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再见逆转(九)
- 开局就长生的我该怎么办
- 朱利安十三世
- 2982字
- 2020-10-28 09:41:21
证言十二
~第二次目击~(证人:荷星三郎)
1.我去洗手间,在经过走廊时……
2.看见刚才那个侍者从休息室出来!
3.那是藤见野的休息室!
4.现在回想起来,那个侍者的样子很不自然!
4.侍者空手从客房出来,很可疑!(证言修正)
5.没错!那个家伙一定是杀手!
询问4.现在回想起来,那个侍者的样子很不自然!
成步堂:哪里不自然?
荷星:因为他是空着手出来的。侍者去客房不是为了客房服务吗?可是他出来时,既没有推车也没有拿托盘,所以我感到很不自然。
法官:确实有些蹊跷。
成步堂:(拍案)空手的侍者……一点也不奇怪!
荷星:太不自然了!
成步堂:(拍案)非常自然!
御剑:我反对!侍者是客房服务人员,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空手去客房是非常可疑的!
法官:证人请修正证言。
荷星:证言修正为“侍者空手从客房出来,很可疑!”
成步堂:我反对!荷星先生,你已经受到某人发言的影响。一听别人说“侍者或许是杀手”就信以为真。
荷星:但是……难道不奇怪吗?那个侍者的脸上有缝针的痕迹!
成步堂:或许是被棒球之类打伤的吧。
荷星:而且还空手从客房出来。
成步堂:请看这张照片。(出示「现场写真」)在藤见野的尸体旁边放置的玻璃杯里盛有番茄果汁。并且,在右下方的桌子上放着托盘和番茄果汁瓶!侍者刚把托盘送给藤见野,所以才会空手出来。
法官:但那个侍者是从有尸体的案发现场出来的!
成步堂:(摇头)那时的藤见野到底死没死不是还不能确证吗?
法官:御剑检察官,由于你的原因连我也被驳倒了!
御剑:呵呵呵……非常抱歉。证人,请提供关于那个侍者“手”的详细描述……
荷星:你不说我差点忘了!那个侍者当时戴着纯黑革制的手套,一般情况下,侍者会戴那种手套吗?
法官:纯色革制手套……为什么你不早说?
荷星:惶恐之至……
成步堂:手套之类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荷星:但是,是革制手套!由侍者戴着!
成步堂:(拍案)就算是革制的,不也是打棒球时用的吗?
法官:此人先从被告人那里收到成捆的钞票,然后戴着纯黑革制手套离开杀人现场,的确很难认为他是个侍者。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二项“ケチをつける”→证言修正→提出「现场写真」
3月23日上午11点5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休息室
休息时,千寻使用通灵得知真宵现在被关在一个满是灰尘的房间,从窗户可以看到距离100米外马戏团的帐篷,得到这些线索刑事立即查出了地点。
证言十三
~被告和侍者第二次接触~(证人:荷星三郎)
1.随后侍者去敲王都楼的门。
2.接着,向房间里的人递进了什么东西。
3.好像是木制的饰物。(添加证言)
4.侍者没进房间就回去了。
5.之后,我去完洗手间返回座席。
询问2.接着,向房间里的人递进了什么东西。
成步堂:“向房间里的人递进了什么东西”请再说清楚一点!(以荷星的大脑结构不能同时处理两个问题!)从侍者手里接到东西的人是谁?
荷星:我也不清楚,当时只看见对方的手。
成步堂:没看见脸?
荷星:是的。
法官:既然是王都楼的休息室,就应该是他本人吧?
成步堂:递进了什么东西?
荷星:如果还记得清楚,我就不这么说了。
法官:但是,可以认为,那是从杀人现场拿出来的东西!想起来了吗?
荷星:好像是挺小的东西。
御剑:整理一下刚才的证言。侍者离开杀害现场前往被告人的休息室,向房间里的人递进一个挺小的东西,只看见接东西人的手。
法官:御剑检察官,这些证言重要吗?
御剑:当然重要,这证明当时杀手曾将杀人现场拿出的重要物品交给自己的委托人!
质问3.好像是木制的饰物。
成步堂:我反对!……
众人:……(静等一段时间)
御剑:(狼狈)想干什么!故意拖延时间吗?
法官:刚才提出反对的人是谁?
成步堂:(摸后脑勺)好像……是我……
法官:辩护人!想提出反证的话,你就快点!
