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秦汉特别是两汉时期为中国古代文体的生发期,其间文体种类繁多,奠定了古代文体的基本格局,对后世文体以及文体理论的发展都产生深远影响,故刘师培说:“文章各体,至东汉而大备。汉魏之际,文家承其体式,故辨别文体,其说不淆。”[1]这些文体在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文体也在知识者的写作生活中占有极大比重。秦汉时期文类的繁兴以及文人的集中参与也就相应成为中古文体理论勃发的重要基础。
秦代二世而亡,仅历时15年,而且在统一之初即实行极端的文化专制政策,致使中国古代文化发展遭受严重挫折,从目前所见史料以及出土简牍看,秦代文体主要为秦刻石等颂体文本,以及诏书、律令等公文和法律文书,因此,刘勰所称“秦世不文”[2]是有一定道理的。[3]但其“书同文”的政策、行政制度的建立以及相关律法的制定,为汉代官文书和律令文书的发展确立了基本框架。
而与官方文化较为疏远的民间俗文体,却不太受朝代更迭的影响,故刘勰称“秦世不文,颇有杂赋。”《汉志·诗赋略》列秦世杂赋九篇,惜亡佚不见,而所列其他杂赋中也不能排除有些由秦世乃至战国末期相关作品延续而来。此外,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黑夫、惊的家信以及近些年来出土的秦汉多部《日书》等,更说明,一些较少受政治体制影响的实用类文书有着自身的发展惯性。
不过,社会的稳定以及王朝的存续长短仍对中国古代文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汉世四百年,虽有前后汉的分别以及新朝的昙花一现,但文化秩序整体看仍保持延续性,故文体发展也蔚为大观。与周代的文化垄断以及秦代的重法轻文不同,汉代统治阶层更为注重礼乐文化的下移以及普通民众文字水平的提高,并将这看作移风易俗的重要方式。众所周知,周代礼制主要施行于贵族阶层,且又主要流行于王畿等特定区域,而汉代重建礼制,力图把加工、改造过的“周礼”变成社会普遍的行为规范,同时又通过各种教化的途径,将礼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积极地向社会传输。在汉代统治者的支持倡导以及儒生循吏等移风易俗的努力下,礼制与儒学以及知识、文字的传播同步进行,并逐渐向民间和大众渗透。婚丧嫁娶、处事为人等诸多礼仪规则,逐渐为社会认同、遵循和仿效,并最终在社会各阶层中确立了主导地位,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规范,政治与文化的“大一统”也由此进一步获得了巩固。汉代对儒家经典的尊崇以及对儒家礼制的修复、建设与推广,为整个社会“尚文”风气的形成定下基调,而汉代的教育制度以及人才选拔体制也为人们学习并运用文字提供了可能性以及源动力。
因此,与前代相比,两汉时期社会整体文字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文字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国家重大典礼、行政运作以及民间信仰仪式和生活日用当中,显示出时人对文字运用的特殊兴趣。上自文学才俊,下至工匠士卒,有一大批人投入对汉语言文字的认识、运用以及潜能的开发上。[4]在这一过程中,自古就与礼仪文化制度建设密切相关的中国古代文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生长土壤,多种文体在汉代兴起、发展、成熟、定型,为后世确立了文体的基本框架和文本模式。
在秦汉文体史的研究和写作中,笔者主要贯穿以下文体观念。
第一,扩大文体研究对象范围,将文体功能作为选择文本的依据。秦汉是古代文体发展最为活跃的时期,其间许多文体先后经历了从萌发到定型的动态过程,因此,各种文本也“面目各异”。加之出土资料丰富,简牍帛书铭刻等呈现的文本与传统文献传抄保留下来的“成熟”文本之间也有很多差异,因此,需要用更宽容的眼光和标准来判定哪些文本可以“入围”。笔者认为,凡是在特定语境中承担特定功能且形成较为稳定的言辞篇章形式都应当作为文体研究的对象。即便有些文体在语言形式上非常简单粗糙,然而只要它具备上述功能,我们就应该把它纳入研究视野以及文体史叙述中,如此方能更全面呈现古代文体史的发展面貌,明了古代各类言辞形式在政治礼俗和人生日用方面的意义。
