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事故隐患识别与防控
- 唐敏康 丁元春 黄磊编著
- 214字
- 2025-02-23 01:13:12
五、危险源识别的适用范围
危险源识别范围应覆盖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及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
(1)所有的生产、经营过程。
(2)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设施,采用新工艺的实施及管理服务中的预先危害因素识别。
(3)在用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危害因素识别。
(4)退役、报废系统或有害废弃物质的危害因素识别。
(5)化学危险品危害因素的识别。
(6)工作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场所的各种危害因素识别。
(7)外部提供产品、服务中危害因素的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