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伟大的传统(第三版)
- (英)F.R.利维斯
- 9字
- 2025-04-24 16:39:27
第二章
乔治·艾略特
早期
人们普遍认为,要评价乔治·艾略特,就得做大量而重要的甄别,因为她的大部分作品彼此差别很大,不仅有种类之分,而且还有满意与不尽如人意之别,以至于我们不能把她的创作历程简单地看成其天才的展现,是其卓异能量的顺利发挥,日臻成熟,而是要以总体脉络不够美满的某种东西视之。一般的看法是,她的这一创作特点与这样一件事有着重大的关系,即艾略特大脑发达,早于小说创作之外,已见惊人才学,因而未及操起小说家之业,已然是赫伯特·斯宾塞和《威斯敏斯特评论》[1]圈子里的一员干将了。还有一种近于异口同声的意见,大意是说,小说大家中,艾略特的特异之处即在于她尤有道德关怀之癖。
最后这一宏论的要旨——它想说什么或意图何在,对于批评有何意义——着实让人难以捉摸。读者自接触批评家的意见起,想必灌了满脑的说辞,现在想来可能就像一大团牢牢糊在视野上的东西;我觉得由此入手可能比较恰当。在评价乔治·艾略特这件事上,我以为亨利·詹姆斯所表现出来的悟性好像比其他任何人的都要高。在对克罗斯那本《艾略特生平》[2]所发表的评论[3]中,詹姆斯告诉我们,对艾略特而言,小说“主要还不是可以从其形式中获取重大意义的生活画面,而是一个道德化的寓言,是一种努力示范喻人的哲学的最新发明”。[*]提出这样的对立论虽然不切实际,容易将人引入歧途,但詹姆斯却坚持此说,而那团模糊视野的东西就在其间。我们要问,什么是“生活画面”可以从中获取意义的“形式”?可以料到,“审美”一词(文学批评家们最好还是戒掉这个词),拖着一连串的混乱,便在前前后后出现了。詹姆斯指出,“缺乏自由的审美生活”乃是“乔治·艾略特天性中最薄弱的一面”所具有的特征;他说,艾略特的“人物形象和情境”不是从“不带责任感的弹性角度来看的”。可我们要问,在哪一部优秀的,在哪一部有趣的小说里,人物形象和情境又是从一个“不带责任感的弹性角度”(这倒是对“审美”一词的诸多含义之一所下的一个有用的界定)来看的呢?有哪一位小说大家对于“形式”的专注不是取决于他对丰富的人性关怀,或复杂多样的关怀,所抱有的一种责任感呢?——那被具体形象所深刻再现了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在本质上,就包含了富于想象力的同情、道德甄别力和对相关人性价值的判断——试问,有哪一位小说大家不是这样的呢?
人们或许以为,《萨朗波》和《诱惑》[5]的那种令人乏味的华彩,可以代表相对于此而以不带责任感著称的艺术。但我们知道,这远非詹姆斯的意思,所以,虽然他对《包法利夫人》极表推崇,却又认为,即使这样一部作品,也是一个专注于“形式”却对人性价值和道德关怀专注不够的例子。[*]实际上,他对《包法利夫人》所下的判词,公允地看,可说与乔治·艾略特对《高老头》所下论断的含义并无很大的不同:艾略特认为《高老头》是本“可恶的书”;[7]奇怪的倒是,詹姆斯却因了这几个字而发了一通艾略特缺乏“自由的审美生活”的议论。[**]
詹姆斯的那个对立提法不能令人满意,而且无助于人们理清思路,这一点无疑是明显不过的。读者或许会指出,詹姆斯的文章已是60年前的事了;但在我看来,他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还是具有代表性的:我不知道在评论乔治·艾略特而触及她那鲜明道德关怀的文字里,还有谁的话在根本上是更有助于说明她的独特艺术特征的。既然如此,我们在读詹姆斯这个批评家时便须仔细从事,而在一篇那样慧灵见智的文章里碰上这么一个发人深思的表述,我们则不禁要说,乔治·艾略特在小说大家里虽必有其与众不同之处,但那份差别却难说一如那种对立提法所意味的那样。诸如此类的说法也许不乏貌似有理的论据,但我们忖度,关于乔治·艾略特小说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严肃性,我们必有些更为重要的话要说,否则,她便不可能是我们现在所认识的小说大家了。艺术是有些条件的,她不可能置身于外而仍然是个艺术家。
试作一两个比较,或许有助于说明批评家在评判时应该从何处着眼。我们拿来与她比较的不是福楼拜,而是两个我们完全没有不自在地感到需要对其伟大地位闪烁其词的小说家。在英语里,艾略特与简·奥斯丁和康拉德地位相埒,而这两人与她都各有明显不同。先以康拉德为例:有一句话用在康拉德身上要比用在其他任何小说家身上都要合适,那就是他的人物形象和情境是看seen)来的;而且詹姆斯本可以证明康拉德对于“形式”是有强烈而成功的专注的。[*]康拉德拜法国的大师们为师,属于福楼拜的传统;但他却是比福楼拜更加伟大的小说家,因为他对于人性的关注更广更深,他的道德关怀也更加强烈。詹姆斯针对《包法利夫人》而发的那种批评,就不大可能落到康拉德的头上。《诺斯特罗莫》也是一部“形式”的杰作,这里“形式”一词与讨论福楼拜技艺时说的“形式”意义相同;但要领会康拉德的“形式”,我们便要仔细察看一下他面对生活而做的一个相关评价的过程:人靠什么生存?能靠什么生存?——这些便是激发他主题的问题。他的谋篇布局致力于具体展现一组具有代表性的极端立场态度,并把它们组织好,以便揭示出每一种立场相对于人类生活的整体意义而能有的蕴涵。这里起作用的戏剧化想象,乃是一种高度的道德想象,其活跃生机不可分割地就体现在评价和判断中。《诺斯特罗莫》的结构万象辐辏,每一个“形象”和情境都在其间获得意义,而且那么简洁,以至于这本书,也许比乔治·艾略特的任何一部小说(《织工马南》除外,它有点童话的味道,而且无论怎么说,都是一部次要作品),都更有理由被称作“道德化的寓言”呢。