第二,将文体看作内涵丰富的历史“活体”,强调“文体系统”观念。每一种文体都萌发于特定的历史土壤,活跃在特定的历史语境,具有特殊的功能用途,进而形成自身独特的修辞方式,并最终以文字的方式“塑形”。一旦上述条件不再存在,该文体也就渐渐失去活性,逐渐消失或者调整、演变,从而孕育出新的文体。文体自身存在系统,同类文体又构成大的文体系统,因此,将文体纳入相关系统中观察,才能真正呈现文体的“生态”。
第三,强调从功能入手,还原文体生成发展的历史文化语境。能否还原文体“原生态”决定着我们能不能真正贴近研究对象,做出切中肯綮的分析评价。本书希望能尽可能还原相关文体发展的具体历史语境,同时力避此前曾出现的大而无当的所谓文化考察。尽管受多种条件限制,历史性“还原”是不可能彻底完成的,但当保持这种倾向,由追寻文体“干什么用”到追寻尽可能多的相关因素并提出问题,在问题的推动下,旧材料会获得新的理解,以前不被注意的材料也会进入视野,随后借鉴历史、考古、思想、民俗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深入探究,学科之间的壁垒也就打破了。这样的还原也许能促使我们思考:在变化的社会中文体是如何发展并发挥功能的;在礼制和宗教的背景下,文体的内容和形式是如何被选择的,它们在何种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精神和物质生活的方向,如何表现道德和价值体系,如何支持和影响社会群体和特殊集团的合离,以及如何满足个人的野心和需求,等等。
第四,将是否“得体”作为判断文体文本价值的重要参照标准。基于特定的社会功用,特别是基于礼乐宗教仪式是中国古代文体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因,故文体之“得体”是最为重要的,即能否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恰当的言辞,如何由礼学之“得事体”到文体学之“得文体”等。因此,古代文体理论中对于“体”的强调,对于正体的看重以及讹体的严苛批评都可以由此找到最初的心理渊源。
第五,关注文体共性和创作者个性之间的关系。古代文体特别是实用性文体表现更多的是集体的文化意识而非个体的艺术想象和创造。当作者要进行某种文体创作时,他首先要明了自身处在何种修辞环境下,要表达怎样的内容。与此同时,相配套的某种文体就被“激活”了,在此基础上才能施展个人才华以及进行个性化的情感表达。因此,创作者个性表达是受到文体共性制约的,当我们对文体的重要文本进行分析评价时,当首先考虑哪些是文体共性因素,哪些是作者的个性化创造,只有这样,才能更为中肯地陈说文体的演进,更准确地评价作者的文体贡献。
第六,关注“破体”的动态过程,抓住文体转换关节。一般而言,一种文体从产生到最终确立是一个由散趋整的过程。在被塑形的过程中,它逐渐形成一些惯例性的规则,这其中包括文体与其适用场合、语境的配套即功能方面的约定,也连带包含语言、风格等诸多因素的限定。这些规则强制着人们去遵守,而反过来,书写者也有意维持这种规则或者惯例的权威,这就使得该文体能在一定阶段保持稳定性。然而,在文体规范逐渐定型并形成江山般稳固地位的同时,一种颠覆性的力量也开始生成壮大,文体的规范曾悉心引导并培养着书写者的写作技巧和能力,并使其终至得心应手,娴熟驾驭,然而一旦时机成熟,某些书写者会在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以其积淀的才华、以其对诸种文体娴熟的把握,去冲破原有文体的既成规范,形成别样的文体样式,该文体的功能遂发生彻底的变迁,至此,文体的“破体”行为方宣告成功。
总之,笔者撰写秦汉文体史,希望能把文体研究从单纯的考据、简单的文本认知引申到对相关文化机制、历史沿革等更复杂多元的解释上来,发掘文体与其他文化因素的渊源和互动,以便寻找到一种更为妥帖的中国古代文体史的叙述方式和结构。基于此,本书设置十三章,每章讨论一类文体的发展,尽可能地呈现秦汉文体发展全貌。
