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春秋赋诗与《诗经》小学

顾颉刚先生认为,周人用诗的方式有四种:“一是典礼,二是讽谏,三是赋诗,四是言语。”[1]西周时期礼乐制度相对比较完备,在诸侯朝聘及其他重大典礼活动中,均有演唱乐诗的环节。为保障礼乐制度的顺利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献诗机制,《汉书·艺文志》云:“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2]《汉书·食货志上》云:“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3]献诗现象在《国语》中亦有明确记载,《国语·周语上·邵公谏厉王弭谤》云:“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4]献诗时亦可借机讽谏朝政得失,《左传·襄公四年》云:“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5]《大雅·板》云:“犹之未远,是用大谏。”

一 春秋“赋诗言志”的盛况

春秋时期,“赋诗言志”现象逐渐取代了典礼性的歌诗,《汉书·艺文志》云:“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6]诸侯或卿大夫之间在政治外交场合用诗,从西周礼仪规范来看或许是一种僭越行为,但这种现象也恰好表明旧有的礼乐制度业已接近崩坏。王妍《经学以前的〈诗经〉》说:“权力和利益之争破坏了宗法的秩序,但是,这种宗法秩序的破坏并没有打破旧有的宗法制度统治结构,而相反,所有血腥的争斗都是为了取得统治结构中上层地位所具有的权力和利益,一旦其取得了这个地位,随即表现为对旧有制度文化的占有、利用和对其所经营的统治结构的维护。正因为如此,春秋时代表现突出的对礼乐的所谓‘僭越’现象就可以理解了。……争雄的诸侯僭越天子的礼乐,同时又以礼乐来维护既得利益的合理性,于是就出现了诸侯僭用天子诗乐以宴享来宾和礼仪场合‘赋《诗》言志’的现象。”[7]春秋襄昭之际,大夫崛起,公室衰落,鲁、晋、郑诸国的大权相继落入大夫手中,赋诗文化再度下移,并迎来了它的发展高潮,《左传》《国语》所载的赋诗活动多数是发生在这个时期的。

关于“赋”的性质,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征引郑玄之说云:“赋者,或造篇,或诵古。”[8]“造篇”即自己作诗,如鲁隐公元年郑庄公及其母武姜出入大隧而各赋乐歌一首,隐公三年卫人因庄姜美而无子赋《硕人》,鲁闵公二年许穆夫人赋《载驰》。“诵古”即赋诵古已有之的诗作,主要用于诸侯或卿大夫级别的政治外交或宴享场合,借以表达赋诗者一己之志或一国之志。赋诗的形式可以是赋者本人进行歌诗或诵诗,也可以由乐工演唱,两者同样都能够表达赋者的某种情感倾向或思想意图。如《国语·晋语四》云:

他日,秦伯将享公子,公子使子犯从。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乃使子馀从。秦伯享公子如享国君之礼,子馀相如宾。卒事,秦伯谓其大夫曰:“为礼而不终,耻也。中不胜貌,耻也。华而不实,耻也。不度而施,耻也。施而不济,耻也。耻门不闭,不可以封。非此,用师则无所矣。二三子敬乎!”

明日宴,秦伯赋《采菽》,子馀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辞。子馀曰:“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重耳敢有安志,敢不降拜?”成拜卒登,子馀使公子赋《黍苗》。子馀曰:“重耳之仰君也,若黍苗之仰阴雨也。若君实庇荫膏泽之,使能成嘉谷,荐在宗庙,君之力也。君若昭先君之荣,东行济河,整师以复强周室,重耳之望也。重耳若获集德而归载,使主晋民,成封国,其何实不从。君若恣志以用重耳,四方诸侯,其谁不惕惕以从命!”秦伯叹曰:“是子将有焉,岂专在寡人乎!”秦伯赋《鸠飞》,公子赋《河水》。秦伯赋《六月》,子馀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辞。子馀曰:“君称所以佐天子匡王国者以命重耳,重耳敢有惰心,敢不从德。”[9]

