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天津市统筹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市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这一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加强城镇内涵品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宜居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提升建设,全市城镇布局不断优化、城镇体系日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18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70.15%(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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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天津市2015年以来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城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宽。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放开本市范围内户口迁移限制,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为落户条件的市内户口自由迁移制度。对外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不断放宽人才落户条件,2018年度引进各类人才13.3万人,其中,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分别占61.5%、16.4%和20.5%。优化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特别是将民警签注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认定条件,提高了居住年限积分权重,拓宽了长期在津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通道。根据“居住证+积分入户+员额总量”的原则,2018年共有11748人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其中,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职业技能人员分别占57.94%、45.18%、24.66%。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积极推动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享有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权利。97%以上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持有人可按天津市户籍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同补助标准。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农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实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推动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多渠道筹建宿舍型等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在试点区域落户的进城落户农民,可申请享受天津市现行的“三种住房,三种补贴”住房保障政策,与本市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基本住房保障。2018年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2万套,完成4041万平方米的老旧住房改造任务。

三是“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制定了《天津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各区农业转移人口人数,以及各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困难系数等因素,分解测算各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2018年共拨付奖励资金3.16亿元。此外,拨付财政资金13.3亿元,用于促进特色小镇和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立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通过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等主要措施,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积极引导全市各区统筹人口规模,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为农业转移人口用地需求预留弹性空间。

四是新市民融入城镇能力快速提升。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推动外来劳动者与本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实施普惠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对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给予培训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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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天津滨海新区

(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一是城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参见图2)两个功能完备的城市核心,外围各区发展势头总体较好,小城镇发展迅猛,部分已初具规模,逐渐成为功能健全、生态宜居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城镇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建立起“主城、辅城、功能组团、小城镇、新农村”五级城镇体系,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推动沿京津发展轴地区加快发展,打造京津冀区域科技研发转化、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发展带和主要城镇聚集轴,推动宝坻区融入京唐秦发展轴,推动滨海新区成为东部沿海发展区的核心区,推动蓟州山区与北京山区、河北张承地区共同建设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涵养区。

二是“1+16”承接格局初步形成。统筹优化承接布局,着力构建以滨海新区为综合承载平台、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专业承载平台为支撑的“1+16”承接格局。与北京市共建的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2018年新增注册企业586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项目落户园区。京津合作示范区投资建设有序推进,储备了中南高科等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启动建设,签约落地项目12个。精准对接合作,中国核工业大学、中铁总公司数据中心等一批项目签约落地。2018年1—11月,北京企业在津投资到位1025.23亿元,占全市引进内资比重为42.7%。

(三)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一是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系统平台搭建,2018年发放数字证书近8000张。积极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上线“天津政务”APP(参见图3),实现公共服务事项854项、行政许可事项646项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办理。开展信用信息库建设,汇聚包括资质许可、行政处罚、税务登记、信用评级、行政执法等16种基础信用信息2500万条。完善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构建完成审计监督“一张网”,开通城乡规划“一网通”平台,搭建城市建设管理监管系统,部署智能生态监控平台建设。其中,“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对涉农区域的露天焚烧情况进行监控。

二是智慧城市建设效果明显。优化升级宽带网络设施,光纤入户能力达到1143万户,光纤宽带用户达到320.1万,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达14.73Mb/s,在直辖市与省会城市中排名第4位,荣获“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最佳实践奖。建成“统一认证、单点登陆、智能检索”的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职业教育数字图书馆、职业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教育基础数据库等。进一步深化智慧健康应用,建设智慧门诊、家庭医生服务平台等便民平台(参见图4)。建成社区管理服务平台,覆盖天津市每个区、街镇、社区,为社区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成景区视频监控平台、全域旅游大数据分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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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天津政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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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天津家庭医生签约中心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完成25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生态修复河道20条163公里,新增植树造林38万亩,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补建23.8万户,累计完成70.4万户。规划管控736平方公里“双城夹绿”生态屏障,完成起步区7400亩绿化任务。推动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今年所有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四节能一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配备村庄垃圾处理设施,清洁村庄垃圾收运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完成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324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开展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南开大学开展课题研究,目前已经完成简稿。课题分析了天津市城乡融合发展的环境、现状与问题,以及国内外的经验借鉴,提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战略思路,为天津市出台相关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是推进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互联互通。积极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建成津保铁路、京津城际延伸线。积极推进市郊铁路发展,已成功开通津蓟市郊客车、京蓟城际快速列车,京津城际延伸线实现公交化运营。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220公里,2018年中心城区地铁累计在建7条线163公里,轨道交通网络化格局基本形成。通过公交线网的优化调整,解决了各新建居民区的出行问题,实现村村通客车。建成便捷通达区域的高速公路网,提升改造了一批普通公路省际接口路,“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对接服务农村产业园区和农业生产基地,对接服务旅游村、困难帮扶村,精准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2018年全市328条500公里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里程393公里。

