但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强大,而且很难保持其独立地位;美国工业比英国起步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产品生产成本很高,根本无法同英、法等国的廉价商品进行自由竞争。为了国家的福利,必须用关税将美国新建起来的工业进行保护,使之生存、发展和壮大起来。

与旨在增加金银货币财富、追求贸易顺差而主张实行保护贸易的重商主义不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思想与主张反映的是经济不发达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业的正当要求与愿望,它是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并通过经济发展与先进国家进行经济抗衡的保护贸易学说。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保护贸易学说初步形成。

(二)李斯特的贸易保护学说

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19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历史学派的主要先驱者、保护贸易的倡导人。他将汉密尔顿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加以发扬,综合成为一个更为系统和完整的理论体系,而被后人推崇为贸易保护理论的鼻祖。其主要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该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保护幼稚工业的学说。

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反对自由贸易,以建立和发展德国的工业,是李斯特最主要的经济政策主张,也是他的经济学宗旨。他在自己的著作中,首先论述了欧美各国发展工商业的“历史教训”,不无根据地证明了,自由贸易政策只对先进国家有利,而保护关税对后进国家来说则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为了从理论上论证保护政策的必要性,李斯特强烈地攻击了作为自由贸易依据的英法古典经济学。他首先提出了“国家经济学”的概念,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将世界看成一个社会,而且还是在持久和平的局势之下,教导全人类如何才能幸福的科学。而“国家经济学”则教导某一国在特定的环境下,怎样来维持并改进它的经济状况,以及研究国家如何凭借农工商业变得富强、创造文化和获得力量。

其次,李斯特提出了“生产力学说”,认为财富的本身和财富的原因是完全不同的,财富的本身是交换价值,而财富的原因则是生产力,生产力比交换价值更为重要。出于培育生产力的需要,贸易保护也是必要的,正如他指出:“的确,保护关税在开始时会是工业品价格提高,但是……经过相当长的时期,国家建立了自己的充分发展的工业之后,这些商品由于在国内生产成本较低,价格是会落到国外进口品以下的。因此,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德]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28.

再次,他还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学说”,指出:“从经济方面看来,国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各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德]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55.他认为,处于农工商业时期的先进国家需要的是自由贸易,处于农业时期的国家没有值得保护的工业,只有处于农工业时期的国家,才有理由也值得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德国正处于这个农工业时期,应该而且必须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根据以上理论,李斯特主张贸易保护政策应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实行。李斯特把国家喻为国民生活中慈父般的有力引导者,认为国家在必要时,应限制国民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如干预对外贸易等,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他具体地表达了贸易保护的一些细节问题。

1.保护的目的

通过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在国内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在尽量避免其他先进国家竞争的情况下,尽快将本国建设成为工业强国。这与重商主义的保护目的不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目的只是为了积累金银财富。

2.保护的对象

李斯特认为,保护的对象是幼稚工业,而不是所有工业;虽是幼稚工业,但无强大的外国竞争者,也不予保护;当被保护的工业成本降低到进口同类产品价格时,不再予以保护,保护期最长不超过30年,在此期限内,被保护的工业还扶植不起来,则证明这个国家不适合发展这类工业,应任其垮台,产品从国外进口;农业时期不需要保护,因为农业时期需要外来的冲击,以增进人民的经济活力,只有那些刚从农业阶段跃进的国家,距离工业成熟尚远,才适宜于保护。

3.保护的手段

李斯特认为关税是建立和保护国内工业的主要手段。从税率来看,首先应考虑设置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别税率;其次应考虑根据不同类型产品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一般来说,对那些本国自己制造比较方便又供普遍消费的物品,保护税率要定得高些;对于那些比较贵重和制作精细、在国内生产又比较困难的物品,保护关税要逐级予以降低。李斯特还特别强调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专门技术和机器制造业还未获得高度发展,那么应该对国外输入的一切复杂的机器设备免税,即使硬要征税,税率也要定得极低。因为机器是工业的基础,对国外输入的机器征收关税,实际上是限制本国工业的发展。

4.保护的程度

李斯特认为不同的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保护。对国内急需发展产业的产品,用关税禁止或限制同类产品的进口,有些工业品则征收较低的税率,对高贵奢侈品一类的进口货只给予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关税的水平要与工业发达水平相适应,变动不宜过急过频。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对德国工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对德国铁路政策和海军的建设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和当前的现实出发,都可以看出李斯特的理论是积极的。其保护的对象是具有前途的幼稚工业,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利益也予以承认。换言之,他主张以保护贸易作为过渡时期,而以自由贸易为最终目的。其保护也是有限度的,李斯特的理论对当前不发达的国家仍有重大参考价值。

