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神器

“呜呜!”

旁边一只狗在不满地嚎叫。我刚被老虎拍了一巴掌啊主人,你不理我怎么去扶那个什么事没有的傻大个子?

姬轩辕撇了一眼,就知道这狗废了。前爪被老虎结结实实拍中,扭曲得不成样子,变瘸狗了,用不上了。

表现的时候到了,“我是医生,治过的狗多了去了,看我的。”

姬轩辕从旁边折下一根竹枝,看了看,叹了口气,“要是有竹板就好了,可惜没时间慢慢搞——”

“好办,我来。”

熊妹从胯侧的鱼皮鞘里,“刷”地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转身而去。只听咔咔咔一阵削砍之声,竹板递到了呆愣愣的姬轩辕手里。

姬轩辕没接竹板,傻呵呵指着熊妹手里的刀,“你、你们有这玩意?”

熊妹一脸无辜的样子点点头,“啊,对啊,这不是刀子么?不过这可是祖传的宝物,有熊氏部落只有我这一把。”

姬轩辕发愣不是因为看到了刀。要是对方拿把打磨精细的石刀或者玉刀,他一点都不会奇怪。甚至如果是青铜刀,那也可以接受。

可是,这明明是一把镍铬不锈钢剔骨刀,这东西的制造技术比枪械都难得多。

他们要是有这个技术,还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撩拨老虎?直接来一发麻醉枪子弹不香么?

“我看看你的刀。”

熊妹毫不藏私地把刀递了过来。

姬轩辕拿着刀子在手里掂了掂,见刀身上刻着字,汉字,绝对电离食盐蚀刻法刻上去的——重庆邓氏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一时间,姬轩辕满脑子都是小鸟的鸣叫,稳了稳心神,重新看了看天。

夜空里,巨大的光环布满了半个天空,确乎不像是原来的地球。

可是,“有熊氏部落”和镍铬合金不锈钢剔骨刀联系在一起,实在让姬轩辕很难接受,这比让他接受自己穿越都难得多。

这个世界——好像跟自己预想的原始社会不一样啊。

身后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喂,傻大个,没见过宝物是吧?你哪个部落的?”

“看你杀老虎的神器,你也应该是个部落继承人才是,这么多年怎么长大的?就没听部落长老讲过神战和大灾变的事情么?”

姬轩辕痴呆中,“神战?大灾变?那是什么?”

阴阳怪气的声音在继续,“你是装傻还是真傻?你手里可以有神器,我们部落就不能有么?”

姬轩辕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听到过很多人说他疯,他一点不在意,那是你们不能理解我超越凡俗的思路。

可从来没人说过他傻,这不能忍。

姬轩辕满脸怒火一回头,“谁敢说我傻?!”

不会说话的是刚才抱着老虎崽子跑在头里的两个人之一,刀条脸,身形瘦削,可气势一点不服输,一拍胸脯。

“我说的,怎么着?你什么都不知道,不会是草药吃多了,脑子吃坏了吧?”

这句话触碰了姬轩辕的逆鳞,越是接近真相的话伤人越重嘛。

姬轩辕也是个火爆性子,一把就将身上被雷电击得满是洞破的病号服甩掉,露出岩石一样的胸大肌和八块腹肌,右手食指朝对方勾了勾。

“敢不敢比划比划?别说我欺负你个小瘦猴。报上名来,姬爷手下不死无名之鬼。”

一般现代人绝没有这么暴的脾气,一言不合就开打。姬爷在现代是另类,这也是他进宛平南路600号的原因……

别说,部落时代的规矩还真是这样,旁边好几个人围观,一点没有惊愕的样子,姬爷到了这里算到家了。

小瘦猴毫不畏惧,一挺干瘪的胸脯,“我大号‘与狼共舞’,不服气咱们就较量较量。你只要不用你那把神器,我还真不怕你。”

“与狼共舞”原地跳了两下,双拳砰砰拍了拍胸脯,很有原始人气质,看上去身形甚为灵便。

姬轩辕身大力不亏,但要是肉搏的话,还真不一定能抓到他。

瘦猴“与狼共舞”被一把拽到旁边,“哪有你这样对待恩人的,人家刚刚救了大伙。”

另一个抱虎崽子的小伙子笑呵呵看向姬轩辕,“您别生气,他向来不会说话,跟谁都这个样子。”

当和事佬的小伙子个子比与狼共舞还矮,可是身材横向发展,胳膊上肌肉累累,整个身形圆滚滚一大坨,壮实得一塌糊涂。

他要是跟姬轩辕角力,应该能不分轩轾,但人家客气得多。

拉走了惹事精,矮胖子回头,小眼睛转动,诡秘地朝熊妹和“与狼共舞”眨了眨,再回头面向姬轩辕,满脸堆笑,“姬爷,您离开部落,单独出现在这里,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我们不会不礼貌地打听您的过往的。您在虎口下救了我们所有人,已经证明了您对我们没有恶意,还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我们想推举您当我们的酋长,您一定要答应。”

姬轩辕脑袋里警铃大作,这个矮胖子绝对有问题!

他是不是疯子存疑,这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绝对不是傻子。

自己是想控制这个部落,作为霸业的根基,心里已经筹措好了好几条计谋。

可是他们忽然自己送上门来,这就古怪了。哪个部落会缺想当酋长的啊?

巧言令色,鲜仁矣。这个矮胖的家伙看上去憨厚,应该是一肚子坏水。

那个阴阳怪气的“与狼共舞”,恐怕反而是个单纯的人。

姬爷笑眯眯打量了一下矮胖子,“你叫什么啊?我看你武勇应该不下于我,你当酋长不好么?”

