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生活的科学

人的一生很短暂,生命很脆弱,我们需要不断地克服困难,完善自己,绝不能放弃努力寻求生命的意义。

伟大哲学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说过:“只有与生活直接相关的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换句话说,在一门与生活直接相关的科学里,理论和实践是密不可分的。一门以人生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正是因为以生活的动态发展为研究基础而成为一门生活的科学。这些分析对个体心理学尤其适用。个体心理学试图把个体生命视为一个整体,个体的每一个反应、行为和冲动都被视为个体的人生态度链条上的其中一环。这样的学科必然是以实践为导向的,借助于我们所掌握的知识,可以改变、修正我们的态度。因此,个体心理学在预见性方面具有双重意义:它不仅能预测即将发生什么,还能像先知约拿一样给我们警示,以便我们能采取措施,避免某些事情发生。

努力去了解生命的神秘创造力是个体心理学发展的缘由。这股生命力表现在个体发展、奋斗、实现目标的欲望上,甚至是通过在某方面努力获得成功来补偿在另一方面的挫败而表现出来。这股力量是有目的引导的,它奋力追求一个目标,在奋斗过程中,肉体和心灵的每个活动都是协同工作的。因此,抽象地观察身体动作和精神状态、而不把个体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这样的研究方法是荒唐的。比如,在犯罪心理学中,把关注重点放在犯罪行为而非犯人上面,这就是荒谬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犯人而不是犯罪行为。不论我们花费多少精力来琢磨犯罪行为,如果不把犯罪这件事看作是个人生命整体中的一个章节,我们就无法理解犯罪的实质。同样一个行为,在某种情形下是犯罪,在另外一种情形下却不是。关键是要理解个体的实际情况,即一个人的生活目标,这个目标是他所有行为活动的指导线。把握了这个目标,我们就能明了每个单独行为背后隐藏着的含义。也就是说,我们把个体行为当作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来看待。反之,我们对部分进行研究之时—只要把它们看作整体中的部分,那么我们对整体的认识就会提升。

笔者本人对心理学研究的兴趣源自从医的经历,在此经历中建立起了目的论的观念,这种思维对于理解心理学现象是必要的。医学发现,所有身体器官都是朝着确定的目标生长的,发育成熟的器官都有确定的形状。当器官有缺陷时,自然力总会设法克服这个缺陷,或者长出新的器官来替代有缺陷的器官。生命总是力求延续下去,并且当遇到外部障碍时,不经过一番挣扎,生命力是绝不会就此屈服的。

人的心理活动与身体器官的活动相似。每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超越现状的目标或理想,并设定一个具体的未来目标以克服现有的困难。具体的目的或目标能让一个人认为和感到自己脱离了现有的困境,因为他预期自己会在未来获得成功。如果没有目标感,个体的活动就不再有任何意义。

所有研究的证据均指向一个事实:这种目标的确立赋予了它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而这一定是在人生的早期阶段发生的,即童年这个人格形成期。在这个时期,人格原型(prototype)—成熟个性的模型开始形成。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个过程是如何发生的:一个孩子,因为弱小而感到自卑,觉得不能承受他所处的环境。于是他努力成长,并为自己选择一个目标,沿着这个目标所确定的方向线一路发展。在这个阶段,成长的物质条件不如目标更重要,因为是目标决定了个体发展的方向线。很难解释这个目标是如何确立的,但这样的目标显然存在,并支配着孩子的每一个行动。关于人生早期的种种力量、冲动、动机、能力和失能,目前所知甚少,至今还未找到探知的关键所在。只有在孩子选定了目标之后,才能确立其发展方向。只有看到个体生命的导向,我们才能猜测未来的行动。

人格原型是体现目标的早期个性模型,一旦形成,其发展的方向线就被确定下来了,个体就有了明确的导向。正是这个事实使我们能够预测到个体在后来的人生中会发生什么。从此以后,个体的统觉(apperception)必定会落入由这条方向线划定的范围内。面对一些给定的情境,孩子不会感知到实际存在的情况,而是会根据个人的统觉体系来判断,也就是说,他是带着自身利益的偏见来感知的。

