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宋代节日市场意识
伊永文先生说过:“宋代城市中的政治性节日也将赏心乐事这一观念,像一条鲜明的红线贯穿其中。这也是由于宋代城市中市民阶层的不断壮大,尚奢华、重游玩的风气的抬头,市民们竞相把节日里的赏心乐事作为表现富足的标志。”[2]从中我们已经感受到了宋代节日里,从城市中吹出的一股强劲的消费之风。节日市场意识就是对节日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的认识和把握,并在此指导下主动采取旨在获利的一些销售行为。那么,宋代哪些人群具有这一意识?他们又采取了怎样的销售行为?
(一)宋代政府的节日市场意识
政府是新节日及其习俗活动的创立者,也是传统节日习俗的维护者。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全民的商业意识都有很大提高,政府自然更不例外。它把关系国计民生又获利丰厚的盐酒茶等商品规定为专卖品,由其垄断经营,就是突出表现。节日市场意识就是其商业意识的组成部分,在这一意识下的突出行为有二。
1.官库酒的促销,垄断节日酒市场
酒是节日气氛的调节剂,既是饮品,又是礼品、祭品,是家家不可或缺的重要节日物品,消费量巨大。宋代酒由官府榷卖,官府主要通过控制酒的生产和销售来控制节日酒消费市场。
宋代都城酒楼林立,可只有正店才是官库所属,才可自行造酒卖酒,其余脚店或私人经营的小店则只能从正店取酒沽卖。正店与正店之间有竞争,因此它们都十分重视节日酒市场的销售活动。东京正店、临安官库一年两次的煮酒卖酒都放在节日时。[3]南宋临安官库的迎煮仪式及促销方式远比北宋隆重。此外,临安酒库还利用元宵节张灯时进行促销,“诸酒库亦点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妓女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4]。这一方面说明酒课在南宋财政中的地位更为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南宋官府的节日市场意识比北宋有所增强。
2.开放官方园林,鼓励游玩和买卖
北宋汴京有四大皇家园苑:宜春苑、琼林苑、玉津园、瑞圣园。东京人称为“四园苑”;还有位于城西、顺天门外街北的金明池,又名西池;其中,金明池和琼林苑最大、最繁华。它们都定期面向公众开放,让市民观赏游玩,开放时间基本上定于每年三月一日至四月八日。刚开始时,人们多不知道,池内游人稀少。于是官府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每当金明池开池前,由御史台在宜秋门贴出黄榜:“三月一日,三省同奉圣旨,开金明池,许士庶游行,御史台不得弹奏”[5]。“其在京官司,不妨公事,任便宴游”[6]。另一方面又组织开展多种活动,如水戏表演、龙舟争标、关扑等。到宋神宗元丰初年,“每开一池日,许士庶扑博其中,自后游人益盛”[7]。“游人往往以竹竿挑挂终日关扑所得之物而归”,“虽风雨亦有游人,略无虚日矣”[8]。说明官府组织开展的这些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金明池的“人气”旺盛了。
伴随着金明池、琼林苑开放后的旺盛人气而来的,则是这里饮食、娱乐、小商品交易、船只租赁等业的繁盛。
一些有眼光的商人或官员,早就在其周围建起了饭店、酒楼,“街东皆酒食店舍”;琼林苑“两傍有石榴园、樱桃园之类,各有亭榭,多是酒家所占”[9]。宝津楼宴殿南面有虾蟆亭,“亦是酒家占”[10]。如此多的酒家食店,竞争自然免不了,但它们各有自己经营的妙招,或者把饮食也作为关扑的对象,或者为游人加工鱼食。其办法是:在池子西边没有房屋、游人稀少的地方开辟一片水域,垂钓之人先买一个允许垂钓的牌子,再以高于市场价一倍的价钱购买其钓得之鱼,游人得到鱼后,“临水斫脍,以荐芳樽,乃一时佳味也”。既使游人尽了兴,又使酒家、金明池的管理者赚了钱,还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池里的鱼类,这种做法在现今一些旅游区还在施行。池内饮食店则主要以水产类、禽类菜肴为特色,以品种多样为取胜法宝。“池上饮食:水饭、凉水绿豆、螺蛳肉、饶梅花酒、查片、杏片、梅子、香药脆梅、旋切鱼脍、青鱼、盐鸭卵、杂和辣菜之类。”