晋公子重耳流亡至秦,穆公以国君之礼招待他,且在宴会上为之赋《采菽》《小雅》,以诗中“君子来朝,何赐予之”之意以示隆遇。赵衰(字子馀)则说《采菽》乃天子赏赐诸侯之乐,使公子答谢对方的厚爱;继而,为公子重耳选择《黍苗》《小雅》来传情达意,且以“重耳之仰君也,若黍苗之仰阴雨也”之语巧妙地演绎了“芃芃黍苗,阴雨膏之”的诗义。穆公又赋《鸠飞》(今《小雅·小宛》),用“念昔先人”以寓意秦晋之好;公子继赋《河水》(今《小雅·沔水》),以诗句“朝宗于海”作比,表示定不负秦国恩情。穆公又赋《六月》《小雅》,用诗句“以佐天子”勉励重耳;赵衰妙解《六月》所赋尹吉甫匡辅宣王旧事,既答谢了秦穆公的美意,又借以激发重耳的雄心壮志。

《左传》襄昭之际赋诗活动较为密集,且有相互关联者,不妨多举几例,以窥知春秋时期赋诗的文化特质。如《左传·文公十三年》云: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

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10]

鲁文公到晋国寻求盟约,路遇郑伯,后者想请鲁文公代为向晋国言归附之意。郑国大夫子家先赋《鸿雁》,意在以“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求得救急;鲁国大夫季文子代文公赋《四月》作答,以“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表示急于回国而无暇效劳。子家又赋《载驰》,意在以“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再次恳求相助;季文子再赋《采薇》之四章,以“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表示不敢安逸,答应再返晋国为郑请和。

又如,《左传·襄公八年》云:

晋范宣子来聘,且拜公之辱,告将用师于郑。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曰:“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武子赋《角弓》。宾将出,武子赋《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为知礼。[11]

时任晋国中军佐的士匄(范宣子)到访鲁国,答谢鲁侯昔日屈尊朝晋,且告言将要讨伐郑国。士匄赋《摽有梅》,意在以“迨其吉兮”“迨其今兮”邀鲁同讨。时鲁襄公年仅11岁,由季武子代答曰:“谁敢不及时!”接着以“臭味本于草木”为喻以示同意;并赋《角弓》,意在以“兄弟昏姻,无胥远矣”重申晋郑关系。最后,季武子赋《彤弓》,范宣子明白其意在勉励晋国继承霸业,于是结合晋国与自己家族历史进行解释:“城濮之战后周天子赐晋国先君文公彤弓,士匄家族自曾祖世为晋卿,鄙人定能承担大命。”在这次赋诗活动中,赋诗者和听诗者之间有着明显的互动环节,可以说是由赋诗者负责出题、听诗者负责解释的《诗经》传播活动。

又如,《左传·襄公十九年》云:

季武子如晋拜师,晋侯享之。范宣子为政,赋《黍苗》。季武子兴,再拜稽首,曰:“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赋《六月》。[12]

季武子感谢晋国讨齐之功,范宣子赋《黍苗》,意在以“悠悠南行,召伯劳之”表达对季氏不烦路远来拜的慰问。《黍苗》首二句为“芃芃黍苗,阴雨膏之”,触发了季武子的灵感,他遽然起拜,借解诗以表达两国邦交之志意,曰:“若鲁之弱为黍苗,则晋之强为雨露,仰君之威晋称霸,四海和睦天下平。”并赋《六月》,以“文武吉甫,万邦为宪”盛赞晋侯乃有尹吉甫辅佐周宣王征伐四海之功。在这次赋诗活动中,妙在对于同一首《黍苗》之诗,宾主双方从不同视角进行《诗经》阐释,既寓扬谀之辞于温文尔雅,又以微言相感达至声气相求,可谓知音矣。

又如,《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13]

卫献公因甯喜弑君的机会得以复位后,到访晋国而被羁押,齐、郑前往劝和相救。晋侯赋《嘉乐》(即《大雅·假乐》),意在以“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称誉齐侯和郑伯。郑子展赋《郑风·缁衣》,意在以“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暗示齐、郑国君的亲往之功应该得到相应的回馈。齐国景子赋《蓼萧》,意在以“既见君子,孔燕岂弟,宜兄宜弟”来表示晋郑乃兄弟之国。叔向当然明白齐、郑赋诗的弦外之音,但两家所说主要为情面,不足以让晋侯释放卫献公。所以,叔向故意从别的角度来解读他们所赋之诗,以《蓼萧》“既见君子,我心写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之意答谢齐国“君子处常位以安宗庙”类的祝福;以《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含有常进衣服之意,答谢郑国的不贰之心。于是,本来是互不相让的外交场面,化作了温柔敦厚的诗义“误读”,怨生于心内,然能止乎礼。经过私下沟通并取得初步谅解之后,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赋诗活动。国景子赋《辔之柔矣》,“杜《注》:‘逸诗,见《周书》,义取宽政以安诸侯,若柔辔之御刚马。’《逸周书·大子晋篇》引《诗》云:‘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镳镳,取予不疑。’”[14]子展赋《郑风·将仲子》,内有“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言为霸者追求的是能够以宽柔安抚诸侯,为德者更要懂得人言可畏的道理,这样充满知性的诗理打动了晋景公,卫侯得以释还。子展也因此得到叔向的高度评价——郑穆公后裔的世袭七族,罕氏一定会是最后覆灭的那一支,原因是其先祖子展生性俭约而忠贞。