目前的研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实:身体器官有缺陷的孩子往往会把个人所有的经历跟该缺陷器官的功能联系在一起。比如,胃有毛病的孩子会对吃东西显示出异常的兴趣,而视力不好的孩子会更关注可见的事物。这种关注是跟个人的统觉体系相一致的。我们已经说过,统觉是每个人都具有的特质。于是有人也许会提议:要发现一个孩子的兴趣所在,我们只需确定他的哪个器官有缺陷即可。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孩子对器官缺陷的体验方式并非外部观察者所看到的那样,而是会受到个人统觉体系的干预。因此,尽管器官缺陷是孩子统觉体系中的一个要素,但从外部来观察器官缺陷不一定能了解孩子的统觉体系。

孩子的认知是相对的,在这点上,他跟所有其他人都一样。没有一个人能幸运地获得绝对真理,甚至连科学研究也没有这个福气。孩子的认知是建立于常识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认识总是在变化的,大错误逐步被小一些的错误取代。任何人都会犯错,但重要的是我们能改正。在人格原型形成期,修正错误相对容易;假如在这个时期错误没有得到纠正,到后期我们也许能通过回忆那时的整体情况来改正。因此,在治疗神经症患者的时候,我们要去发掘的是他在早年人格原型形成时期所犯的根本性错误,而非后来犯的普通错误。发现了这些错误,就有可能通过适当的治疗来纠正。

在个体心理学看来,遗传不是那么关键。一个人的遗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早年如何对待自己的遗传特征。也就是说,人格原型是在童年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天生的器官缺陷当然跟遗传有关,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如何使孩子从某个特定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置身于有利的环境中。事实上,遗传缺陷反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大的便利,当我们发现了孩子的缺陷,就会知道该如何去做相应的处理。因为营养不良,或者因为养育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错误,没有任何遗传缺陷的健康孩子也许会比有缺陷的孩子过得更差。

对于生下来就有器官缺陷的孩子,他们的心理状况是至关重要的。由于面临较困难的处境,这些孩子会明显表现出强烈的自卑。在人格原型的形成期,他们就已经关注自身甚于关注他人,在往后的生活中还会继续如此。导致人格原型期出现差错的不仅仅是器官缺陷,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差错,比如被宠坏或者被嫌恶。后面,我们会详细地描述这些情况,通过实际案例来说明对孩子尤其不利的三种情况:器官缺陷、被溺爱和被嫌恶。在这里只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孩子的成长遇到了障碍,他们总是害怕被打击,因为他们在成长的环境中一直没有学会独立。

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了解社会兴趣(social interest),因为它是教育和心理治疗最重要的方面。只有勇敢、自信、从容的人才能同时从逆境和顺境中获益。他们从不害怕、胆怯;他们知道会遇到困难,但也知道自己能够克服困难;他们准备好应对生活中所有的问题,而生活问题无一不是社会生存问题。作为一个人,我们必须要准备好参与社会行为。我们前面提到的三类儿童,他们的人格原型中的社会兴趣程度较低。他们的思维方式不能指导他们去完成生活中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也不会帮助他们去克服困难。体验挫败之后,他们的个性原型会对生活问题产生不正确的态度,个性会朝着消极无效的方向发展。我们治疗这类患者的任务是帮助他们培养积极有益的行为方式,使他们建立对人生和社会有价值的生活态度。

缺乏社会兴趣的人会朝无价值的生活方面发展。问题儿童、罪犯、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往往都是缺乏社会兴趣的人。对于这些情况,我们的任务是找到影响他们的途径,使之回归到积极的人生轨道上,建立起对他人的兴趣。由此可以说,我们所说的个体心理学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心理学。