事实证明,李所持的理论为后进国家的经济实现跳跃发展、赶超先进国家提供了依据。不仅对当时经济落后的德国,而且对后来的日本、亚洲的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都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这些国家赶超工业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同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超保护贸易理论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经济大危机,这是古典与新古典主义经济理论所始料不及的,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自发调节机制并未能阻止经济严重的不均衡,超保护贸易理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超保护贸易理论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来的一种保护贸易的思想,后来被他的追随者发展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超保护贸易政策不是保护国内的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展的工业,以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垄断地位,以便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超保护贸易主义有以下特点:保护的对象是国内高度发达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不再是培育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地位;保护转入进攻性,超保护贸易主义要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保护的措施不仅有关税,还有其他各种各样奖出限入的措施,如实行“按倾销价格输出”的制度。

(一)理论基础

凯恩斯认为,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和流动性偏好三大心理规律会导致社会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进而造成社会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引发严重的失业和经济危机。

凯恩斯认为在以上三大心理规律的作用下,只有贸易理论所依据的“充分就业”的前提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政府应该干预对外贸易,保持贸易顺差,这就可以增加就业,刺激经济繁荣。如采取直接的措施来限制输入,奖励输出,从而扩大生产;同时,贸易顺差又可增加国内货币供给量,降低利率,促进国内投资,从而增加就业。所以,该理论又被称为保护就业论。

凯恩斯主义者从理论上抨击了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自由贸易政策,推崇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他们认为自由放任的理论和政策不适合现代社会,对付不了大危机的局面,国家必须采用保护主义,由政府出面直接干预对外经济活动,通过各种措施,扩大出口,限制进口,取得对外贸易顺差,以提高国内的“有效需求”,缓和经济危机,增加就业。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失业是消费和投资(即有效需求)不足所引起的,政府应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在财政政策方面,就是增加政府开支(包括政府投资)和减税;在金融政策方面,应降低利率,扩大货币和信贷的供应量;在对外贸易政策方面,应实行奖出限入。

凯恩斯认为,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带有国家主义色彩,是追求国家利益和国力的相对加强。当一个经济体系内的货币流量与利率主要由国际收支差额决定的时候,各国为了争取出超,必然会发生各种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最后只有靠战争才能解决。要使国际经济关系恢复正常、维护和平、抑制战争,各国应该采取独立自主的政策,制订全国的投资计划,使各自就业量达到最适度水平,这是一种于人于己都有利的方法。

(二)投资乘数与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为了证明增加新投资对就业和国民收入的好处,凯恩斯提出了投资乘数理论。该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投资的增加会引起国民收入的增加,并且所引起的国民收入的增量大于最初增加的投资量。投资乘数就是国民收入增加量与投资增量之间的比率,即:

具体的分析过程如下:

(1)投资增加;

(2)引起对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

(3)引起就业人数和工人收入的增加;

(4)从而引起对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

(5)由此得到各部门生产国民收入的倍数增加。

凯恩斯认为国民收入倍数的增加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K 的计算公式:

例如:投资增加1000元,边际消费倾向为1/2,则:

在国内投资乘数理论的基础上,凯恩斯的追随者们引申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该理论是投资乘数理论在对外贸易中的运用,该理论认为:一国的出口和国内投资一样,有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一国的进口则与国内的储蓄一样,有减少国民收入的作用。

其具体的分析过程为:当一国商品劳务出口时,从国外得到的收入使出口产业部门的收入增加;这些生产者的消费也将增加;从而引起其他产业部门的收入增加、生产增加……如此反复,收入的增加量将为出口增加量的若干倍。当商品劳务进口时,则收入减少。

凯恩斯主义者得出结论:只有当贸易为出超即国际收支为顺差时,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就业量,提高国民收入。对外贸易乘数就是国民收入的增加量与贸易顺差增量的比率。对外贸易乘数K 的计算方式与投资乘数相同。

由对外贸易乘数和贸易顺差来计算国民收入增量的公式为:

国民收入增量=[投资增量+(出口增量-进口增量)]×对外贸易乘数

(三)对超保护贸易理论的评价

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强调保持以贸易顺差扩大总需求和增加就业,这对经济萧条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凯恩斯用几个基本的心理因素或心理“规律”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危机和失业的原因,掩饰了危机和失业产生的根本原因。其解决危机的方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的作用,却是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

凯恩斯主义理论中也有很多合理成分,如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规律性。在现实中,为了追求顺差,扩大出口部门,通过前后连锁的作用,确实能够促进有关部门的扩大。在国际经济关系日益加深的现代经济中,一国经济发展对世界其他国家经济的波及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为了追求贸易顺差,不加节制地奖励出口和限制进口,势必导致贸易壁垒盛行,甚至爆发贸易战,从而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案例解答

前述案例表示,发展中国家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可以帮助这些工业的成长,使得这些工业变得更加有竞争力,随着经验的积累,一旦这些工业成长起来,即使保护的政策不再实施,这些工业仍然可以和发达国家的工业进行竞争,甚至更有竞争力。因为增加了竞争,导致了全世界福利的增加。

前述案例是对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理想化分析,其理论依据已在本章的学习中给出,学完本章之后,请大家结合我国汽车工业目前发展的状况,思考贸易保护政策是否真的可以促进幼稚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