又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

夏四月,赵孟、叔孙豹、曹大夫入于郑,郑伯兼享之。子皮戒赵孟,礼终,赵孟赋《瓠叶》。子皮遂戒穆叔,且告之。穆叔曰:“赵孟欲一献,子其从之!”子皮曰:“敢乎?”穆叔曰:“夫人之所欲也,又何不敢?”及享,具五献之笾豆于幕下。赵孟辞,私于子产曰:“武请于冢宰矣。”乃用一献。赵孟为客,礼终乃宴。穆叔赋《鹊巢》。赵孟曰:“武不堪也。”又赋《采蘩》,曰:“小国为蘩,大国省穑而用之,其何实非命?”子皮赋《野有死麇》之卒章。赵孟赋《常棣》,且曰:“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无吠。”穆叔、子皮及曹大夫兴,拜,举兕爵,曰:“小国赖子,知免于戾矣。”饮酒乐。赵孟出,曰:“吾不复此矣。”[15]

晋国正卿赵孟(赵文子)和鲁国大夫穆叔(叔孙豹)同赴郑国,郑上卿子皮告请赵孟,后者赋《瓠叶》(见《小雅》),盖以瓠果可食,叶则难咽,穷苦人或以之充饥,或曰“义取古人不以微薄废礼”,总之是暗示宴会应当从简。子皮拿不定主意,穆叔告诉他赵孟只愿接受一献之礼。宴会上穆叔赋《鹊巢》,乃嫁女之作,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以鸠(喻所嫁之女)须得巢的主人鹊的庇护方得其安;又赋《采蘩》,言“小国微薄犹蘩菜,大国能省爱用之而不弃”。子皮乃赋《野有死麇》的最后一章,以赞赵孟不恃强欺凌;赵孟遂赋《常棣》,意在以“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表达对兄弟之国的亲爱之意。彼此通过上层社会流行的诗词妙语进行心灵交流,遂致赵孟彻底陶醉,事后回味称之为百世难遇的理想人生场景。

二 “断章取义”及其文化背景

赋诗文化的根本要义在于“断章取义”,由之方能挑动人心妙思,方能引起赋诗者和听诗者的心灵碰撞,以微言相感的方式,营造出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断章取义”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数日,国迁朝焉。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妻之。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16]

齐国卿士庆舍把女儿嫁给同姓的宠臣卢蒲癸,有人以同姓不婚的礼俗质问卢蒲癸,后者辩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赋诗但求自己需要的东西,无关诗的通篇之旨。这里,“断章取义”成为论说处世之道的根据,说明它已经成为世人共知的用诗原则。既然是大家共同遵守的通用规范,违之则会招致批评,《左传·定公九年》云:

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不忠。苟有可以加于国家者,弃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弃其人。”[17]

“君子”为邓析鸣不平,既然《竹刑》可用,其为人虽有不周全者,何不恤而免之?譬如《静女》之诗,既有“彤管”之美,通篇纵有淫意,君子不弃;又如《竿旄》(今《鄘风·干旄》)之诗,既以“何以告之”乃可识出忠心可敬,用不着动辄就去品评其整篇之得失。

从符号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断章取义”就是所指的迁移。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把语言符号分为“所指”和“能指”,认为“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18],“能指和所指一一对应,音响形象必然指向某一个概念,而某一个概念必然有音响形象与它呼应”。[19]结构主义者拉康继承并发展了索绪尔“能指”“所指”的概念内涵,他认为,“意义坚持在能指连环中,但连环中的任何成份都不存在于它在某个时刻本身所能表示的意义中。因此就有了这样一个概念:在能指之下所指不断地迁移。F.德·索绪尔以一个形象来说明这个观点,这个形象很像《创世纪》的手写本里的微型插图上的上下水纹的波折起伏。在双重的流体中标出着细细的雨丝,在这中间垂直的虚线是用来限制对应的部分的”。[20]在“赋诗言志”的文化活动里,一篇诗作就相当于一个单元的能指,其所指的范围越是因更加频繁的赋诗活动而得以广泛迁移,诗篇的文化功能也就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放大。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有赵孟“观七子之志”事件,“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杜预注曰:“《隰桑》,《诗·小雅》。义取思见君子,尽心以事之。曰:‘既见君子,其乐如何?’”[21]赵孟出于对子产的尊敬,于同一诗篇作出别样的解释,明志以《隰桑》的最后一章“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表示愿意接受子产的规诲。