第一章为歌谣、俗谚和隐谜。这三种文类都是非常古老的文体样式,在口耳相传为重要传播媒介的时代,它们以其特有的和谐上口的节奏韵调,以及言语表意的丰富性,承担着情感抒发、史事记录、经验累积和语言游戏等多种功能。秦汉时期,整个社会仍保持即兴歌咏的习俗,而官方则发扬周代采诗观风的传统,遂使得大量歌谣谚语得以收录保存。谣谚中可见政教善恶、人物臧否,可作史证,这使得它们被史家看重,也直接影响汉代经学家乃至后人对求索诗歌“本事”的偏好。而从形式上看,成相体是各类歌谣的重要形式,其拍节节奏灵活,特别适合即兴唱诵;谚语代表一种凝练的经验总结,在重视“辞达而已”的语言文化以及重视经验传承的文化传统中也承担着特殊的功能;而中国古人对于语言的神秘信仰也同时带来隐语的游戏,秦汉时对汉字造字规律以及音韵的把握更促成谜语的出现。
第二章为汉代辞赋。汉赋体类多样,可分为五类。前四类都是在西汉发展成熟的。一是散体大赋,也被称作苑猎京都大赋,此类赋体在司马相如、扬雄、班固等人手中定型、成熟,成为“一代之文学”。其铺陈体物、侈丽宏衍的特点特别适于细致呈现大汉帝国的纷繁物色;二是与之功能相近但篇幅短小的咏物小赋,以汉初梁园君臣赋为代表,属于体物的语言游戏;三是模仿“楚辞”而以赋名篇的骚体赋,主要用以抒发悲怨之情。汉代好楚声,加之屈原的生命悲剧引起汉代文人的心理共鸣,故创作繁盛;四是俗赋,有的是以唱诵方式讲故事,有的则是诙谐调笑的诘对,还有些传诵专业知识,属于赋体形式的实用文。以上几种汉赋体式并不是按照由此及彼的顺序来发展,而是几乎同时发生、演进与变化的。由于不同体式具有不同来源,因而在创作意图、文体风格和功能等诸多方面呈现出差异。至东汉,又出现以张衡《归田赋》为代表的抒情小赋,其内容清新,为汉赋发展的新体。这五类赋体,虽有体物抒情的不同功能,但大都以铺陈的方式行文,这或许可看作其核心的写作手法,故刘勰论赋:“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此外,汉代“赋颂”常连称,此“颂”非颂扬,而是通“诵”,“不歌而诵为之赋”,这也当是赋体的共性。
第三章为乐府和歌诗。乐府和歌诗都是礼乐制度的产物。秦代已有乐府机构,武帝时乐府及其相关制度逐渐系统完善。汉乐府袭旧乐,更广采新声俗乐,遂使得繁盛的民间乐舞伎戏得以进入官方文化系统,再经由李延年等职业乐人的整编而优化稳定。汉代立乐府,又罢乐府,故乐府来源于市井,经朝廷官方乐府机构整理打磨后再次回注民间,与民间一直活泼存在的歌乐反复融合交汇,整体上使得汉乐府呈现出大众化娱乐艺术的特点。汉乐府是一种音乐艺术,其或歌或诵或演,都以音乐为出发点,目前所见一些文本“声辞”间杂就透露出这一特征。同时,汉乐府题材广泛,几乎触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而且,由于汉乐府主要是面向观众和听者,满足其娱乐需求,故多以情节的生动甚至戏剧性取胜,汉乐府情节的感染力和语言的朴素传神,正是上述功能的产物。
第四章为文人五、七言诗。作为诗歌句式,三、四、五、七言等语言形式在先秦时就在韵文中使用了。汉初统治者好楚声,三言获得了新的机遇,成为郊祀歌诗中的重要句式。四言诗则保持典雅的传统,广泛运用于碑颂铭箴等文体中。五言作为较新鲜的句式,以其特殊的节奏和更大的语言容量,获得文人青睐,遂有《古诗十九首》的成熟。和汉乐府一样,《古诗十九首》虽亦“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但不满足对于“事”的叙述,而是常常从描述某个特定的生活场景开始,顺着事件、顺着思绪的流荡一路迤逦而下,表达自己的哀乐之感,遂产生独特的抒叙效果。秦汉时七言诗(句)被认为“体小而俗”,“体小”说的是篇幅,一般不长,且常与其他杂言混合使用;“俗”说的是其应用领域和语言内容,七言大多用在民间谣谚以及一些实用文中,少有文人创作,语义通俗浅白。但即便如此,其在社会中的应用之广泛,已经到了无法令人忽视的程度。作为一种诗歌体式,七言诗在汉代还远不成熟,文人试验七言诗,更多出于娱乐心态,但在模仿、试验、游戏文字的过程中,七言诗四个节拍构成一句的拍节节奏逐渐稳定下来,七言诗内部也开始注意词句、句段间的关联性,这些都成为七言诗成熟的基础。