那么,就道德关怀与艺术的关系这个问题而论,康拉德与乔治·艾略特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当然,他们的感受力不同,但这与本题无关。)在此,我最好把上面引了一部分的詹姆斯的那段话完整地列出来:
虽然如此,即便在初读《高老头》后随便划拉的一笔里也许未曾说出的话,也明明白白地显出了意味。它昭示了这位作者对于小说所持的一般态度。小说,在她看来,主要还不是可以从其形式中获取重大意义的生活画面,而是一个道德化的寓言,是一种努力示范喻人的哲学的最新发明。
——找出在说教性上的差异,并不能使我们对问题有非常深入的了解;把一件艺术品称为说教也不大切题,除非是有贬损之意。那样的话,我们就是在说作家有意传达一种立场,但这意图尚未充分地超越意图本身;换言之,还没有证明自身是形象具体、不言而喻并展现自身道德意义的艺术。然而,不论我们可以怎样批评乔治·艾略特的薄弱之处,谁也没打算就以那种全盘性的指责来论定她。我们所关心的是她的伟大之处。
詹姆斯提到一种“努力示范喻人的哲学”,也许,这意味着,我们想要的线索可在那种“哲学”里面找得到?从语境来看,詹姆斯为要说明她的特性,确有强调艾略特思想活跃而且耐于抽象思维的意思——他在别处说她“大脑从不懈怠”。然而事实上,就其思维发达而成为其艺术之长而言,要我们看出这一点如何就构成了她与康拉德之间的根本区别,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懂得的哲学并不比康拉德懂得的多;而另一方面,康拉德,就其作品来看,明显是个大智大慧而且思想成癖之人,其笔下的“生活画面”体现了大量反思性的分析和对于基本原则的长久思考。
然而,可以明显不诬地说,康拉德是个更加完全的艺术家。这并不是说他在文学创作之外没有什么逸致雅趣——没有做过什么翻译斯特劳斯、斯宾诺莎和费尔巴哈以及编辑《威斯敏斯特评论》之类的事,而是说他把提起的关怀更加彻底地化入了创作的作品中。有两件事无疑是相互关联着的,即康拉德是小说家兼海员,而非小说家兼中产阶级的高等知识分子,这一点对他在艺术上获得一种完整性(读者会注意到措辞的改变包含着要旨的某种变化,但我以为这种变化也是正当合理的)是有影响的,而乔治·艾略特缺的就是完整性。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说,艾略特的问题即在于她的小说包含了未被吸收的知识成分——比如,未被她的艺术创作加以消化的一团团、一块块生硬或干巴巴的抽象思维。恰恰相反,读者不难体察到的那个有极大影响的特征,乃是完全不同于生硬或干巴巴的东西。我们注意到那是一种情绪特征;我们感觉它是作者个人需求的直接(有时是令人难堪的)显现。我们知道,康拉德当年也曾身心艰难过,这在他的作品里随处可见。然而,在他的任何一部优秀小说里,我们都是从一个超越个人意味的复杂整体中感受到那份艰难的。当然,我们不可能简单地说,艾略特的情形正相反:她是小说大家,而且在艺术创作上自有独到非凡的建树。这也不单单是要在她的作品里分辨好坏的问题。发挥极佳时,她不乏天才那超越个人意味的手笔;但在她理所当然为人欣赏的典型作品里,我们常常能感到,那份敏感性是与她的弱点密切关联的。
这即是说,批评家在评价她时,面前还有一份甄别工作要做。我在本章开篇叙述坊间的普遍看法,要说的就是这层意思。我作比较的目的是为表明,实际须做的甄别将要遵循的与一般所想是颇为不同的。
再与简·奥斯丁作个比较,结论也是一样。奥斯丁之不同于艾略特,并不在她没有热切的道德关怀,虽然流行时尚往往有此意味。她的艺术活力也是源于对道德问题的关注,而这种关注,在个人需求的压力下,还变得细腻而又强烈了。至于说到两人间的根本差别(且不说体现在需求的本质和关怀广度上的不同),是不是可以与这样一件事挂上钩,即奥斯丁虽然毋庸置疑是个聪慧非常之人,却一点不敢声称拥有乔治·艾略特般的大智大慧,从而可以保持一种专业知识分子的生活呢?也许吧;但这位知识作家身上再次触动我们的,仍是一种情绪特征,而奥斯丁那里就完全没有与此相当的东西。这不单单是由于主题和关怀的不同所致——所谓乔治·艾略特描写的是(比方说)陷于极度痛苦中的良心和宗教需求,而简·奥斯丁则不然。这本也可以说是个差别,但在乔治·艾略特的作品里,它实际却是与另一种东西连在一起的,即作者表现出的要直现其身的倾向,而我们则只能斥之为败笔。
但这是后话先说了。
关于乔治·艾略特,一般所做的那个笼统的分辨比较简单。亨利·詹姆斯的说法,虽然就我所见,最为精辟,但却有前后不一的毛病。他说[*](不过,他的归纳由于不足以充分展现他的洞察力,因而其所处的语境已对之构成了批评之势):
在她那里,我们总感觉她是从抽象走到具体,她的人物形象和情境的确是从她的道德意识演化而来的;而且只能间接地说,是观察的产物。
