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逆转马戏团(六)
- 开局就长生的我该怎么办
- 朱利安十三世
- 2752字
- 2020-10-27 15:00:36
成步堂:这正是最后的关键!
木下:……
成步堂:托米所看到的“马库斯”的身影……实际上并不是人!
(法庭哗然)
成步堂:托米所目击的只不过是这个胸像!
狩魔冥:我反对!你在胡说什么!被目击的人影身上披着披风!
成步堂:披风是挂在胸像上的!(拍案)是胸像两侧的扑克牌撑开了披风!
狩魔冥:是谁将披风挂上去的呢?
成步堂:这并不重要!
法官:请等一下,辩护人!是谁将披风挂到胸像上的……这不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吗?
成步堂:(提出人物「团长」)
法官:是……被害者立见七百人自己?
成步堂:我把那天夜里发生的事,在这里再现一下。
木下用绳子将木箱放置在现场后,将绳子系住胸像,使其悬挂于窗口,准备向木箱正上方投掷。
另一边,团长让马库斯在房间等待,自己穿上马库斯的衣服前往现场。换装的原因恐怕是团长不想被别人发现,但在宿舍入口处还是被木住勉和利罗认出。
之后,团长到达现场,正要拿起脚下的木箱时,木下大作估算时机适时松开绳子……在这一时刻,大魔术开始上演了。被害者被胸像命中,随后……披风挂到胸像上……
狩魔冥:(汗)等等,成步堂龙一!这绝不可能!
成步堂:反驳还为时过早,狩魔检察官,马戏团的表演尚未结束。
撞击时的冲击使披风挂到了胸像上。听到撞击声,小丑托米向窗外望去……这时,披风已然挂到胸像上。而木下坐在轮椅上,看不见窗下的情况,所以他并不知道现场被托米目击。
接下来,完成犯罪的木下当然要进行凶器回收,将系在胸像上的绳子拉回去。于是便出现“空中消失的杀人犯”这精彩的一幕。这就是大魔术的秘底。
(法庭寂静无声)
成步堂:能够实施这一犯罪行为的……(拍案)就是能够从案发现场正上方投掷凶器的人!木下!……唯有你!
狩魔冥:真是漫长的“故事”。不过,你是否能证明你所说的是“事实”呢?在法制之庭拥有发言力的是证物和这个鞭子……
法官:当然,还有这个木槌。辩护人,如狩魔检察官所言,请出示证据!证明大魔术“揭秘”是“真实”的证物……
成步堂:证物就是马库斯的3大标志……高礼帽、披风和白玫瑰!托米的证言中存在着两个疑点。
狩魔冥:高礼帽和白玫瑰。
成步堂:而这两个疑点却可以在刚才的魔术揭秘中找到答案!在案发现场发现马库斯的礼帽,昨天托米却说“飞离现场的犯人戴着高礼帽”!解释只有一个,托米见到的“高礼帽”其实是胸像上的!
(法庭哗然)
法官:原来如此,那样考虑就没有问题了!
狩魔冥:我有异议!第2个疑点怎么解释?腹语师说曾目击到马库斯的白玫瑰!但小丑却说没看见白玫瑰!
成步堂:请再回忆一下,披风挂上胸像的瞬间!披风是从胸像前方挂上的!这样一来,白玫瑰就转到了胸像的背部,所以小丑托米没能看到白玫瑰!
(法庭哗然)
法官:真是令人吃惊。辩方的推理听起来虽然匪夷所思,却又处处符合情理!
木下:(异常平静)成步堂。可否提一个问题?
成步堂:请讲。
木下:你对我们马戏团的情况是否做过调查?
成步堂:怎么?
狩魔冥:杀人动机是什么?立见团长对证人有大恩,马戏团的人都知道。证人为何要杀害自己的恩人!
(法庭哗然)
狩魔冥:法官大人,请听证人陈述和团长的关系,以及此前的生活。
=证言询问=
第5句>>提出证物「木箱」→选择第二项“木箱の重さ”→选择第一项“知っている”
法庭答辩:
移动胸像的方法:ルーサー
犯人身影:マックスの胸像
将斗蓬披到胸像上的人:团长
证明大魔术“揭秘”是“真实”的证据:マックスのポスター
同日下午2时27分地方法院第2法庭
证言十一
~关于被害者立见团长~(证人:木下大作)
1.小时候,我和弟弟被双亲抛弃。
2.之后被立见团长的马戏团收养。
3.从9岁开始表演杂技。
4.希望有朝一日能报答团长的大恩……
成步堂:立见团长被害的原因我已经知道,没有必要再询问木下!