三是不断提升产业支撑水平。确立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按照“强二、促一、拓三”的思路,围绕天津市优势农业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以企业带产业,多态并举,基本形成农村与城市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编制了田园综合体创建和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发展了武清京滨玫瑰庄园、西青花漾年华主题乐园等一批初具规模的新型田园综合体。打造完成宁河区潘庄镇齐心庄园产业链延伸项目和津南区小站镇迎新生态园建设项目,通过产业链延伸和农业功能拓展,效益作用和带动农户作用已经显现。

四是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开展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2018年完成新建改扩建112所幼儿园。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养老服务的医疗保障工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建成3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现有农村乡镇卫生院141所,城乡每个街道(乡镇)均有1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5公里范围内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加快城镇水、电、路、气、热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供水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了100%,累计建成“村邮乐购”站点3000余个,实现建制村村村直接通邮。

(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塘镇、大寺镇、双街镇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评估验收,津南区咸水沽镇等6个非试点镇改革工作于今年启动。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法定程序下放300余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精简优化机构设置,组建综合执法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一套以审批服务为核心、各项便民服务相配套的“一站式一条龙”便利化服务体系。实行新的用编用人制度,在编人员统筹使用、分类管理,加强了镇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了干部待遇政策。创新财政管理模式,合理界定区镇事权与支出责任。落实在土地、规划、建设、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保障政策,同时在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

二是城乡建设用地改革稳步推进。蓟州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确立了农民住宅小区、多户联建、一户一宅三种“户有所居”保障模式。加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度,对无争议的实现全部确权登记发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了农户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机制,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11宗入市地块挂牌交易,夯实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基础,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农村建设用地财产性收入显化的目标。

三是城镇化投融资模式深入探索。支持采用PPP模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重点项目推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借助银行间市场优势,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研究推广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促进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宝坻、武清和蓟州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为服务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8年9月末,全市“两权”抵押贷款余额约为9300万元,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775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8511万元。研究发挥海河基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四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动。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推动,在2017年完成宝坻区第一批试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指导滨海新区完成全国第二批试点改革任务,已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评估,累计有1418个村完成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财政扶持,目前共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86家,带动22.3万亩土地实现了规模经营,全市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48%。

五是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创新。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涉及湿地、林地、耕地、海洋与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重点领域。在增加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生态补偿工作的同时,天津市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引导生态产业化,努力变“输血”为“造血”,将生态补偿工作引入市场调节范围,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取得较大进展。

六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有序开展。今年完成第二批东丽区试点和西青区中北镇试点的阶段性成果评估工作。第一批蓟州区试点充分整合部门资源,为引入社会资本搭好平台,采取股权投资、信托融资、私募基金、公司债等方式多渠道融资,2018年融资121.8亿元,累计融资728.8亿元。第二批东丽区试点以宅基地换房方式建设示范小城镇,统筹推动农民居住社区、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农村三区联动发展。通过设立产城融合引导基金,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产城融合领域项目。第二批西青区中北镇试点紧紧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西青辅城落户中北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成4座满足1万名外来人口需求的蓝领公寓和高级人才公寓,全镇幼儿园学位6000余个,基本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人员子女入托需求。第三批西青区张家窝镇,静海区大邱庄镇、团泊镇各试点按照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各项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