按照普遍接受的观点,这段话向我们揭示的是艾略特的一半——那不能令人满意的一半。依照此说,伟大的乔治·艾略特是个写回忆的小说家:她取材于对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描绘个人经历之酸甜苦辣,以柔美之笔,向我们展现她年少时代的英格兰,以及当时仍然存活于家庭传统中的已往岁月的英格兰。这个乔治·艾略特是伟大的。《教区生活场景》《亚当·比德》《弗罗斯河上的磨坊》以及《织工马南》都是她的杰作。这些书耗尽了她的素材,于是,为继续操持小说家之业,她只好把自己的另一半拿来一用——事实上,是把小说交到了学人的手中。她误入歧途,走上了虚构和重建历史之路,《罗慕拉》就是这样一次劳思费神的辛苦之作(无人会对这个判断持有异议)。《费利克斯·霍尔特》和《丹尼尔·狄隆达》表现出来的,也是出色的学人而非优秀的小说家;其间,艾略特“从抽象走到具体”,“她的人物形象和情境的确是从她的道德意识演化而来的”;它们“费尽了作者的心血又有大量的理据,然而……”——亨利·詹姆斯的说法清楚地传达了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
应该立即说明的是,这并不是詹姆斯的观点(比如,对于《丹尼尔·狄隆达》,他就始终坚持要作区分)。虽然如此,他还是向我们极好地表达了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的对艾略特发展历程的看法;而在下面这段文字里,他确实也表达了对所谓学人在艾略特的后期小说里占据上风这种观点的支持之意:
实际的情形是,艾略特的卓越天赋从一开始便为洞察力和思辨所分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者缘机而扩展,侵害了前者——其中一个机缘明显就是乔治·亨利·刘易斯[11]的影响。
而当詹姆斯在关于《丹尼尔·狄隆达》的“谈话”[*]里,让康斯坦梯斯说出下面这样一段话时,我们感到他是无意要拉开自己与他的距离的:
她给我的印象是,她对普遍关心的事无疑有一种天生的兴趣,但她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的圈子,却驱使她在里面投入了过分的关注。我并没有觉得她天生是个批评家,更没有觉得她天生是个怀疑家,她天然的职责应该是观察生活、感受生活——极其深刻地感受它。凝视、同情和信念——类似这样的东西,我应该说,才是她的天然尺度。
无论如何,这道出了看上去仍然是对乔治·艾略特的传统习见。
读者大概已经注意到,我在上面落下了《米德尔马契》。他们大概还会说,这本继《罗慕拉》和《费利克斯·霍尔特》之后推出的小说,代表的完全不是向那“天然自发”阶段的回复,然而至少20年来,《米德尔马契》一直非常普遍地被推为英语小说里的鸿篇巨制之一。这话说得不错。弗吉尼亚·吴尔夫就充分表达了她那个时代的文人雅士对之所抱的欢迎态度。她在《普通读者》(第一集)中写道:
不是说她的创造力萎缩了,因为,在我看来,成熟的《米德尔马契》正反映了她的鼎盛状态。英语小说中,写给成年人看的可谓屈指可数,而这部皇皇巨著,虽有种种瑕疵,却在那屈指可数的几本之列。
吴尔夫夫人谈论乔治·艾略特的文章是典型而又令人不很满意的,但我们必须承认,这一论断却体现了她作为批评家的高明之处。毫无疑问,传统上对于《米德尔马契》的认可与此是有很大关系的。
这种论断隐含着一个全面的观点修正,但吴尔夫夫人却完全没有要正经去做的意思。于是,对乔治·艾略特全部作品的领会,便没有被放在一个审慎评价的基础之上并归纳出一个连贯一致的看法。因为,假如你对《米德尔马契》的评价如此之高,那么,为立论一致起见,你对早期那些东西的赞扬,就得比代代相传的习见所认可的更有保留才行。事实上,难道不是得降低一些它们的价值吗?在引自吴尔夫夫人的那句话里,关键词是“成熟”。而她那位杰出的父亲[13](他在《英国文人》系列传记里写的关于乔治·艾略特的书也有其独到之处)则认为,艾略特在《弗罗斯河上的磨坊》之后的发展带来的是“魅力不再”——他这样说,实际就给早期作品提供了一个关键词,以解释它们何以受人欢迎。不怕显得古板,我们可以说,人们往往爱把魅力看得过高。当取魅力而舍成熟时,魅力必定是被抬过了头的。
《教区生活场景》里有魅力:那是透过对童年的联想而看过去的朦胧馥郁的往昔。但这第一本书所以值得关注,乃是由于它预示了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而这一点往往却是与笨拙而非魅力连在一起的:
表层心理学往往援引惯例公式,想当然地对个体下判断,也不做深入考察,就给人分门别类地贴上标签——对于满脑都是这种心理学知识的人,福音派牧师的举动,也许看上去就与旁人要做的完全没什么两样了——实施的目标不仅与其理论——一种小利己主义而已——相一致,而且与其感情上的大利己主义也是一致的。一个人在把遭遇的反对视为迫害时,那反对在他便可能是件很美的事了……
假如说这样的文字很多,那么与它相连,而且紧密相连的,则是生动的人物描述,由敏锐而富于想象的观察而来的风趣和幽默,以及鲜活泼辣的对话。观察者不仅态度严肃,而且极富智慧;她毋庸置疑是有头脑的——有一个被知识熏陶和武装了的头脑。对于这个创造性的作家,这个未来的小说家,其优势就体现在典型的心理分析和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关怀上——她在这两方面,都是引人注目的独创者。不过这里,在起步阶段,她对自己的艺术家身份尚无把握。她的故事是直接取自生活的:她没有虚构——她对手中艺术的理解还没达到要促使她去虚构的程度。