第五章为史传文体。中国传统重视历史,很早就有成熟的史官制度,史官成为最早一批专注于文字工作的知识者。在职业传承系统中,史书的撰写也较早树立了文体规范,即记录史实(事)、有独特的史笔(文)、内含史观(义)三个要素。与《春秋》记事以“监察”而成编年体不同,司马氏父子撰写《史记》,主要是为了“总结”,即呈现时代的社会结构和发展变化,呈现各种人物、事件、典章制度的面貌,探究它们所产生的影响,此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由此开创了纪传体的史书体例。借助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呈现史家的历史观:历史是延续发展的,时间上贯通古今,空间上旁及四境,人事彼此勾连,关联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历史发展总是常与变的结合,“通古今之变”既要对古今历史递嬗中的“常”加以梳理和揭示,找寻大势和规律,又要对其中的“变”作出解释,原始察终,见盛观衰,承弊通变。在撰写中,《史记》文直、事核,不虚美,不隐恶,遵循“实录”的要求,同时体现出高超的驾驭材料、铺排行文的手笔,将历史的“诗性”呈现出来。
班固仰慕司马迁,《汉书》对《史记》处处效法,史料虽多因袭,但也显示出变通革新的鲜明意图。作为记录一代之断代史,其文瞻而事详,给后世树立了典范。其中在《史记》八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十志设类丰富,基本囊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之大都贯通古今,故备受后世好评。史以时系事,志(书)以类系事。前者强调历时意义上的纵向发展,后者强调共时意义上的分门别类,如此构成志经史纬的网络结构,大大增强了史书的覆盖范围。此外,从《左传》“君子曰”,到《史记》之“太史公曰”,乃至《汉书》之“赞曰”,也创立了史家明确发表意见的独立空间,开史赞文体之先。
汉代正史之外,还有杂史外传以及近似于“小说”的街谈巷议、道听途说之言,内容涉及古人、古事、琐事异闻、风俗地理等。有些持正有据,可补正史,有的则迂诞悠谬,游根无方。但即便怪诞离奇,当时也是被当作“事实”加以“实录”的,因此都可看作史乘分流的产物,可为“史之余”“史之流”。通观现存汉代著述,《吴越春秋》《越绝书》《新序》《说苑》《列女传》《风俗通义》等,大约都可归入此类,遂有史传系列中的“杂述”类。
第六章为丧葬文体。每个民族和文化都有一整套应对死亡、安置死者的方式,以及与之相配和的观念信仰体系。其间蕴含着人们对死亡发生、死亡本体以及生死关系的思考。相较而言,中国传统对死亡说得少(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生死鬼神,姑且存之不论),但做的多,即厚葬隆丧,对死者有着超乎寻常的礼遇和妥善安置,丧葬礼俗也成为传统文化中最具保守性的部分,大多丧葬仪式行为传承至今,其间所承载的生死观念也颇具稳定性。作为礼仪文书,丧葬文体用言语文辞表达着人世间的送别和纪念之情,从多个侧面为面对死亡的个体和族群带来心灵的抚慰,亦协助家族乃至社会成员的重新整合。
汉代丧葬文体体类极为丰富:亡殁前,有“先令”(即遗嘱),是亡者对“身后”的最早安排。有招魂和招魂辞,是对亡者的“最后一次抢救”;亡殁后,对于成人则述诔定谥。诔文罗列亡者形迹功过,强调谥号与个人功过的匹配,故“尚实”是诔文基本要求。东汉文人大量参与诔文创作,诔文遂脱开礼仪定谥的功能而转为表达哀思之文。而对于夭亡的儿童,无行迹德行可述,便有伤辞表达内心的痛惜;丧礼中,有吊辞和哀辞,“吊”抚慰生者,“哀”是哀悼亡人,后分别衍生出吊文和哀文;送葬,则有挽歌,为牵挽丧车前行时所唱,协力亦“助哀”。挽歌哀婉生命的逝去,加之悲慨铿锵的节奏和调子,有着特殊的审美趣味。东汉时,挽歌不再限于送丧挽柩,欢宴之后续以挽歌成为一种新的流行的娱乐方式。汉魏之后,挽歌逐渐脱离与礼仪及其音乐的密切关系,成为文人表达生死态度的媒介。
