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发展展望

展望2017年,国内风电市场将平稳发展,地区间将呈现较为显著的差异化发展。按照现有风电管理规定,弃风率超过20%的省区,将暂停安排新建风电项目。根据统计结果,2016年全国有四个省区弃风率超过20%,分别是甘肃、新疆、吉林、内蒙古,这四个省区在2016年的新增装机中约占16%。只有较好地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这些地区的风电发展才会有起色。除了加大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执行力度、推进电力运行机制改革、增加跨省区输送和消纳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外,可再生能源等清洁电力供暖等措施的应用也将成为提升“三北”地区本地消纳能力的途径之一。2017年,风电开发将继续向东中部和南方用电负荷中心地区转移,这些地区的新增装机容量主要受到当地经济环境和电力供应模式的影响。此外,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资金不足、电价补贴延迟发放等问题也会影响风电企业开发的积极性。综合考虑,预计2017年国内风电市场将平稳发展,保持2000万千瓦左右的装机规模。

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限制火电发展,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以及多种形式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同时,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引导制度、配额考核制度的实施,以及新的市场机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风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扩大风电消纳范围,提高风电并网消纳能力。随着技术进步、风电成本的持续降低以及配套的灵活电源和输电线路的逐步建成,弃风消纳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风电的技术成本优势会随着时间得到充分的体现。作为零边际成本的能源,风电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清洁廉价的电力。

“十三五”时期是落实《巴黎协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转折期,我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非化石能源占比在2020年达到15%、2030年达到20%。风电将作为新增主力电源发挥重要的减排作用,而随着风电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供给侧降成本的压力会继续增大,并网消纳及跨区消纳机制的建立也是未来政策引导的重点。提高风电利用率、适应风电等波动性电源的规模化发展,发挥燃煤替代作用,将成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风电等波动性电源而开展的电力市场改革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而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也将逐步跟上世界的潮流,建立一个全新的电力市场机制来确保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执笔人:袁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