说完社会兴趣,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是发现个体在成长中面临的困难。这个任务乍看起来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实际上并不是很复杂。我们都知道,所有被溺爱的孩子都会变成被讨厌的孩子。在我们的文化里,无论社会还是家庭都不会无限地宠爱孩子,被娇惯的孩子很快就会碰到难题。在学校,他们发觉自己到了一个新的社会环境,面临新的社会问题。他们不想跟同学一起写字、玩耍,因为他们之前的生活经历没有培养他们参与学校的集体生活。事实上,人格原型形成期的经历使他们害怕面对新环境,想继续得到呵护。这样的个体性格特点不是遗传的—远远不是,而是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人格原型的特点和生活目标中推断出来。既然他们表现出朝某个生活目标发展的特点,那么他们就不会具有朝另外一个目标发展的特点。

作为生活的科学,个体心理学还要研究人的感受。由目标确定的发展方向不仅影响一个人的性格特点、肢体动作、表情和整体的外部特征,还会支配他的感受。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总是用感受来证明态度。假如一个人想做好工作,这个态度会被强化,进而主宰他全部的感情。我们可以断定的是,感受总是与一个人对工作任务的看法相一致,它会强化个体的偏好。即使没有情绪左右,愿意做的事我们总是会去做,感受只不过是伴随行动而已。

这一点在人的梦境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到。揭示梦的目的可能是个体心理学最新的研究成果之一。每一个梦显然都有一个目的,尽管这个事实直到最近才被认识清楚。大体上来说,一个梦可以促进情绪或情感的流动,而情感的流动反过来会推进梦的发展。这一点,为梦即欺骗的旧观点提供了一个有意思的注解。我们在梦里做的是清醒时想做的事。梦是我们清醒时的行为计划和态度的一次情感预演,而真实的“演出”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梦是骗人的,它不过是充满感情色彩的想象,让我们体验了做一件事的兴奋刺激,而实际上并无行动。

在我们清醒时的生活中,也能看到梦的情感欺骗性这一特点。人们总有强烈的感情自欺的倾向,即我们总是想说服自己朝人格原型所界定的方向发展,人格原型在一个人4~5岁时就形成了。

个体心理学的下一个研究领域是人格原型。人在4~5岁的时候,个性的基本模型就已经建立了,我们要观察这个时期以及更早之前的时期给孩子留下的印象。这些印象缤纷多彩,从一个正常成年人角度来看,这些印象之丰富,超出我们的想象。影响孩子思维的最常见的情况,是父亲或母亲对他们的过度惩罚或虐待所造成的压抑感。这种压抑可能会使孩子努力寻求解脱,又或者表现为心理上的排斥。有些女孩的父亲脾气暴躁,她们的人格原型就会排斥脾气暴躁的男性;而有些男孩的母亲严厉苛刻,他们就可能排斥女性。当然,排斥心理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孩子可能会变得羞怯,或者性关系方面变得很随便(排斥女性的另一种表现)。这些不正常表现并非来自基因遗传,完全是孩子在那个时期的生活环境所致。

孩子在童年时犯下错误的代价是昂贵的。尽管如此,孩子能获得的辅导也寥寥无几。父母要么不了解,要么不愿意承认是他们自己的言行为孩子带来了今天的苦果,于是孩子只能沿着自己的轨道发展下去。

有意思的是,没有任何两个孩子是在一模一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即使他们生在同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身处的氛围也都是特别的。最大的孩子所处的环境明显有别于其他孩子。老大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全家注意力的中心,但随着老二的降生,老大发现自己失宠了,而他不喜欢这种改变。对他的人生来说,这是挺悲剧的一件事:被专宠的局面永远失去了。这种悲剧感会渗透进他的人格原型中,并会在成年后的个性特征中显露出来。种种案例显示,这些孩子日后屡屡碰壁。

同在一个家庭而成长环境相异的另一种情形是男孩和女孩的差别对待。男孩常常被高估,而女孩则被认为不会有什么成就。被这样对待的女孩长大后一般优柔寡断、疑虑重重,一辈子都举棋不定,时刻带着“只有男人才真正有能力成就大事”的观念。