汉代为墓祭,上冢遂成为团结宗族、宾客、故人的一种重要手段,墓地就不仅是行礼呈孝的场所,也是政治性场所、宗教场所以及家族礼仪中心。因此,墓碑文由墓表、丰碑发展而来,虽承担表墓功能,但更多是作为公之于众、传之后世的礼仪之文。因此,墓碑叙述墓主生平、品德多有选择回护,称美不称恶,此即“写实追虚”。故墓碑文字中的墓主常常是符合儒家规范的理想化人物;魏时禁碑,地上墓碑文消歇,地下墓志兴盛开来,内容便大都只保留墓主姓氏、籍贯、身份、卒年等基本信息,少有虚饰之辞。
相比前代,秦汉人对地下世界的想象非常具体,认为冥世是人间的翻版,一切都用如生人。因此,除了给亡者准备大量随葬器物外,汉代墓中还常常随葬有一系列“发往地下的文书”,为死者在地下世界的安居保驾护航。如遣册(亦称赗方、从器志、衣物疏),是随葬物品清单,也是亡者私人财产证明;告地书,是呈给地下官吏的通行证;买地券,是亡者地下土地买卖契约和地产证明;镇墓文,为道教性质的宗教仪式文书,它借助神巫的法力,发挥语言的神秘力量,为死者解守护,以保持阴阳两界的平衡。
另外,汉代重视墓地建筑和墓室营造,故作为重要的建筑元素,汉画像石流行了近三个世纪之久,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丧葬艺术,其内容包括鸟兽祥瑞、历史人物故事、神话传说、宴饮百戏、车马出行等各类图画以及信息丰富的文字。画像石大都出于地上祠堂和地下墓室的中室或前室,后者也具有祠堂性质。这两个“堂”,对于地下世界的墓主来说,都是燕居以外各种活动不可缺少的场所,因此,两个祠“堂”画像文字之间,无论是题材内容还是配置规律,都颇多一致性。祠堂中有题记和画像赞两类文体。题记常以建造者(即祠主亲人)的口吻叙述祠主(也是墓主)亡殁前后情形以及建造祠堂的缘由、始末,其间亦寄托哀思,展示孝亲伦理。汉墓石刻画像多简笔勾勒,具有剪影性质,为了减少“观者”的理解难度,像赞多以四言短章扼要介绍画面故事、人物身份行事,并偶有评价。
第七章为颂类文体。秦汉时颂类文体亦体类丰富,东汉尤甚。有与封禅巡狩相关的刻石文、封禅文以及歌颂天降福瑞的符命之文;有祭祀帝王、先祖或追念前贤时彦的颂文;还有大量纪功颂德碑铭,立于山野河畔、宫庙门前,记录并纪念相关重大事件,为相关人物树碑扬名;此外还有一些名物之颂,大都和祥瑞、福兆有关。综观各类颂体之文,其意大都为了宣颂德行,彰显声名。汉代缘饰儒道,儒家讲教化,树立道德楷模以化育风俗也是其内在的主张。加之汉帝国一统,相较此前暴秦,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可谓“前无古人”,因此,整个社会风气对于“颂赞”是有心理倾向的,文人亦有参与其间的冲动。正如王充《论衡·须颂》所云:“古之帝王建鸿德者,须鸿笔之臣褒颂纪载,鸿德乃彰,万世乃闻。”而从文本书写看,这些颂文,言辞典雅,敷写似赋,但不入华奢之区,具有稳定的行文风格。
第八章为祝祷咒诅类文体。祝祷咒诅是人与神鬼灵怪间沟通的文字言语方式。秦汉神鬼信仰极为驳杂,上自天地神祇,下至各种妖鬼灵怪,都是民众信仰中所关注的对象。神鬼世界与人间世界密接交缠,人们一方面畏惧于各种超人的神秘力量,一方面又用各种仪式手段与其沟通,祈求福报,寻求庇护,禳避可能到来的各种灾祸。祝祷咒诅类文体大致可分为祝祷辞和咒诅辞两类。前者主要是向神灵表达祈愿之情,态度恭谨;后者则多和巫术相关,借助天地神灵的威严以及语言的神秘力量责骂、谴告甚至威胁,以祛祸避害。
第九章为官文书。所谓官文书,是与私文书相对,主要指由帝王、官方或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员撰写、制定的有关国家政令信息等文体,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文字和国家出现后,官文书便应运而生,成为国家行政管理运转的重要凭借。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秦律明确规定:“有事请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5]即下级有所请示须采取书面方式,不得口说或请托。实际上,当时无论是上级发号施令,还是下级请示汇报,一概以书面形式进行,几乎无事不成文。从传世文献和近百年出土的秦汉简牍看,当时“文书行政”空前发达,官方文书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可观,而且文书在制作、收发、办理、保管各个环节上都形成了严密的制度,遂成为秦汉时重要的行政工具,承担着帝国政令下传与下情上达的功能,支撑着帝国官僚机构的正常运转。