从修辞学方面来讲,“断章取义”即委婉手法之一种,其修辞效果在于赋诗者通过象征或隐喻性的表达,听者经由特定语境下的联想、判断,不仅要实现交际的实用功能,还要于此过程中追求心灵相感的审美情趣。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

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退而具舟。[22]

《匏有苦叶》见于今《诗经·邶风》,诗之首章云:“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深则厉,浅则揭”的本意是“水深连带衣裳过,水浅提起衣裳过”[23],穆子赋此诗以喻其“必济之志”。叔向根据赋诗的环境,揣摩出穆子之志意,遂默然而退,准备舟船以渡。《国语·鲁语下》云:“晋叔向见叔孙穆子曰:‘诸侯谓秦不恭而讨之,及泾而止,于秦何益?’穆子曰:‘豹之业,及《匏有苦叶》矣,不知其他。’叔向退,召舟虞与司马,曰:‘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鲁叔孙赋《匏有苦叶》,必将涉矣。具舟除隧,不共有法。’”[24]

委婉表达,隐喻性的用诗,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交际环境,符合礼义所要求的中和之美,哪怕是交际双方之间有些许龃龉,亦能化解于无形。如《左传·昭公十六年》云: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齹赋《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产赋郑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25]

子齹赋《野有蔓草》,取意“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子产赋《羔裘》,取意“彼其之子,邦之彦兮”,皆为诚心誉美之词。而子大叔所赋《褰裳》,“取其中‘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句,言宣子思己,将有撩起裙子渡过郑国的溱水之举。如不思己,便会去他人处”[26]。宣子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似有强硬告诫的意味在内,遂借解诗而回敬道:“有我在这里,自当不烦劳您去求助别人。”子大叔连忙告谢,感激宣子心中有郑,宣子心中释然,乃解嘲道:“您说得对。如果没有这番推心置腹的对话,也许不能促使双方意志坚定。”若是一味玩习怠慢,恒难善其终也;唯有心存惩戒,方能终其善果。

“断章取义”式的用诗现象,在客观上加大了《诗经》传播活动的难度,需要赋诗者和听诗者同时具备良好的《诗经》学素养,才能确保交际的顺利进行。上古社会中,《诗经》是贵族子弟必修的人生课程,《礼记·王制》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27]《礼记·内则》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28]《周礼·大师》云:“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29]《国语·楚语上·申叔时论傅太子之道》:“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30]既要掌握诗文的多重含义,又要熟练掌握比兴手法的运用技巧,方能以诗“耀明其志”。在春秋时期的《诗经》教育过程中,要求学习者必须全面掌握诗作的诸种内涵,因为这是灵活用诗的根基所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国的子大叔引《小雅·正月》“协比其邻,昏姻孔云”表达对晋侯亲近异姓之杞国而疏远同姓诸侯国的不满;同样的诗文,僖公二十二年大夫富辰却用以劝谏周王诏回流亡在外的王子带。

用诗者虽然可以“断章取义”,可以运用比兴手法微言相感,但必须以“诗以合意”为前提。如《国语·鲁语下》记载:“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老请守龟卜室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谋而不犯,微而昭矣。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今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31]

用诗者可以选择合适的诗篇,也可以选择中意的诗句,甚至还可以着眼于诗作中的某个字眼,总之必有某个方面同时关联着诗和自己的志意。如《左传·昭公四年》云:“大雨雹。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御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隶人藏之。夫冰以风壮,而以风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无灾霜雹,疠疾不降,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灾,谁能御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32]在此,用诗者仅以《豳风·七月》末章的“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来论述藏冰之道。又如,《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国在鞌之战中失利,晋国要求“齐之封内尽东其亩”,齐上卿宾媚人回答道:“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33]宾媚人谓诗乃先王之志,意在申明自己言论的权威性;所赋诗句“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出自《小雅·信南山》,他着眼于一个“南”字,力驳晋人纯粹为己方入侵兵车能够快速通行的考虑,便要求齐国“尽东其亩”,实在是霸道而无理的要求!