排行第二的孩子的处境也是特别的。老二与老大的境况完全不同,因为他的前面总有一个人(老大)在领跑,和他一同前行,而且老二经常会超过老大。原因很简单,年长的孩子厌烦身边总有个竞争者(即弟弟或妹妹),而这种烦恼情绪最终影响了他在家里的地位,他被竞争吓怕,表现欠佳,父母对他的评价越来越低,转而称赞老二。而老二呢,总有一个人跑在自己前面,自己永远都要跟人赛跑。在家庭中的特殊位置会反映在老二的个性特点上,老二往往桀骜叛逆,藐视权力或权威。

排行最小、本领却大的孩子的故事在历史和传说中比比皆是,《圣经·旧约》中的约瑟就是其中一个。约瑟是家里的老幺,但他却想征服所有人(他虽然有个弟弟,但是在他离家数年之后才出生的,对他影响不大)。童话中都可以找到这样的描述:年龄最小的孩子扮演领导者的角色。这些性格特点形成于童年早期,除非对个体的认识有所加深,否则这些特点将保持不变。若要改变一个孩子,必须要让他了解自己在童年初期经历过什么事,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原型在错误地影响着他生活的方方面面。

认识人格原型进而洞察个体本性的一个有效手段是分析个体的童年记忆。根据目前所有的认识和观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童年记忆是人格原型的组成部分。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有器官缺陷的孩子,假设某个孩子的胃不好,他要是回忆自己曾见过或听过某事物,那这个事物多少跟吃有关。再比如左撇子的小孩,习惯用左手对他的思维也会产生影响。有人可能会回忆妈妈曾如何宠爱自己,或者回忆弟弟妹妹的出生;如果爸爸脾气暴躁,他可能会想起自己曾经被打,又或者会想起他在学校不受欢迎,被人欺负。如果我们掌握解读的方法,这些阐述是非常有用的。

解读童年记忆需要很强的同理心,即能设身处地地想象孩子童年的状况。只有运用同理心的力量,我们才能理解弟弟妹妹的降生对一个孩子的生活产生的微妙意义,才能体会脾气暴躁的爸爸的虐待会给孩子留下怎样的印象。

说到虐待,一个无须再强调的事实是:惩罚、训斥、说教是徒劳无益的。如果孩子和大人都不知道该在哪个方面做出改变,情况不会有所进展。如果孩子自己不明白该如何改变时,惩罚只会让他变得更狡诈,或者更懦弱。惩罚和说教不能改变他的人格原型,单纯的生活经历也不能改变,因为生活经历已经跟他的统觉体系相一致。只有触及基本人格,改变才有可能发生。

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孩子的发展状况欠佳,他们可能看起来都很聪明(这里说的“聪明”是指孩子能正确回答问题),但当我们留心观察他们的种种表现和状况时,就会发现他们其实有强烈的自卑感。当然,聪明不一定说明他们具备常识。这些孩子有一种完全个人化的思维,或者可以说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私人独有的”。这种思维常见于神经症患者。比如,有的强迫症患者总是忍不住数窗户,尽管他也知道这毫无意义。一个喜欢关注有意义的事情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行为的。完全个人化的理解方式和语言也是精神失常者的特征,他们不使用常识性语言。而常识恰恰代表了一个人社会兴趣的程度。

用常识的判断跟纯粹个人化的判断来比较,我们会发现,常识一般都是对的。我们凭借常识来区分好与坏,尽管遇到复杂的情况时我们经常出错,而错误往往会随着常识的提高而自动修正。那些仅关注个人兴趣的人非但不能像一般人那样自然地分辨对错,还暴露了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缺失,他们的一举一动全都清晰地展现在别人面前。

以犯罪行为为例。在我们研究罪犯的智力、认知和动机时,会发现他们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既机智又英勇。他们认为自己实现了超越别人的目标,不仅比警察聪明,还胜过其他人。他们自以为是英雄,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他们的行为远不是英雄所为。由于缺乏社会兴趣,他们的生活趋于消极,导致他们缺乏勇气、懦弱胆小,可是他们本人意识不到。那些生活在消极负面中的人往往怕黑、怕孤独,渴望跟别人在一起。这些都是确信无疑的懦弱表现。阻止犯罪的最好办法是让人们意识到犯罪不过是懦夫的表现。