通常而言,官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广义之官文书是官府为处理政治、军事、经济、财政、人事等各类事务而产生、形成的所有文书形式,可包括通用公文、簿籍、账册、司法文书、律令文书等。而狭义的官文书则仅指通用公文,是官府在传达命令、请示、答复以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中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文字材料,它具有成文性,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且经过了一定的处理程序,大致包括三大类:一是诏、策、敕、玺等皇帝下行文书;二是章、表、奏、议等朝廷上行文书;三是一般官府往来文书。作为基层文书,最后一类名目繁多,鲜明地体现出秦汉“文书行政”的特点,包括:书记、奏记、笺记等一般官员往来文书;檄、移等声讨和晓喻之文;牒书等简略通事之文;语书、(条)教、府书、科令、条式等地方法规和教化之文;变事书、奔命书等事关急变之文;投书、飞书等匿名举报信;飞章和飞条等诬奏之文;应书、报书、举书等垂询、质疑与回复之文;除书、遣书等升迁调动文书;病书、视事书、予宁书等请假报告之文;致、传、过所等通关证明类文书等。
本章所涉及的官文书以狭义范畴为主,但同时兼顾广义文书范畴内的司法律令、簿籍等。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较为专门的文书体系与秦汉帝国行政有密切关系,是国家制度运作的重要凭借。另一方面,它们常常和狭义官文书有密切的粘连关系,比如一些律条就是由诏令转化而来,一些往来公文也常伴随着簿籍等,故约略介绍。
第十章为铭箴类文体。铭文本指刻镂于金石等硬质器物上的文字,即所谓“铭于金石”,相比“书于竹帛”的文字,更能体现某种特殊的郑重态度。从功能上看,铭文有作为标记的文字,如早期的墓表、刑徒瓦文等标记葬者名姓信息,玺印铭文标明地位身份,物勒工名以备后查,以及度量之器铭刻相关数据以为标准等;有为颂功铭德的纪念性文字,也兼有记录功能,如前述纪功刻石、功德碑文以及墓碑文等。上述几类各有自己的适用领域,故归入相关文类系统中。除此以外,还有些玺印、瓦当铭文为修身自警的箴言和吉语,他们和铜镜铭文一样,更多是作为装饰而存在,表达时人的祈愿和美学观念。同时,还有一类铭文歌咏车马宫室以及日常器物,多称“铭”而不求刻镂,内容包含箴诫之意,《文章辨体序说》:“按铭者,名也,名其器物以自警也。”说的就是此类文体。箴是规诫、警诫之辞,早期为规谏王阙,此后则有官箴以及私人箴诫。铭箴在文体功能上有相近和交叉之处,故将二者合并讨论。
第十一章为序体文。序体主要用以介绍作者情况、文章著述缘由、内容体例等,与相关文章著述有紧密的依存关系。两汉时文人著述丰富,序体得到长足发展,其形式丰富,也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文体特质,为后世确立了写作范式。文人学者借助这种文体样式陈说撰述意图,表达自己对于相关著述、文体发展的认识,也呈现自己的学术理念。具体有三类。一是整理典籍而作书序(书录),刘向等校理群书而作图书叙录以及班固《汉志》诸序都具有代表性。二是经典阐释中的序体,汉代经学发达,在经典授受过程中,对相关篇目思想主旨等方面进行解说、阐释,就形成了一些序文。以《毛诗序》为代表,包括其影响下的《尚书》(小)序以及王逸《楚辞章句》、赵歧《孟子章句》中的相关题序等。三是单篇自撰序文,可独立于著述、辞章之外,成为读者了解相关著述辞章的最重要的门径。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序文有些是后人根据史书记载改写而成,有些则本是原文割裂而出的部分,如后世所称一些散体大赋之赋序本就是赋作中“述客主以首引”的部分,故要区别对待。
