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指标

参照党和国家近年来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和新定位,结合当前政务公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中的功能与作用,项目组2022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整合。首先,依照党和国家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突出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及保障公众获知决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在国务院部门的评估中,加大了决策公开的权重。其次,结合地方政府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管理、加强民生保障作为其主要评估指标。

调整后,国务院部门的一级指标包括民主科学决策、管理服务公开、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机制建设(详见表1-1)。其中,民主科学决策包括决策预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管理服务公开包括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公开平台建设包括网站平台建设和新媒体运维;公开机制建设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指引。地方政府的一级指标包括民主科学决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规范政府管理、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平台与机制建设(详见表1-2)。其中,民主科学决策包括决策预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包括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助力规范政府管理包括权力清单信息公开、规划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审计信息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包括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平台与机制建设包括网站平台建设、新媒体运维、政府公报(仅考察省级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表1-1 政府透明度指数指标体系(国务院部门)

续表

表1-2 政府透明度指数指标体系(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