乔治·艾略特没有再去习艺练笔(我们可以不失公允地说,《教区生活场景》的大部分都是练笔):《亚当·比德》无疑堪称一部大众经典——只要今天还有这种经典,它就仍然还是。在此我也完全不必把它的诱人之处拿出来赏析一番:它们既货真价实,又明明白白,在批评家那里已有了充分的肯定。在我看来,现在摆在批评面前的倒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即问问这样一个问题:《亚当·比德》作为经典,固然有其传世的价值(英国经典小说里,它在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之列),但这广受欢迎中所隐含的评价,是否就没有反映出一点过誉的成分呢?也许这样说可以把意思表白清楚,即这本书汇总了一条条可以指名道姓的诱人之处,却做得太过,以致难列伟大小说之间——它太容易被分解成一个个兴味关怀,让我们看见作者是从何处入手的了。其中一个主要的兴味显然是在博伊瑟夫人身上,也表现在对围绕博伊瑟夫人的厨房而展开的乡村生活(按艾略特对童年的回忆)所作的那种令人陶醉的描绘上。人们对它的种种赞叹,它自是当之无愧的。而这里就是我们该说这样一番话的时刻了,即与乔治·艾略特并列比较,乃是一个检验的标准,可以最终把那个“莎士比亚式的”哈代给打发掉;因为,这个形容词即便要用,也是在形容充满丰厚创造力的艺术时显得得体得多,而这种艺术似乎又是真正从生活里汲取活力并且无一丝莎士比亚化迹象的。乔治·艾略特笔下的乡村生活就真实而可信,哪怕在非常迷人的时候也是如此(而且,她也并非总对乡村生活作迷人化的处理呢)。
乔治·艾略特下笔所带的另一个主要的兴味是狄娜,是对她信奉循道宗教的婶子所作的理想化的回忆。狄娜这个形象可不易塑造,算是相当成功的了;但在把她同这本书的整个意义联系起来加以评估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说这种成功是由——这里强调的是这个词的限定性内涵——“魅力”决定的,这股魅力笼罩着她生活于其中并从属于其间的那个世界,同样也笼罩在她的身上。她是像亚当一样的理想化人物,彼此相协相当。我们知道,亚当是对作者父亲的纪念,但他也是理想工匠的形象,体现着劳动的尊严。亚当也是成功的,然而,试把他同乔治·艾略特对其父亲的另一个纪念——《米德尔马契》中与他的环境相协一致的凯莱布·高思作个比较,那么,当我们说《亚当·比德》里的理想化成分使批评家有义务给予限定性的评价时,其含义,我想,也就变得明显了。
博伊瑟夫人、狄娜以及亚当——这三人代表的是乔治·艾略特想在小说里发挥的种种兴味和关怀。但要拿他们作出一部小说,她还得找来点儿别的什么。狄娜这个主题需要监狱场景,故而就得有个爱情故事和诱惑来搭配。乔治·艾略特以令人信服的技巧把它们都编进了她的既定素材中。阿瑟·多尼桑与海蒂·索雷尔之间的感情纠葛——最初是漫不经心的自我放纵,继而不断向诱惑低头,最终是无情的报应——涉及的乃是一个为艾略特最喜欢的道德—心理主题,而且她的处理方式是很个人化的。然而——有谁还想把书中的那一大部分再读一遍吗?再读能有收获吗?我们有一种感觉,即作为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爱情故事固有其必须给予承认的功勋,但以我们捧读一位小说大家所抱的期望而论,它却没有给我们一点儿与所花费的阅读时间相当相称的东西(即便我们把大量的泛泛沉思统统砍去)——我们对《亚当·比德》里那个爱情故事所抱的兴趣不正坐实了这种感觉吗?作者在素材间所达致的统一,虽然就自身而论,也还令人满意,但整体统观,她那更加深刻的体验却没有形成任何压强去推动一个必然的发展;结果,我们并没有感到想要怎么热烈地去讨论她接受刘易斯的建议对不对;去讨论狄娜是否本来真会成为亚当·比德夫人。我们对小说的兴趣还没有强烈到要去论证这桩姻缘是否可信的程度;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必然性遭冒犯的感觉。亨利·詹姆斯的这番评说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
在《织工马南》里,在《亚当·比德》里,本真特色上面似乎抹了一层秋日阴霾般的沉思、一种午后光景般的冥想,写真的棱角轮廓因而被抚平了。我很怀疑,作者本人对,比如,狄娜·莫里斯与亚当的姻缘,或海蒂在最后一刻被从断头台上救下,是否有个清晰的想法。个中原因也许真的就在于她的感受是对自然而远非对艺术的感受,而这些事件特例又是在自然(至少我感觉的自然)范围之外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它们属于一个做得非常恰当的艺术;相反,我是把它们当作艺术性薄弱的表现而列举出来的。一个故事理所当然必须有谈婚论嫁之事,必须有紧要关头的救难脱险——它们就是这种观点的极好例证。
詹姆斯在这里点出了魅力与他所谓的“艺术”之关系。当然,它们不是一回事;然而我称之为“魅力”并说成是理想化成分的东西,意味的却是把更加深重的责任搁置起来,以便我们可以处之泰然地在同一本书中,既看到詹姆斯所说的“艺术”——那种从习规俗套里获致信心而被隐约呈现的东西,又能读到像海蒂·索雷尔四处漂泊那样着实感人的事。在此,我要后话先说,表明这样一个观点,即在《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里的斯蒂芬·盖司特所激起的众怒公愤,根本就与“艺术”无关,而完全是另一种东西;它很有意思,也意味深长。