第十二章为其他实用性文体。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名谒和书信,这是古人日常交往常用的两种文体。古人生活节奏慢,讲究礼仪,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文体形式在表情达意方面承载了重要的功能。名谒为拜望通报名姓身份所用,类似今天的名片,但复杂的名谒被称作谒文,亦记录其他相关事项,呈现汉代人交际生活的丰富样态;书信主要为私人间言事传情的一种文体,战国秦汉时期,随着文化的下移和民间教育的发展,文字被更多民众所掌握,私人书信遂大量出现。秦汉书信内容驳杂,写信者个性不同,目的有异,故书札也各有声口,但大都盘桓起伏,情意真切。第二类为契约和零丁。契券是合同类的契约文书,零丁即古代之招贴,流传至今的文本多见于寻人招子,故相当于今天的寻人启事。汉代出现与这两种实用文体密切相关的两篇俳谐之作,即王褒《僮约》和《失父零丁》,是实用文向娱乐文体转化的范本。创作者凭借对实用文体的驾轻就熟,饶有兴致地进行着一些破坏原有文体规则的游戏,遂成为后世俳谐文的先声。第三类是谱牒。为记载本族世系和事迹的历史图籍,有时也被称作谱、系牒、系世、统、牒记。《史记》即在谱牒基础上创设“表”的形式,以便更客观清晰地呈现相关族群血统脉络。汉代谱牒文献留存较少,见于《汉书·艺文志》有《帝王诸侯世谱》20卷、《古来帝王年谱》5卷。此外还有家族谱牒之类。
第十三章为七体和连珠。古代文体的产生一般有两个途径。最基本的是出于某种功能用途,即出于礼仪活动以及其他社会交流的需要,秦汉大多数文体都是这样产生的,故文体功能的差异即“为用”之不同就成为区分文体的重要根据。而第二种途径则是根据语言形式的独特性加以区别立体。比如诗歌中的三言、四言、五言、七言诗等是根据句式差异而区分。此外,秦汉时还产生了七体、连珠等文体类别,是根据文章结构或语言特点等形式因素区分得名。七体之名,源于枚乘《七发》,文中言声色嗜欲,暗用七窍之数,有结构之妙,加之有赋体的铺采摛文之盛,遂引发文人争相模仿。连珠体指的是一种排比说理的短章。“连珠”本指联编相贯的串珠,是汉代较为常用的一个审美意象,用于表现形式音声的匀称和谐、质地样态的光亮润泽等。“连珠”用在文章写作中,主要指言语文辞有连珠之美,同时表意明晰,如傅玄《连珠序》所云:“欲使历历如贯珠,易读而可悦,故谓之连珠也。”[6]因此,连珠体是一种注重文章形式音韵之美的文体。汉魏六朝文人创作兴模拟之风,遂使得这两种文体有了相应的规模。七体和连珠的创作,反映出汉代文人对语言形式之美、音韵之美的渐趋自觉。
[1]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23页。
[2]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第280页。
[3]假如不局限于秦代这15年,而是向前延伸观察“秦国”相关文体发展,则“秦世不文”的说法就有偏颇之嫌,因为近些年来先后出土大量秦简牍文献,如云梦睡虎地秦简、青川郝家坪木牍、天水放马滩秦简、云梦龙岗秦简、江陵王家台秦简、龙山里耶秦简、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所藏秦简、北京大学所藏秦简,等等,加之较早被关注的不其簋铭文、秦公簋铭文、石鼓文、诅楚文等,说明秦国文体资料亦相当丰富。但对于本课题而言,这些都属于文体之“源”而不过多讨论。相关研究可参看倪晋波《出土文献与秦国文学》,文物出版社2015年版。
[4]笔者在《中国古代文体功能研究——以汉代文体为中心》(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以及《古代礼俗中的文体与文学》(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都有专章讨论。
[5]《内史杂》,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05页。
[6]《全晋文》卷46,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7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