用诗者还必须做到“歌诗必类”。清人官懋庸《论语稽》云:“若高厚歌《诗》之不类,伯有赋《鹑奔》之失伦,华定不解《蓼萧》,庆封不知《相鼠》,适足以辱国而召衅耳。”[34]“高厚歌《诗》之不类”见于《左传·襄公十六年》:

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35]

原本是一次没有什么政治针对性的普通宴会,大夫们文质彬彬地歌舞赋诗,齐国的高厚由于“歌诗不类”就招致大祸。杜预注曰:“歌古诗,当使各从其义类。”[36]由此看来,这个“类”字,讲的还是礼义,终归要使人们的行止符合“温柔敦厚”之道,要心存敬畏,节制自己的行为,其终极目标在于维系社会关系的亲和性。

春秋时期的《诗经》学识内涵非常丰富,要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确实很难,尤其是对“断章取义”用诗方式的理解,殊为不易。如《左传·文公四年》云:

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37]

鲁侯为甯武子赋《湛露》和《彤弓》,内有“显允君子,莫不令德”“我有嘉宾,中心喜之”诸句,尽是亲昵平和之词,以春秋时期“赋诗言志”“断章取义”的文化特征来看,用诗者的目的是委婉含蓄地表达友好和谐的愿望。而甯武子却固执地从诗旨的角度来理解,且秉持旧有的礼制观念,不肯接受对方的祝福。

三 充满《诗经》阐释智慧的“引诗证言”

广义上的春秋赋诗还包括“引诗证言”,即顾颉刚先生所说的“言语用诗”。言说者为了增强说服力或增添委婉色彩,征引诗篇中的某些句子作为所持观点的依据,这就是“引诗证言”。如《左传·桓公六年》云: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38]

为了增强政治势力,特别是为了博取大国的支持,侯伯诸子大都特别看重与上国之间的政治联姻,但郑太子忽却因文姜声名不佳,纵使她身为齐侯之女也不肯纳娶,故引用《诗经》成辞以为推辞之语。《大雅·文王》有言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大意为:配合天命,加强自身修养,方能获福良多。太子忽且引且解,客观看来,他对“在我而已”的阐释还是比较切合诗句原意的。“君子”盛赞太子忽“善于自己谋定大事”——文姜淫乱,最终导致鲁桓公被杀的历史事件似乎可以印证这一点。

最早见于典籍的“引诗证言”事件发生在西周穆王之际,《国语·周语上》云: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39]

祭公谋父认为治国之本在于修明文德,使百姓德正且识礼,趋利而畏法;武力是不能轻易动用的,动辄炫耀武力就会失去它应有的震慑功能。祭公谋父所引诗文出自《周颂·时迈》,《诗序》曰:“《时迈》,巡守告祭柴望也。”《郑笺》:“王巡守而天下咸服,兵不复用。此又著震叠之效也……我武王求有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其功于是夏而歌之。”[40]《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说武”亦引此诗,不同的是,楚子作为胜利者一方却头脑清醒,认识到如果以武力威胁诸侯战争就不会消弭,所以他引此诗在于表明自己将要效仿武王克商后的弃武修文之举。

“引诗证言”与“赋诗言志”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要掌握“断章取义”的奥秘。“断章取义”在《诗经》阐释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其价值在于给予固有的语言材料以新的言语意义。关于“断章取义”的合理性,有学者用“误读理论”进行解释:“任何理解都是个人的理解,都有阐释者自己主观的取舍,理解者按照自己的取舍来理解和言说已有的文本,就应该是阐释者的权利。伽达默尔曾经说:‘哪里有误解,哪里就有阐释学。’反过来说,哪里有阐释,哪里就有误解。”[41]钱锺书先生说:“误解或具有创见而能引人入胜,当世西人谈艺尝言之,此犹其小焉耳。且不特词章为尔,义理亦有之。”[42]

“引诗证言”和“断章取义”是《诗经》学术走向权威的重要环节。《诗经》在经典化之前称作《诗》或《诗三百》。一般认为,《诗经》的经典化大致完成于战国晚期至西汉初期,但在春秋时期的“引诗证言”行为中,其经典化程序已经开始启动。《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云:“《诗》《书》,义之府也。”[43]《诗经》的言说价值一旦被发现,人们就会不断地深入发掘下去。如《左传·文公十五年》云:

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44]

“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引自《小雅·雨无正》,“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引自《周颂·我将》,前者言敬天保身,后者言敬天保国。季文子引用《诗经》成辞以说明礼乃天道,悖礼就是逆天,逆天者必亡。“礼”起源于制度礼数,但又与礼数有所区别,它代表的是社会秩序和道德原则,《左传·昭公五年》云:“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45]礼是君子立身之本,《鄘风·相鼠》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又如,《左传·僖公十五年》云: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乃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46]

当年晋献公卜筮不吉却坚持把长女嫁给秦穆公以成秦晋之好,待其子晋惠公成为秦国囚虏时就把己祸归罪于晋献公不听筮言。韩简告诉他,即使听从筮言不结秦晋之好,晋国的危机也不会转好,问题的症结在于献公的败德,杜预注曰:“故先君败德,非筮所生,虽复不从史苏,不能益祸。”[47]所引诗文出自《小雅·十月之交》,“僔”字《毛诗》作“噂”,杨伯峻曰:“诗意盖谓下民之灾祸,匪由天降,人相聚面语则雷同附和,相背则增疾毁谤,故皆当由人而生也。”[48]

又如,《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云:

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而况国乎?”弗听。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49]

臧文仲认为,邾国虽小,战之犹当心存敬畏,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谨小慎微,方能永立不败之地;以先王的贤明圣德,还没有什么容易的事情,时刻都敬畏在心,方能保守天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语出《小雅·小旻》,《毛传》曰:“不敬小人之危殆也。”《小旻》为刺诗,臧文仲引诗却意在说明对待弱敌亦当敬慎,其时人们言诗多不顾本义,“断章取义”乃用诗之通则。“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语出《周颂·敬之》,《郑笺》曰:“敬之哉,敬之哉,天乃光明,去恶与善,其命吉凶,不变易也。”其中的“易”字,通常解作“变易”之“易”,臧文仲却读为“难易”之“易”。

又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云:

卫侯在楚,北宫文子见令尹围之威仪,言于卫侯曰:“令尹似君矣,将有他志。虽获其志,不能终也。《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终之实难,令尹其将不免。”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50]

北宫文子认为,楚国令尹围的威仪似一国之君,也许他能够篡位成功,却不会有好的结果;心存敬畏、举止谨慎,百姓才会效法,否则,民不效法而处君位,不会有好结果。“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语出《大雅·荡》,言殷商曾经拥有天下,但因德行沦丧,落了个不好的下场。“敬慎威仪,惟民之则”语出《大雅·抑》,“惟”字《毛诗》作“维”,通篇为告诫之意。

在春秋时期的“引诗证言”中,人们已经把《诗经》当作人生修养和军政大事的决策依据,这为它后来的经典化提供了强大推动力量。从《诗经》阐释的角度来说,《诗经》的经典化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演绎其文本的政治道德意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诗经》的政治道德评判作用越来越重要,文本的普遍意义源源不断地从不同的角度呈现出来。徐复观先生说:“由《左氏传》《国语》所表现的春秋时代,《诗》、《书》、礼、乐及《易》,成为贵族阶层的重要教材,且在解释上亦开始由特殊的意义进而开辟向一般的意义,由神秘的气氛进而开辟向合理的气氛,这是经学之所以为经学的重大发展。”[51]

四 “春秋赋诗”与《诗经》小学

“春秋赋诗”直接催生了中国的《诗经》小学,这主要表现在传注体例的初步形成、训诂方式的创制等几个方面。

1.传注体例的雏形

春秋晚期的晋国人叔向,开创了“分析诗旨、逐字解释、串讲句意”式的《诗经》解释体例。叔向,羊舌氏,名肸,晋武公后人,以诗礼名于世,《左传》中关于叔向引用《诗经》的记载多达十余处。叔向善于从赋诗中观人志意,如襄公二十七年,他听说伯有赋《鹑贲》乃知其必有祸;同年,楚国薳罢赋《既醉》,叔向断言他将来一定能够执政楚国。叔向还擅长以诗臧否人物,如昭公元年,叔向引《小雅·正月》“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言楚令尹围强而无义,必将无终;昭公二年,叔向引《大雅·民劳》“敬慎威仪,以近有德”,称赞叔弓忠信卑让。

《国语·周语下·晋羊舌肸聘周论单靖公敬俭让咨》亦载有叔向解释《诗经》的话,其文云:

《诗》曰:“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君子万年,永锡祚胤。”类也者,不忝前哲之谓也。壸也者,广裕民人之谓也。万年也者,令闻不忘之谓也。胤也者,子孙蕃育之谓也。单子朝夕不忘成王之德,可谓不忝前哲矣。膺保明德,以佐王室,可谓广裕民人矣。若能类善物,以混厚民人者,必有章誉蕃育之祚,则单子必当之矣。[52]

在上面的一段话中,叔向主要推绎了相关诗句的隐喻义。而在下面的一段文字中,他对诗所作的解释是相当全面的:

且其语说《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亶厥心,肆其靖之。”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夫道成命者,而称昊天,翼其上也。二后受之,让于德也。成王不敢康,敬百姓也。夙夜,恭也;基,始也。命,信也。宥,宽也。密,宁也。缉,明也。熙,广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其始也,翼上德让,而敬百姓。其中也,恭俭信宽,帅归于宁。其终也,广厚其心,以固和之。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和,故曰成。[53]

先分析诗旨,“《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这相当于《诗序》的首句;“是道成王之德也”,相当于补序。“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系串讲“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的大意。“夫道成命者而称昊天,翼其上也。二后受之,让于德也。成王不敢康,敬百姓也”,阐发微言大义。“基,始也。命,信也。宥,宽也。密,宁也。缉,明也。熙,广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全部以互训(直训)的方式逐字释义。“其始也,翼上德让,而敬百姓。其中也,恭俭信宽,帅归于宁。其终也,广厚其心,以固和之”,把全诗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串讲大意。“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和,故曰成”,概括全诗旨要。[54]我们不妨来做一个对比,把《周颂·昊天有成命》的《毛诗》《毛传》《郑笺》排在一起,则为: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二后,文、武也。基,始。命,信。宥,宽。密,宁也。笺云:昊天,天大号也。有成命者,言周自后稷之生而已有王命也。文王、武王受其业,施行道德,成此王功,不敢自安逸,早夜始信顺天命,不敢解倦,行宽仁安静之政以定天下。宽仁所以止苛刻也,安静所以息暴乱也。……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缉,明。熙,广。单,厚。肆,固。靖,和也。笺云:广当为光,固当为故,字之误也。於美乎,此成王之德也,既光明矣,又能厚其心矣,为之不解倦,故于其功终能安和之。谓夙夜自勤,至于天下太平。[55]

两相比较,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后世《诗经》解释的基本体式,就是创自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人叔向。

2.训诂的方式

黄侃先生说:“训诂者,用语言解释语言之谓。”故而,小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解释词义。基于这样的认识,黄侃归纳训诂方式有三:“一曰互训,二曰义界,三曰推因”;“凡一意可以种种不同之声音表现之,故一意可造多字,即此同意之字为训或互相为训”;“凡以一句解一字之义者,即谓之义界”;“凡字不但求其义训,且推其字义得声之由来,谓之推因”。[56]

(1)互训

互训,亦可称代语,王宁先生认为互训“实质是异词而同义,可以在句中置换者”。[57]有研究者说:“直训、互训、递训、同训、反训、以今言释古语、以通语释方言均属用同义词来说解词义,所以都可囊括于互训的范畴,台湾地区著名语言学家林尹甚至把《尔雅·释诂》中的‘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之类也概括于互训的范畴。”[58]在中国古代语言学史上,互训的基本格式是以单音词释单音词。古代汉语中单音词占绝大多数,故而“某,某也”为互训的主要表现形式。前文所引《国语》中叔向解释《诗经》时言及的“基,始也。命,信也。宥,宽也。密,宁也。缉,明也。熙,广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就是标准的互训格式。

(2)义界

义界的功能主要在于揭示概念的内涵或外延,“用一组词或一句话来训释一个词的意义界限,或者说,给词所概括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属性下定义,就是义界。由此可见,义界的主要特点是能阐明词义的内涵(词义特点)与外延”。[59]