我们知道,有些犯过罪的人快30岁的时候才会去找工作、结婚,后来成为好公民。这是怎么回事?想想看,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到了30岁,还怎么能跟20岁的小偷竞争呢?年轻的小偷更机灵、更有本事。而且,到了30岁,一个罪犯要被迫改变过去的生活方式,靠犯罪这个职业已经不能谋生了,到了该转行的时候。

关于犯罪分子,还有一点我们得牢记:加重刑罚远远不能阻吓他本人,只会让他愈加认定自己是英雄。不要忘记,罪犯生活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里,在那里没有真正的勇气、自信和公共意识,也没有对共同价值观的认识,这样的人无法参与社会。神经症患者很少与人聚会,对患有陌生环境恐惧症的人和精神失常的人来说,聚会是他们不可能实现的壮举。问题儿童和有自杀倾向的人从来不与人交朋友,确切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是,有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童年时,他们就开始以自我为中心,人格原型被导向错误的目标,之后,他们就沿着一条消极无用的生活轨迹发展。

现在我们来看看个体心理学提供了什么办法来教育和训练神经症患者。这个群体包括问题儿童、罪犯和那些借酒精逃避消极生活的酗酒者。

为了简单快速地找出问题所在,我们一开始会询问患者的困扰开始于什么时候。患者一般都会把问题归咎于新出现的情况,这是不正确的。经过询问我们会发现,在新情况出现之前,他们并没有为之做好准备。处境有利的时候是看不出人格原型中的缺陷的。每一个新情况实质上都是一次试验,而个人依据自身的人格原型所确立的统觉体系来做出回应,这种回应不是简单的反射,而是富有创造性的,且与支配个人整个生活的目标相一致。个体心理学研究很早就告诉我们,遗传的重要性可以排除,单独研究某个部分也不是重点。由于个体原型是依据自身的统觉体系来对生活经历做出回应,我们必须调整统觉系统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以上总结了个体心理学在过去25年里[注]探索出来的研究方法。可以看到,个体心理学在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流派众多,心理学家各有各的研究方向,互不认同。也许读者不应该笃信某一派,而应该自己比较。读者可以看到,个体心理学不赞同所谓的“内驱力”心理学(美国的威廉·麦克道格尔是典型代表),因为在他们所说的“内驱力”中,遗传因素被过分强调。我们也不接受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条件作用”和“反应”。用“内驱力”和“反应”来构建个体的命运和性格是徒劳无益的,除非我们认识到这些因素都导向一个人生目标。这两类心理学都不从个人的目标来考虑问题。

的确,说到“目标”这个词,读者可能会产生一个模糊的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具体解释一下这个概念。说到底,一个人有目标亦即希望像上帝那样去行事,效仿上帝当然是终极目标,也可说是目标中的目标。教育者在教导自己和孩子效仿上帝时应该十分谨慎。事实上,孩子在成长中会有一个更具体、更可企及的目标。孩子会看看周围谁最强,然后把他当榜样或奋斗的目标,这个人可能是爸爸或妈妈。男孩可能会受母亲的影响而去模仿她,因为妈妈似乎是最强的人。长大一点儿以后,他们可能会觉得马车夫是最强的人,因而想当马车夫。一旦有了这个目标,孩子的动作、打扮和自我感觉都会像一个车夫,他们会模仿这个目标对象的所有特征。可是,只要警察稍稍竖起一根手指,车夫即刻就不神气了,孩子就会另寻目标。再长大一些,孩子的理想可能会是医生或老师,老师能惩罚学生,孩子会尊之为强者。

孩子在选择目标时会挑一个具体的象征性人物。选择什么目标能反映出孩子的社会兴趣取向。有个男孩,在回答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时说:“我想当绞刑官。”可见,这男孩缺乏社会兴趣,他想做主宰生死的人,而这个角色只属于上帝。由于他想比整个社会都强大,所以他的人生会导向消极负面的方向。虽然一个人想当医生也是希望能像上帝一样掌控生死,但与前者不同的是,这个理想目标是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