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堂审(上)

大周律例参考前唐律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在大周,家奴是没有最基本的人权的,奴婢既同资产,即合由主处分。

“诸奴婢有罪,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可以银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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