相关的一点是,如果《亚当·比德》(以及按詹姆斯所说,《织工马南》)里充斥的是“魅力”,那么我们在《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里发现的东西就该用另一个词来称谓了。我们在自传部分看到了一个孩子清新率真的目光和想象,那是与回忆的“午后的光景”截然不同的东西。这种重新捕获的早年目光,眉目清晰又“意蕴”丰富,在我看来,无疑是令人陶醉的;而它也并未做理想化的描绘,或在伤感柔情的阴霾下变软变弱(且它与“艺术”是无法搭配的)。我们看到的不是博伊瑟夫人和她的背景,而是叔伯婶娘们。假如我们问一下这群人里是否会有狄娜那样的人物,那么这种变化的意义也就明明白白了。还会有亚当那样的人物吗?他们俩可都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事实上,葛莱格一家、普力特一家以及道森一族,与博伊瑟夫人家厨房的常客们并无关联;与他们接近的乃是聚集在斯通庄园等待彼得·费瑟斯通上天的一帮人。作者以具有非凡创造力而令人信服的逼真手法,再现了麦琪那高度纯真的目光;而这种再现又吸纳了与创造天赋相伴相随的智性,从而也透出了智性的气息,于是整个效果生动有力,成就了充满领悟的作品,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我所以提出来,是因为我想表达这么一种看法,即在《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里,虽然尚未见到《米德尔马契》里的那种高度成熟的心智,但创造力在这里的成功发挥,既要归功于情感和回忆的力量,也同样要归功于一种非常敏锐的智性——这一事实,虽然就明摆在那里,却也照样不为习见所看重;而若想弄懂乔治·艾略特的发展,我们则必须对其给予充分的评价。为强调这一点,我要说,小说中对于道森一族的表现具有明显的社会学的意义——不是捎带顺便,而是小说家的才智条件使然。
不过,《弗罗斯河上的磨坊》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当然还是那与很强的自传成分连在一起的东西。它给我们的感觉是一种情绪性的调子。我们感到有一种迫切之情、一种激荡之声、一种个人意味的感应共鸣,提醒我们注意到小说里有个直拉拉的作者的身影。小说中写得最好的部分形象生动,鞭辟入里,具有无法抗拒的逼真性,这些自都与作者的直接身影明显相关,既如此,要说这一特征也还带来了批评家们无法忽略的种种负面效应——因为它们转而又同乔治·艾略特在处理题材上表现出来的灾难性的弱点密不可分,也许就是一件棘手的事了。然而实情正是如此:情绪性的特征体现了乔治·艾略特内心的东西,是一种需求或饥渴;它隐隐地陪伴着她的智性,动辄取而代之,主导大局。其实,《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里公认存在的那些缺陷和不足,要比普遍认定的更有意思一些。
我们都知道,麦琪·塔利弗与年轻的玛丽·安·伊文思[14]根本就是一个人。她有天分,但她降生于其间的环境却不能给予这种天分多大的促进;她极其渴望温情爱意和密切的人际关系;她尤其需要一种情感上的升华、一种宗教热情,可以把日常生活的刻板平庸改头换面,并托起她去献身于某个理想的目标。不过,麦琪·塔利弗与玛丽·安·伊文思之间还是有差别的:麦琪是个漂亮的姑娘。起先还是个丑小鸭,后来却变得光彩照人。一个敏感的孩子在那前一个角色里,如何身处麻木不仁的成人之间——小说对此有极其辛辣的描绘:乔治·艾略特只要回忆就成。对于这种由想象丑小鸭变俏天鹅而来的喜悦容光,我们几乎是无须加以分析的;我们可以在相关的每一页里感觉到它,而它也是率真不伪的。然而,这种喜悦却与书中人们普遍认为是些令人扼腕的东西连在了一起;对此我们必须有个认识,这样才能认识到它们的性质和意味,进而看出《弗罗斯河上的磨坊》真正弱在何处。
世人普遍认定,斯蒂芬·盖司特是乔治·艾略特笔下的一个可悲的疏忽。我则以为这个疏忽意味深长,超出了批评一般所想的程度。莱斯利·斯蒂芬有如下一说(《乔治·艾略特》,第104页):
乔治·艾略特自己并不明白,她笔下描绘的斯蒂芬·盖司特,实在只是理发师用的一具帽模。他是艾略特不会描写男性的又一例证。男性作家谁都会知道,引入这样一个人物必定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观感。我们不禁要为麦琪的命运难过叹息起来;她感人至深、动人至极;但至少,我又抑制不住地希望,第三卷的内容要是能被压下去就好了。看到当年《克拉丽莎·哈娄》的读者们恳请理查逊拯救洛夫莱斯的灵魂,我也心生同情之意;现在我在心中呼喊,救救这个迷人的麦琪吧!不要让她因这不相干又不相称的堕落而毁了自己。
对斯蒂芬·盖司特的描绘,毋庸置疑是妇道之心,这一点谁也不会予以否认;但所谓艾略特一般不擅描写男性的说法,不仅在琳琅满目的成功塑造前站不住脚,而且斯蒂芬本人也当之无愧地置身“其间”,从而给这戏剧性的一幕更添了一份说服力。你固然可以对他讨得麦琪的芳心仇恨敌视,可以惊诧乔治·艾略特竟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但这不应该导致我们去反驳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仇视惊诧并不真就能否认他的真实性。把他称为“只是理发师用的一具帽模”,这是在表达一种评价——一种与乔治·艾略特的评价截然不同的评价。而假如我们自己与艾略特的见解在此也同样有别的话(谁又不是这样呢?),那么,当我们一致认为她的评价令人吃惊时,就必须对这“令人吃惊”一词的含义心存谨慎才行。在莱斯利·斯蒂芬看来,麦琪与斯蒂芬·盖司特的感情纠葛乃是一种“不相干又不相称的堕落”——与什么不相干又与什么不相称呢?