在春秋时期的《诗经》阐释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相当于现代语文学概念上的义界。如《左传·文公七年》云:“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弗听。为赋《板》之三章。又弗听。及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曰:‘为同寮故也。’”[60]荀林父所说的“同官为寮”,使用的就是阐明概念内涵的义界方法。王力先生解释道:“最合于语文学性质的,则是对古书的字义的解释。《左传·文公七年》,叙述荀林父劝先蔑不要出使秦国,他说他和先蔑同寮(同僚),所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先蔑不听他的话。他朗颂了《诗·大雅·板》的第三章,先蔑仍旧不理他。在讲到‘寮’字以前,荀林父先说明同官为寮,也许因为当时‘寮’字不很通俗。而《诗·大雅·板》的第三章头两句是‘我虽异事,及尔同僚’。荀林父说‘同官为寮’,实际上是解释了《诗经》的字义。”[61]显然,在春秋时期“同寮”仍处于词汇化的初始阶段,《词源》:“同寮,即‘同僚’。《诗·大雅·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寮。’《左传》文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又:“同僚,在一起做官的人。亦作‘同寮’。《新唐书》一八三《陆扆传》:‘扆工属辞,敏速若注射然,一时书命,同僚自以为不及。’”[62]

又如,陆德明《经典释文》言《周南·关雎》“逑”之字本亦作仇,上溯则与春秋时期的《诗经》阐释有关。《左传·桓公二年》云:“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63]《诗经》“逑”作“匹耦”义为假借,其本义当为“敛聚,聚合”,《说文·辵部》:“逑,敛聚也。从辵求声。《虞书》曰:‘旁逑孱功。’又曰:‘怨匹曰逑。’”段玉裁《诗经小学》“君子好逑”条云:“《郑笺》‘怨耦曰仇’,《经典释文》云:‘逑本亦作仇。’《小戴礼记·缁衣篇》引《诗》‘君子好仇’。《尔雅·释诂》曰:‘仇,匹也。’郭璞注引《诗》‘君子好仇’。《汉书·匡衡传》引《诗》‘窈窕淑女,君子好仇’。嵇康《琴赋》李善注引《毛诗》‘窈窕淑女,君子好仇’。何晏《景福殿赋》李善注引《诗》‘窈窕淑女,君子好仇’。玉裁按:《兔罝》作‘好仇’,《说文》‘逑’字注‘怨匹曰逑’,《左传》‘怨偶曰仇’。知‘逑’‘仇’古通用也。”[64]

春秋时期《诗经》文献中指出概念之外延者,有《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庄王讲论“武有七德”一节文字:

丙辰,楚重至于邲,遂次于衡雍。潘党曰:“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65]

楚庄王认为,以武力威胁他人则兵戈难息,炫耀武功有违懿德,唯有促成“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这七件事,“武”的社会价值才能够体现出来。在这段话中,实际上是用规约性的文字指出了那个时代人们所公认的“武”的延展性内容。

(3)推因

汉语言文字学研究领域内,声训和形训都是推因求源的重要手段。在春秋时期的《诗经》阐释材料中,可以发现声训和形训的相关内容。

声训方面,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云:

公曰:“善哉!何谓威仪?”对曰:“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令闻长世。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66]

“有威而可畏谓之威”,以“畏”释“威”,两者上古音皆为影母微韵,属于同音异字为训。“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属于释语与被释语同字的声训类型,也可直接称作“同字为训”,“谓之”后的被释词“仪”指抽象的仪容举止,“谓之”之前的释语“有仪”之“仪”指人的具体的外在仪表。

形训方面,如《左传·宣公十二年》云:“夫文,止戈为武。”从甲骨文字形来看,在“武”字中,“戈是武器的代表,表示威武,止是足趾的象形,表示行进,整个字的含义就是征伐、征战,乃是勇武的象征。”[67]《小雅·六月》:“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定王国。”“武”自然指兵武之事。《春秋繁露·楚庄王》:“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68]在《周颂·时迈》中,体现的是周人敬德保民思想下的“武”力观,因此在解析文字时,楚子把“止”的本义(足趾)替换为其引申义(止息),“武”的意思也就成了“禁暴戢兵”。这种思想被后人继承下来,《说文解字》亦基于这样的思想观念来解释“武”的本义:“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说文解字注》:“止戈为武,是仓颉所造古文也。”[69]

3.训诂术语的创制

(1)曰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云:“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诗》曰:‘唯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国,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九德不愆,作事无悔,故袭天禄,子孙赖之。”[70]在《诗经》阐释过程中,言说者使用训诂术语“曰”,解释词语“度”“莫”“文”的特定内涵,并对近义词语“明、类”“长、君”“顺、比”进行辨析。

(2)某,某之谓

在这种训诂格式中,被释语放在构式的前端,释语放在构式的后端,主要用来解释词语的延展义。如《左传·闵公元年》述管敬仲之言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71]又如《左传·昭公七年》云:“公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