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再见逆转(五)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

第4句>>询问

第5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增加证言6

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第4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选择第一项重要

证言七

~关于吉它箱~(证人:华宫雾绪)

1.因为当时我大受打击,所以没记清楚。

2.箱子大概是我打开的,应该是在打碎花瓶之后。

3.只是个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4.至于为什么打开箱子……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质问3.只是个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成步堂:辩方提出质疑!当时证人应该并没有打开过吉它箱!(拍案)因为这个吉他箱上只有被害者一个人的指纹!

雾绪:因为我正好戴着手套。

法官:当时你为什么会戴着手套?

雾绪:那天晚上有颁奖仪式,我必须穿礼服出席,所以才戴了薄手套。

成步堂:你戴着手套?那就奇怪了。

雾绪:有什么奇怪的?

成步堂:如果你当时戴着手套,这个玻璃杯上为什么会清晰地留下你的指纹?难道你在当时是先摘下手套往玻璃杯里倒果汁,再戴上手套打开吉它箱的吗?(拍案)为什么你的行为如此失常?

雾绪:……!(眼镜掉落)

(法庭哗然)

御剑:检方提出抗议!法官大人!这是成步堂律师的一惯伎俩,总将证言导向无关紧要的地方来蒙混过关……

成步堂:这决非无关紧要的地方,法官大人!请回忆证言!如果真如雾绪的所说“碰倒了花瓶掉在吉它箱上”,那么案发时吉它箱应该一直关着!但现场照片上吉它箱已经完全敞开!

御剑:既然你这么说,想必是有可以立证的理由了!(拍案)请问……吉它箱为什么被打开?

成步堂:放入吉它箱里面的东西,有可能不是红色的吉他。

御剑:(拍案)你的意思是“箱子不是空的”?

成步堂:(提出「ナツミの写真」)不错,吉它箱里所放的是蒙面游侠?丙的演出服!

御剑:什么……!

(法庭哗然)

成步堂:当时证人打开吉它箱是为了取出演出服穿上,不以真相目示人逃离现场。

雾绪:……!

御剑:你有证据吗?

成步堂:摄影师拍到的当时的照片可以为证。

法官:嗯……真凶藏进演出服里逃离现场……

御剑:等一等!检方不能认可这个推测!王都楼没有脱演出服在自己的休息室内睡觉!(拍案)为什么演出服又出现在被害者休息室?

法官:是啊……确实不可思议。辩护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吉它箱中的演出服当然是另一套衣服。

法官:你是说,案发当夜在邦德饭店有两套蒙面游侠演出服!

成步堂:正是如此。

法官:而且,还放在被害人的吉它箱里……

御剑:(拍案)也就是说是被害者藤见野特意带的!

(法庭哗然)

法官:被害者藤见野是《忍者南迦》的扮演者,他偷偷准备蒙面游侠的演出服做什么?

成步堂:(摸后脑勺)这个嘛……

御剑:(倒)你怎么到现在才想?难道你一直都是一边分析案情,一边为自己的被告人辩护的吗?

成步堂:(提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案发当夜,演出节目结束后,冠军王都楼将举办记者招待会,据说王都楼有事“告白”。但是,不可思议的是……王都楼本人却对“告白”之事一无所知。

法官:这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答案只有一个:记者会见是别人特意安排的!(拍案)而此人正是被害者藤见野!第2件蒙面游侠的演出服也是为此准备的!在案发当夜,藤见野想扮成王都楼会见记者!

(法庭哗然)

法官:可是,为什么被害者要这么做?

成步堂:这点还不清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会见的内容。

御剑:也就是说,关键是“王都楼要告白什么”,告白即告白者要坦白自己的事。

成步堂:很有可能是藤见野想要冒充王都楼,向记者们公开对王都楼真悟的不利的事!

御剑:如果真是那样……与其说是“告白”,还不如说是“自白”!

雾绪:让你们说对了,那场记者会见是藤见野安排的。

(法庭哗然)

法官:证人!请详细说明!

雾绪:拜托藤见野安排记者会见的人是我,准备第2个蒙面游侠演出服的也是我,这个“告白”方案是我和藤见野一起策划的。藤见野将全部赌注都压在《忍者南迦》上,如果不能得到今年的大奖,那就只有让王都楼自已下台。因为藤见野手中掌握着能够断送王都楼演艺生命的秘密!

法官:证人!王都楼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雾绪:那是藤见野说的……我也不知道。

法官:是吗。

雾绪:或许我已经被大家怀疑。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因为我要保护王都楼真悟……

证言询问:

第2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选择第二项“そんなはずはない”→提出「グラス」

法庭答辩:

提出「蒙面游侠丙」or「ナツミの写真」

选择第二项“别の着ぐるみを用意”

提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

证言八

~保护王都楼~(证人:华宫雾绪)

1.在看到现场的一瞬间,我就知道王都楼是犯人。

2.因为王都楼无论如何都必须杀藤见野。

3.再加上,他又没有不在场证明。

4.决定性的证物是纽扣和餐刀。

4.被害者的纽扣在二人争斗中被王都楼扯下。(证言修正)

5.作为王都楼的经纪人,我必须要保护他。

询问4.决定性的证物是纽扣和餐刀。

成步堂:餐刀并不是决定性证物!餐刀上附着的指纹有可能是伪造的!

雾绪:那么纽扣呢?从现场状况可以看得出来被害者和犯人发生过争斗,争斗中犯人将忍者南迦的纽扣扯掉,纽扣是从王都楼的衣服里找到的吧。这应该是决定性的证据。

成步堂:(受打击)

法官:又被驳倒了,辩护人。

成步堂:不、不管怎样,餐刀不能成为证据!请修正证言!

雾绪:还没见过这么不能坦率认输的人。

(证言修正为“被害者的纽扣在二人争斗中被王都楼扯下”)

成步堂:这是被害者的解剖纪录,死因是“被围巾勒死”。

雾绪:(惊)勒死?……

成步堂:被害者是死亡后才被刀刺中的,而纽扣上的血是餐刀刺中后流出的血,这就说明纽扣被扯掉的确切时间……

御剑:是在餐刀刺入后……

成步堂:不错!雾绪小姐,这个纽扣是从死人身上硬扯下来的,没错吧!

(法庭哗然)

御剑:(拍案)检方抗议辩护人诱导性的提问,就算纽扣的确是被害者死后扯下的又怎样?有什么不同吗?

成步堂:那么,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吗?御剑检察官。犯人将纽扣扯下的目的是什么?

御剑:目的……

成步堂:既然纽扣不是在争斗中被扯下的,而是犯人特意从死人身上揪下的。这么做当然应该有其特殊的目的。

御剑:……

成步堂:犯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让王都楼顶罪。没有哪个犯人会将特意揪下来的纽扣放进自己的衣装吧?我的当事人王都楼陷入了真正的犯人设计好的圈套中!(拍案)

法官:那么辩方律师,辩方认为嫁祸王都楼的人是谁?

成步堂:就是证人华宫雾绪!法官大人!辩方告发华宫雾绪才是杀害藤见野的真凶!

雾绪: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