这本书的整个主题,无疑就是“美好心灵”与平庸环境之间的反差对照,是圣灵而充满想象力的天性的苏醒,是为更高天赋的发挥寻找一些空间的需要,不管是朝向宗教神秘主义的,还是面向人间温情爱意的。
——这么一个秀外慧中的姑娘,竟然被写成为一个土鳖纨绔而一倾芳心,实在是糟糕得可以;而当我们再补充说,她还迷恋上了坎普滕的托马斯[15],而且是个冰清玉洁之人时,激起的义愤或难以置信之情(按论争的说法)就更加厉害了。隐忍克己是她的个人历程和日常沉思冥想的主题;可是,当诱惑以斯蒂芬·盖司特先生之身显现时,竟然完全不同了!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或说无法容忍的,超出了我们能够接受的最大限度,因为这种层次上的诱惑,与我们在麦琪的精神生活里所熟悉的克己主题,不可能有任何关系——这是“不相干又不相称的”。是为斯蒂芬的观点。
实际上,我们在沉思之余应该说,麦琪不敌斯蒂芬的诱惑,根本就不那么令人吃惊;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即在麦琪那热情奔放的一面,在她对于理想情感升华的渴望上,这也是我们在小说的前半部看到的东西。麦琪这热情奔放的一面已获普遍认可,而批评之声,在我看来,尤其付之阙如。乔治·艾略特自己——这当然是主要的一点——写出来就尤乏批评之意。然而,确实在什么地方又存在着一种不相一致、一种脱节、一种没能把事情归结到恰当关联性上的闲墨败笔;这是乔治·艾略特那里的一个典型而意味深长的败笔。不相一致之处并不在她的两种表现能力之间,即不在对麦琪的渴望与对斯蒂芬·盖司特作为不可抗拒之诱惑的分别表现上,而是在,一方面她能把那些渴望这样来表现;另一方面,她却本是个才智卓绝之人。
对于麦琪的那一部分性格,乔治·艾略特刻画得非常可信;她是由内入手的。我们对此的批评是,她内得太过了。麦琪在情感和精神上的压力,她对崇高的渴望和隐忍克己,自然都把稚嫩身心的诸多特征悉数呈现了出来,其中包括混乱和不够成熟的判断评价;这些都属于人的心智在某个发展阶段中的自然现象,其时,人尚无力做些根本性的分辨甄别,而要有此能力,条件之一就是能够镇定客观,但在这个阶段,这个条件也是无法企及的。乔治·艾略特以一颗温柔同情之心表现了这种稚嫩,对此我们本也无可厚非;然而,对一位小说大家,我们要求的是,也应该要求,更多的东西。“同情和领悟”是人们通常用来赞扬她的话,可是,她没有表现出来的恰是一点真正意义上的领悟二字。领悟稚嫩意味着要把它与成熟的经验联系起来“评定”,不管带有怎样微妙的弦外之音。但是,当乔治·艾略特触及麦琪内心世界的这些稚嫩激情时,共鸣之声便径直从这位小说家心里发了出来,排除了一种比麦琪的头脑更加成熟的智性的出现。也正是在这些地方,我们极有可能会含义明确地批评道,在乔治·艾略特对麦琪的表现中,有一种自我美化的成分;而当我们再说,伴随这种自我美化而来的是一份自怜自艾时,那批评的锋芒便自趋尖锐了。乔治·艾略特对自身之稚嫩所抱的态度,一如麦琪这一形象所示,恰也是稚嫩的。
其实,麦琪·塔利弗所体现出来的稚嫩乃是乔治·艾略特从未稳当妥帖地摆脱掉的。凡是出现下面这种调子的地方,也就会有它的身影在;而在它占据上风的地方,艾略特的智性和成熟判断便不起作用了:
麦琪穿着棕色的上衣,眼睛红红的,浓密的头发梳到后面去了,她的眼光从她父亲躺着的床上转到这间忧郁的屋子的暗淡墙壁上,这间屋子就是她的小天地的中心,她热烈而迫切地渴望着一切美丽而愉快的事物;她渴求学识;她侧着耳朵,想听到那一去不复返的梦幻似的音乐;她盲目而不自觉地渴求着一样东西,来把这种神秘生活的奇妙印象贯穿在一起,让她的灵魂感觉到是身处其中。[*]
这种“盲目而无意识的渴望”,尽管随着麦琪的成长,也与智识有过种种接触,并由此而获得了一种自觉意识,但它却从未学会理解自身:麦琪对其本质依然想法天真。她完全无法分析出与之相关的潜能。上面征引的一段出自小说的前半部,在那里我们看到,这种渴望虽然模糊,但在它呈现出来的宗教意味和理想主义的一面里,还没有掺杂进什么从其内心深处翻冒上来而令人不安的东西。可是,且把那一段与下面这一节作个比较看:
可怜的麦琪刚从一所人声嘈杂、工作琐碎的三流学校中出来,这些显然是无足轻重的小事,却使她那很容易激动和饥渴的本性产生一种幻想,连她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麦琪并不认为斯蒂芬·盖司特先生与众不同,也不是因为他曾经用钦慕的眼光看她而陶醉,而是因为觉得由她从诗歌和传奇中读到的、在梦幻中想象出来的一些模糊混杂的形象构成的世界——爱情、美丽和愉快的世界,隐约地出现了。[*]