矮胖子双手乱摇,“我哪有那个本事?只有智勇双全的真猛士才能当酋长。”

“姬爷您有这身板,还能面对猛虎临危不惧,从容应对,又有神器在手,简直是天生的酋长料子。”

矮胖子回头看向身边的十几个人,“我‘挥拳向天’推举姬爷当咱们的酋长领导咱们,有不同意的么?”

“没有!”

众人一起应答,非常爽快。

姬爷挠挠后脑勺。好奇怪啊,为什么酋长这个香饽饽没人愿意当,会落到我一个刚见面的人手里呢?

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你们——原来没有酋长的么?”

“挥拳向天”点点头,“没错,前任酋长十几天前故去了。熊妹的爹是长老,一直在指引我们,但不肯出任酋长。”

矮胖子右拳挥向天空,“伟大的姬酋长万岁!”

身后十几个人一起挥拳,“万岁,万岁!”

姬轩辕赶紧摆手,“别,我可还没答应呢。”

唉,部落人起名都这么随意的么?这家伙估计喜欢做这个挥拳的动作,就得了这么个名字。

那‘与狼共舞’是不是说,他身手灵活,能跟狼周旋?

“兄弟们这不是终于为部落找到一位中兴之主高兴么。您跟我们回部落,要举行一个盛大的祭祀仪式,才能正式就任酋长的。”

姬轩辕也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决定先看看再说。

“呜呜呜!”

“呜呜!”

那只瘸狗强烈抗议,熊妹抚着猎狗的顶瓜皮,“花瓜,马上就给你治了,乖。”

治狗,姬爷是拿手的。

他走向狗狗,花瓜警惕地看着他,发出低沉的咆哮。

姬爷毫不在意,嘴里忽然也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花瓜立刻楞了,侧着头好奇地盯着姬爷。

这明明是只两脚兽,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姬爷笑眯眯安抚着猎犬,右手轻轻挠挠花瓜的下脖颈,花瓜满足地闭上眼睛,姬爷左手里的竹枝一下塞到了花瓜的嘴里。

“叼着。没有麻醉,免得给你正骨你一痛咬坏了舌头。”

正经给狗狗做手术要剃毛的,不过条件比这简陋的情况姬爷遇见得多了,高原上哪有竹片啊?

咦?为什么我会有许多在高原上给藏獒治病的记忆?难道——

不!我是大城市人,我是阿拉上海人!

我是徐汇的,连长宁和浦东那种乡下人都不是!

姬轩辕眼神迷茫了仅仅一下,随即又充满狂热和自信了。

别看姬轩辕十个手指粗大得跟棒槌似的,可是甚为灵活,轻轻摸了摸花瓜扭曲的爪子,动作神速,只听轻轻的咔咔两声,两处骨折就严丝合缝地对好了。

花瓜嘴巴一紧,咬住竹枝,还没来得及叫痛,正骨已经完成了。

从地上捡起刚扔掉的破衣服,“刺啦”扯下一根布条,又从熊妹手里接过竹片,这就准备包扎了。

“稍等一下——”

熊妹在鹿皮小背包里翻了翻,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小的红陶猪嘴壶,欣喜叫了一声,“还好刚才没有打破。”

拔下塞子,从里面倒出几滴可疑的白色乳液到手心上,轻轻地涂抹在阿瓜的腿上。

阿瓜呜呜低哼,似乎相当享受。忽然口水流了出来,一口吐掉嘴里的竹枝,盯着熊妹手里的陶壶,眼睛露出哀求的神色。

熊妹宠溺地又倒了几滴在手心凑过去,阿瓜飞快地伸出舌头,一下子把乳液舔得干干净净。

姬爷并未在意,这大概是部落秘传的什么草药吧,或许有点用,但腿伤还是要打竹板的。

倒是看到那个彩陶壶,姬爷放心了不少。这才是部落时代的正经玩意嘛,要是拿到现代,那就是禁止出售的无价文物。

“虽然我给阿瓜正了骨,可是即使长好了,以后它这条腿也不能吃力,看在它忠心护主的份上,养着它吧。”

姬爷权威的话似乎并没起作用,大家盯着那个彩陶壶,都露出诡秘的笑容,但没人出头反驳。

“与狼共舞”不服气地要说什么,被“挥拳向天”一把拉了回去。

两只战利品虎崽子被别人抱着了,挥拳向天一个人就拖动了两百多斤的老虎。

熊妹小心地抱着阿瓜,跟姬轩辕并肩而行。

姬爷一边走,心里开始琢磨下一步计划。

到了有熊部落,一定要套出他们为什么没人愿意当酋长的原因。

还有,熊妹的老爹是什么长老,一定要假装不经意地跟他套出什么神战、大灾变是怎么回事,熊妹手里的剔骨刀是怎么来的——

嗯?怎么有点头晕?不好,又有点恶心想吐。

姬爷竭力维持,可是身上的力气仿佛一下子消失了,忽然一下子歪到了旁边的熊妹身上。

熊妹手里的阿瓜落地,发出不满的嚎叫,却根本扶不住姬爷沉重的身体。

“快来帮忙!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发作了。”

好几个人把姬爷扶住,恍惚中,只见熊妹一脸焦急,拔开彩陶壶的塞子,将壶里的乳液一口气都灌到了姬爷嘴里。

“部落里没有那么多圣液,先不回部落了。快,直接把他抬到死亡谷去。”

五六个人抬着姬爷小跑前进,被喂了一嘴疑似牛奶的玩意后,姬爷觉得胸口的烦闷和恶心的感觉差了些。

眼睛一撇,却忽然发现自己光膀子的上身皮肤上,出现了红肿和皮疹。

作为一位专业医生,各种病历不断从他脑子闪过,这好像是遭受了强辐射的症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