成步堂:荷星先生,你所看到的小东西……或许是这个吧?(摸后脑勺)(提出「アクセサリー」)
荷星:啊!是的!就是它!……不愧是成步堂,理解能力真强!
御剑:这是在王都楼真悟的屋邸发现的……
法官:在被告的家里!
(法庭哗然)
法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御剑:事情很简单……虎狼死家在休息室将藤见野杀害,从现场盗出这个木制小熊。
法官:那个小熊……后来在王都楼的屋邸被发现……
御剑:无庸置疑!王都楼就是杀手的委托人!
法官:辩护人,这可是对你相当不利的证据。
成步堂:(汗)
法官:已经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了……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请等一下!证言中还存在疑点——荷星还没有说清楚接受这个小熊的人是谁?
荷星:(怪叫)啊啊啊啊
众人:……(沉默半晌)
法官:证人!法庭上禁止大声喧哗!
荷星:对不起,我突然想起那人是谁了。
成步堂:(大汗)
荷星:虽然我只看到手,但那只手是蒙面游侠?丙的!
法官:辩护人,你又在自掘坟墓了。
御剑:蒙面游侠的扮演者正是被告王都楼真悟!
法官:多亏辩方律师成步堂的提醒,现在案情更加明朗了,那么……
成步堂:法官大人,请等一下!(拍案)还有其它疑点!小熊是在王都楼的家中被发现的,而王都楼本人在案发后立即被捕!也就是说他根本无法回家!拿到小熊的人不可能是王都楼!
(法庭哗然)
法官:的确忽视了这一点!被告人没有拿小熊回家的时间……
御剑:呵呵,你还差得远呢,成步堂。
成步堂:你说什么!
御剑:我清楚地记得,你在王都楼的屋邸里嘟囔的话“难道那个管家是虎狼死家?”。虎狼死家和王都楼是共犯,虎狼死家作为王都楼的管家潜藏在其屋邸里。在即将被逮捕时,王都楼又将小熊交给了虎狼死家以免在身体检查中被发现。怎么样?成步堂律师,这次你怎么这么老实,从刚才起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
成步堂:(汗)(无懈可击)
法官:一切都清楚了,委托杀人的就是王都楼真悟!
御剑:(欧式行礼)成步堂,毕竟……你无法战胜事实。
法官:没有必要再继续审理了,现在对被告判决如下……
成步堂:我反对!(能拖延审理的方法只有一个,但……罪孽深重)法官大人!检方认定王都楼是杀手委托人的证据有以下两点:其一,从杀手手里接过小熊;其二,小熊在王都楼的屋邸被发现。(拍案)但是这些证据,有可能是有人特意设计的圈套!委托虎狼死家杀人的真凶或许另有其人!
法官:你所说的“真凶”是谁?
成步堂:(提出人物「华宫雾绪」)她为嫁祸王都楼曾穿过第2套蒙面游侠的服装!
荷星:啊,那我所看见的“蒙面游侠”是……
成步堂:有可能是华宫雾绪!
(法庭哗然)
法官:但是当时王都楼也在房间里!
成步堂:请回忆证言——“被告人在休憩时间午睡”。
法官:那么,小熊在王都楼的屋邸被发现也是……?
成步堂:……华宫雾绪的圈套。
法官:御剑检察官,你认为呢?
御剑:辩方的申辩太过牵强,并且没有任何证据。不过,也还不能完全否定。法官大人,检方已经准备好接受辩方的挑战。成步堂,你不觉得奇怪吗?真凶为什么要特意拿走那个小熊?
成步堂: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御剑:当然有。如果知道原因的话,“谁是真凶”也就不辩自明了……(拍案)法官大人,请传唤为华宫雾绪洗脱嫌疑的证人入庭!
法官:这位证人是谁?
御剑: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华宫雾绪本人。
(法庭哗然)
证言询问:
第2句>>询问→选择第一项“中のヒト”→再询问→第二项“何やら”
第3句>>提出「アクセサリー」
法庭答辩:
选择第二项“受けとった人物がアヤシイ”
选择第三项“クマがアヤシイ”
选择第二项“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同日午后12时5分地方法院第3法庭
御剑:杀害被害者的虎狼死家将这个小熊交给委托人,于是产生了1个问题……“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一问题的答案将告诉大家真犯人的名字。请被告人的经纪人华宫雾绪提供有关小熊饰物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