两相比较,我们便想起了上文引自莱斯利·斯蒂芬的一句话,且从中看出了他明显疏漏了的一个提示:
[小说的主题]是圣灵而充满想象力的天性的苏醒;是为更高天赋的发挥寻找一些空间的需要,不管是朝向宗教神秘主义的,还是面向人类温情爱意的。
——就第二种选择而言,我们要给“宗教神秘主义”配上一个比莱斯利·斯蒂芬的用语更能传达情感强度的词。如上面两段小说引文共同所示,“更高天赋的发挥”是与对斯蒂芬·盖司特的热恋密切连在一起的。我们不禁要问,这种“更高天赋的发挥”是否能像麦琪和乔治·艾略特所相信的那样,完全是关乎那“更高的”东西呢?——莱斯利·斯蒂芬对此好像未作质疑。
显然,麦琪甚乏自知之明——这在她原本很自然,但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乔治·艾略特同样亦不甚了了。诚然,麦琪的良心痛苦至极,而且最终为之所攫,不能自拔。但斯蒂芬·盖司特(当然,且不说他经不住诱惑,拜倒在麦琪的面前,从而暴露了道德品质不够坚强)并不与她那圣灵而理想主义的天性相配,这一点,她却全然不知。没有任何迹象在暗示,倘若命运真让他们无知无识地走到一起,她就会发现盖司特本不是个意气相投的理想伴侣。对乔治·艾略特来说,悲剧是有的——良心上的对立。然而,两性相吸的一般性质却被交代得非常清楚:
然后这个自信心过强的人就小心翼翼地把踏脚凳放好。做这事的可不是个一般的自信心强的人,而是一个特殊的自信心很强的人。他一下子显得既谦虚又焦急,弯着身子,舍不得离开,问她坐在窗户和壁炉中间是不是有风,可不可以替她把针线桌搬动一下,对她这样一个在童年时代就不得不从琐碎的语言中了解人生教训的女人来说,这一切必然使她眼睛里过快地流露出违反本意的温情。[*]
明明白白的是,乔治·艾略特对斯蒂芬那不可抗拒的魅力亦深有同感——下面这段里的共鸣之声便令人对此毋庸置疑了:
几个小时以来,麦琪似乎感到她的斗争是徒然的了。几个钟头以来,她竭力想唤起别的思想,但是结果都被只等她一句话便会来到她身边的斯蒂芬的形象推开了。她不在看这封信;她好像在倾听他在诉说这些话,而他的声音带着以往的奇特力量摇撼着她……然而,那种代替哀愁的欢乐的希望并没有成为巨大的力量使麦琪受到诱惑。那是斯蒂芬的悲惨声调,那是对自己的决定是否公正的怀疑才使她惴惴不安,甚至使她有一次跳了起来,想去拿笔和纸写“来吧!”[*]
这里除了叫人隐忍克己的道德律令外,不见一点儿暗示说,这种迷恋与麦琪的“更高天赋”间存有任何抵牾之处。在麦琪应该从属于其间的那个“高等”王国里,与隐忍克己积极相对的是崇高的亢奋,它超越了一切冲突和平常乏味,是伴随着一种不可抗拒的理想化的自我奉献精神而来的。意味深长的是,描写这样一种无论是渴望的还是已然达致的崇高境界的段落——乔治·艾略特的作品里颇有一些——与下面这段(出自“顺流而下”一章,名字就起得耐人寻味),在声调和情感上,都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
于是他们就去了。麦琪只觉得有人领她穿过玫瑰盛开的花园,小心地用力扶她上了船,把垫子放好,让她搁脚,再在她脚上盖上斗篷还替她撑开阳伞(她自己却忘了)——一切都由这个强有力的人来代办,好像她没有任何主张地给带走了,就像强烈的补药突然产生了令人兴奋的力量,造就了另一个自我一样,除此以外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乔治·艾略特凭想象之力分享了高尚的热诚和自我奉献精神,从而获得了一份满足感;然而,假如她突然获得了她在这些地方所缺乏的那种分析能力,那么联想到这种满足所代表的那些成分,她是会为此而感到惊诧的。