法官:木下杀害立见团长的动机是什么?
成步堂:法官大人。立证杀害团长的动机是不可能的。因为木下根本就没有杀害被害者的理由。
狩魔冥:傻瓜的傻瓜逻辑连傻瓜都自愧不如……你忘了吗?不是你告发这个证人是“杀害立见七百人的真凶”吗?
成步堂:从结果上看……是那样的。
法官:结果上……
成步堂:木下,你当然不会有杀害团长的动机,因为你真正想杀的根本就不是团长!
(法庭哗然)
狩魔冥:(挥鞭)成步堂龙一!那你说木下原本想杀害的人是谁?
成步堂:(选择人物「立见里香」)
成步堂:木下,你真正的目标是她,对吧?
狩魔冥:我抗议!证人没有回答的必要!这是恶意诱导询问!请辩方拿出这个证人对立见里香怀有杀意的证据!
成步堂:(提出证物「张り纸」)木下,你是否见过这个?
*告杀人者
半年前的那件事,你已经忘记了吧?
我这里有决定性的证据。
今夜10点,到宿舍前的广场来。
木下:那是……
成步堂:这是从立见团长的衣服口袋里发现的纸条。
法官:被害者的口袋?
成步堂:纸条是木下写的,内容是邀某人在案发之夜10点去广场。
(法庭哗然)
法官:原来立见七百人是被那张纸条叫过去的!
成步堂:(点头)木下将纸条放进某人的口袋,但那个人并不是立见团长!
狩魔冥:难道是……?
成步堂:不错,是米莉卡!
(法庭哗然)
成步堂:不过,米莉卡没有想到那张纸条是给自己的。所以,在当天早晨将纸条贴在了食堂。
狩魔冥:结果,纸条被其父立见团长看到?
成步堂:是的。团长代替自己的女儿前往现场,结果成为米莉卡的替身惨遭杀害……!木下的证言说“拿着胸像,再探身窗外是不可能的!”“我的下半身无法用力。”“如果那样做,自己就会掉下去。”也就是说,案发时木下不能看到窗下来人是谁。
(法庭哗然)
狩魔冥:我反对!纸条上写“我这里有事件的决定性证据”,即是说,告发米莉卡是“杀人犯”!
成步堂:(拍案)正因为团长知道这点,所以才应邀前往现场,目的就是替代自己可怜的女儿!
(法庭哗然)
法官:等一下,成步堂!你知道纸条所写的“事件”是什么事件吗?
成步堂:当然知道!(拍案)“半年前的事件”……是这一切的导火索!
狩魔冥:纸条所写的“事件的决定性证据”是什么?
成步堂:(提出「调味料の小ビン」)
狩魔冥:你在开玩笑吗?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当然不是玩笑。“决定性证据”就放在被害者想要拿起的木箱里面!
法官:辩护人,你想说米莉卡使用这个小瓶杀了人?
成步堂:只能那样考虑!
狩魔冥:那么请问,米莉卡杀了谁?
成步堂:(选择人物「バット」)木下的弟弟一平。
狩魔冥:我反对!木下的弟弟还没有死!
成步堂:是的。但一平于半年前失去意识,在木下看来弟弟已经和被杀无异!
狩魔冥:检方也调查过此事,证人的弟弟木下一平半年前遭到狮子袭击而不省人事!虽然米莉卡是驯兽师,但狮子不会接受人的命令。也就是说,米莉卡绝不可能让狮子袭击人!
(法庭哗然)
法官:那么,一平的事……
狩魔冥:不是“杀人事件”,只是意外“事故”。
成步堂:(拍案)狮子咬一平之事并不是什么事故!
成步堂:(提出证物「スカーフ」)
成步堂:木下!请问这是一平的围巾吗?
木下:是的。
成步堂:这条围巾是谁送给一平的?
木下:米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