由于观看争标,池子两边的位置也被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抢先占领,搭起彩棚,出租给游人,收取租金,“两边皆彩棚幕次,临水假赁,观看争标”。船只的租赁也很活跃,“宣、政间,亦有假赁大小船子,许士庶游赏,其价有差”[11]。
还有儿童玩具的买卖,“细民作小儿戏弄之具,而街卖者甚众,而龙船为最多,大率仿御座龙船及竞渡龙虎头船。其巨细工拙,不一制也”[12]。
可见,金明池和琼林苑开放,游人、艺人、商人、官员等纷纷登场,一时间这里成为最热闹的游乐场和最繁盛的商品交易市场。而这些经营活动的开展,是通过向官府缴税获得许可的。所以,官府开放园林的门票收入虽无法确知,但有税收收入则是肯定的。
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监察御史刘平上了一道奏折,称“金明池准例许士庶嬉游一月,今都城物价踊贵,民方望罢之”[13]。说明开池引起购买力兴盛,且已大大超出了东京城市的承受能力,同时更说明节日市场对城市经济产生了极大影响。
(二)商家的节日市场意识
如果说政府的节日市场意识主要集中在一些销量大的商品,以及利用大型游乐设施吸引游客以促进节日消费市场繁荣的话,那么,商家的节日市场意识则具有灵活、细小、琐碎等特点。
1.提前备货,以在节日期间销售获利
元宵节时,汴京水果商人“预畜四方珍果,至灯夕街鬻。以永嘉柑实为上味,橄榄、绿橘,皆席上不可缺也。庆历中,金柑映日果不复来,其果大小如金橘,而色粉红。嘉祐中,花羞栗子皆一时所尚,又以纸帖为药囊,实干缕木瓜、菖蒲咸酸等物,谓之下酒果子”[14]。永嘉柑、金柑产于温州;金橘产于江西;橄榄、绿橘也产于南方。可见元夕京城水果市场所销水果是商人提前或贩运或批发来,小心保存,在节日期间投放市场。
浮梁人张世宁在淳熙癸卯(1183年)暮冬,“酿白酒五斗,欲趁新春沽卖,除夕酒成”[15]。这是具有酿酒资格的人家在年节前酿酒,以在节日期间出售。临安赤山居民李三夫妻商议,在冬至节时宰杀自养的一头猪来卖,“比之常日,可赢得千百钱”,且“人争买肉,顷刻而尽”。[16]这是他们基于冬至节人们猪肉消费增多、价钱好又销得快等市场特点而作出的决定。吴自牧也记:“杭城内外,肉铺不知其几,皆装饰肉案,动器新丽。每日各铺悬挂成边猪,不下十余边。如冬年两节,各铺日卖数十边。……至饭前,所挂之肉骨已尽矣。”[17]商家的这种节日市场意识在宋代话本小说中也有反映,如话本《刎颈鸳鸯会》中写道,杭州府武林门外落乡村一名叫蒋淑珍的女子,在前夫死后再嫁给张二官为继室。张二官是个生意人,他在仲冬时节,收买杂货,租赁船只,装运到都城趁节发卖,[18]以获丰厚利润。其实,节日所需的食品、装饰品、玩具、明器、辟邪物品等,无一不是商家节前准备的结果。
2.对节日物品的促销
和官府节日市场受市场价值规律、行业内部竞争等因素影响一样,商家节日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而他们的促销方式也更多、更新颖。
总之,节日市场意识是对城市商品市场的总结和提升,它又反过来指导城市商品市场。不论是官府还是商家,在节前的备办货物,节中的销售策略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利用节日这一特殊日子、特定习俗活动为载体,出售货物,获取利润。这样,一方面丰富了节日市场,为居民节日消费提供了对象;另一方面活跃了都城商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