刚刚所引的这一段说的是麦琪与斯蒂芬开始了远足,其间麦琪的内心冲突暂时为机缘、潮水和溪流所左右。已经有人指出,乔治·艾略特喜欢拿船、河水以及机缘派作这种用场。但是区别还是有的。麦琪被内心的冲突搞得筋疲力竭,最终听命而为,独自与斯蒂芬上船,继而木然怠惰,一任小船载她顺流而下直至不可收拾的境地,其举手投足仿佛丧失了抉择力,纯属被动而为——所有这些描写都是可圈可点的。这一点体现了作者的洞察力和领悟力,是要给我们分析葛温德琳·哈雷斯为何接受格朗古的那位心理学家之所为。然而《弗罗斯河上的磨坊》的结尾却属于另一种艺术。有些人或许把它归在亨利·詹姆斯所说的“艺术”门类下;而且这种“戏剧化的”结局,无疑正对维多利亚时代小说读者的口味。但对于批评家来说,它却有着超越于此的意味:乔治·艾略特完全在感情上陷了进去。“在感情上”这个限定语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样一种批评,即如果艾略特曾充分运用其成熟的头脑,对自己有个彻底了解的话,那么,某种极似我们都非常熟悉的白日梦般幻想的东西,本是不会硬让这位小说家拿来当作合理结局的。泛滥的河水并无什么象征或隐喻的意义。它只是梦想中的一桩完美事件,给了我们展示梦想中的英勇行为的机会,这种行为将向一个苛刻不公的世界证明我们的价值,带来情感上的满足,令(他人)改变立场,并拉上悲惨壮烈的幕布。这并不是说其间的感伤情怀无遮无掩得令人难堪,而是说那种结局不是伟大艺术的结局法,其意味我已说过,即暴露了一种不成熟。
《织工马南》是一本迷人的小杰作,其成功之处就在于书中看不到与个人直接相关的东西,这是迷人化的回忆性的再创作的成就:《织工马南》在结结实实中,有一点童话的味道。之所以说其“结实”,是因为这则道德寓言是以现实世界的语言表现出来的。但这个世界,虽然是透过成人经验的目光再现而来,却是童年和青春的世界——彼时彼刻所直接认识的那个世界,还有与此几乎难以分割的从逸闻趣事和炉边故事这种形式的家庭忆旧中得来的那个世界。迷人化的成人忆旧之调与重新捕捉到的传统之息交汇融合,构成了《织工马南》的氛围;也正是这个氛围决定了道德意图的成功表现。我们是非常严肃地对待这个意图的,或确切些说,我们被一个得以具体表现出来的道德意义深深打动了;整个故事都是在一个深刻而根本的道德想象里构想出来的。然而,小说的氛围却排除了与我们现行的可能性标准——即我们对于事情如何发生的寻常观念——发生太过直接的关系,于是,对于莱斯利·斯蒂芬在评论《织工马南》的道德寓言特征时所说的话,我们便有了一个回答。斯蒂芬说:
这个想象中的事件——一个被枉曲和孤绝逼到疯狂边缘的天性的道德复苏——读来也许让人觉得是好看而不太可能的事。至少,假如有人不得不甩掉一个弃儿,那么一个明智的慈善家,是不会试着把婴儿扔在一个独居隐士的小屋旁,去指望他会把孩子抚养好并使自己获得新生的。
当然,莱斯利·斯蒂芬真正关心的是作出一个限定性的评价,这在他说出下面这样一句话时,其实就已经作出了:
然而事实上,按整个故事的构思来说,一个欢快的结尾是自然而和谐的。
我们倒没有觉得故事有什么虚假之处;其魅力取决于我们能够相信它的道德真实性。不过,在我们表达满意之情的描述里,“魅力”仍是个意味深长的词。
另有一部杰出的小说是人们自然要归在“道德寓言”名目下的:狄更斯的《艰难时世》;我们在此引来作个参照比较,或许就能把那限定性评价的要旨揭示出来。这部伟大作品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其间没有一点童话的成分,以至于完全排除了欢快之气;读者所能获得的满意取决于一种与魅力没有什么关系的道德意蕴。但是,这种比较当然是不公平的[*]:《艰难时世》的主题大而复杂,牵涉到作者对当时文明现状的极其深刻的回应,而《织工马南》则本分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小模小样。
我们可以拿过莱斯利·斯蒂芬的说法以弥补这种不公。斯蒂芬指出,“《织工马南》……在英国文学里几乎无出其右者,除非是哈代先生的乡村小说,即《远离尘嚣》和其他几部早期作品”。实际上,这种比较,对乔治·艾略特是(极为)有利而对哈代却是有损其令誉的事,何以如此,我们在前面已有说明。对于人们给予在彩虹客栈里谈话那一幕的赞扬,乔治·艾略特自是当之无愧的:一个女人,竟然能够如此令人信服地表现一个完全属于男性的天地,这的确不同凡响。《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里有一个鲍博·亚金,非常明显地是个女性产物,令人难堪。而当我们想起这一可怜的形象时,乔治·艾略特在《织工马南》里的这番表现便更加非同凡响了。
乔治·艾略特的创作生活的第一阶段以《织工马南》收尾。她发现倘若她要继续做个小说家,就必须是非常不同的一个。她在《罗慕拉》里第一次去作必要的创新尝试,这部作品本来完全可能证明这样一个信念,即她的创作生命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