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草命捍白刃

“宋人竟敢组团逃离,此当处死,勇士们,用他们的脑袋邀功。”

四名金兵只见逃跑人数众多,却丝毫不惧。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金兵自白山黑水崛起以来,在完颜阿骨打的带领下,一向以少打多。

特别是南下以来,把宋兵打得抱头鼠窜。

别说赵榛等人没有兵器,就算刀枪,他们也敢上。

虎入羊群,这是他们想象中的画面。

双方踏泥,转瞬即近……

张伯奋有心保护赵榛,他拼尽全力,跑到在前方。

“杀!”

他冲破雨幕封锁,一步踏出,泥水飞溅,如杀神降世。

金兵面露凶狠,向张伯奋挥砍而来。

“噗嗤……”

然两方勇猛差之甚远,且张伯奋从小习武,在手臂更长情况下,一刀斜劈,如猛虎下山。

那金兵直接被砍倒在泥水里。

赵榛也当仁不让,紧随着张伯奋而上。

一名金兵挥刀向赵榛砍来,直取赵榛的脖颈。

赵榛不会冷兵器技击,但他力大无穷,眼疾手快,又懂得一些窍门。

金兵砍向他的瞬间,他不闪不避,双手握环首铁刀,迎刃而上。

“铛!”

两柄刀砰在一起,一道金铁之音,在雨夜中清脆。

赵榛手中的铁刀稳稳当当。

反观金兵的长刀脱手而出,脸上流露痛苦之色。

他觉得自己双臂的筋骨已断裂。

那一刹那到来的力量摧枯拉朽,不可抗拒。

“噗嗤!”

赵榛一刀成势,回刀以后,直接刺入这名金兵的胸膛。

他身上的琥珀雨衣先被刺穿,然后又透过他的皮甲,直抵心脏。

“噗通……”

抽出离体,金兵的尸体直挺挺倒下。

赵榛的环首铁刀在雨水冲刷下,洗去血迹,散发着幽冷寒芒。

如仔细观察,刀刃之上,出现一道缺口。

趁赵榛杀人的间隙,张伯奋侧身一闪,铁刀横抡,血光迸溅,再杀一人。

剩下的一名金兵被两名持刀勇士围攻杀死。

敢和赵榛突围者,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赵榛这边刚杀完,后方又出现一伙金兵。

其中,有六名巡逻兵,三名岗哨。

宋人勇士们纷纷捡起金兵掉落的兵器。

张伯奋来者不拒,回身迎战。

由于这些金兵出现在赵榛等人后方,几名没有兵器的宋人勇士最先与这些金兵相遇。

“退下……”

赵榛令他们退下。空手夺白刃,没几个人可以做到。

更何况还是骁勇善战的女真人。

没有兵器,身无寸甲遮身,与白刃相搏,与送死无异。

赵榛喝退宋人勇士的同时,提刀迎上。

因张伯奋杀两人,错开身位。

这一次,赵榛快张伯奋一步。

他与一名跑得最快的金兵短兵相接。

“噗嗤……”

他一刀斜劈,斩风雨而过,在金兵还未落刀之际,就砍在此金兵肩头。

随即用力一划,此金兵血溅刀下。

又斩一名金兵后。

赵榛冲向另一道身影。

雨夜虽然给了赵榛掩护,但也遮住赵榛的视线。

朦朦胧胧间,他只看到大概身形,下意识想用势大力沉的一刀,将其砍死。

“呼!”

利刃破风,这金兵竟然不闪不避。

而且他举刀的速度和力量,明显慢于赵榛。

“铛!”

就在赵榛以为他要完成击杀之时,手臂一震,耳边响起金铁之声。

铠甲!

而且还是护住全身的札甲。

金军巡逻兵穿铁甲的,不是谋克,就是蒲辇。

此金兵正是谋克。

谋克,即百夫长。

这一刻,赵榛看到金兵百夫长眼中的戏谑。

紧接着,危机感涌上心头。

百夫长轻笑一声,挥刀就准备将赵榛手臂斩断。

赵榛先出一刀,想收刀已经来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他果断放弃环首铁刀,只把手臂收回去。

“刺啦……”

他险而又险地躲过这一刀,但臂袖被划破。

并且他胳膊上也被划伤一道口子,血液流下。

好在只是皮外伤,没有让赵榛失去战力。

百夫长见一击不成,不禁恼怒。

再度挥刀。

赵榛只是连连后退。

身披铠甲,虽然有牢固防御,但在雨天让其行动迟缓。

加之赵榛反应快,连着三刀都没有劈中赵榛。

不过赵榛也非常狼狈。

他血肉之躯,兵器掉落,拿这玩意真没办法。

“保护殿下……”

正在搏杀的张伯奋察觉到赵榛的危机,他大吼一声,一刀将自己对手的脑袋砍掉。

并迅速跑向赵榛。

但战场分散,他距离赵榛还有一段距离。

其他持兵刃的宋人勇士,也正在与金兵搏斗。

“殿下快走……”

一名未有兵刃的宋人勇士冲到赵榛前方,成为赵榛的屏障。

他面对金兵百夫长的长刀,视死如归。

“噗嗤!”

草命捍白刃。

宋人勇士的胸膛被长刀刺穿。

但他却死死地抓住百夫长的手臂,口中吐出鲜血,在雨中轻呢:“快…走……殿……”

话未说要,他头一歪气绝,成为第一个战死的宋人勇士。

“去死!”

赵榛眼睁睁地看着麾下勇士被长刀贯穿,怒火中烧。

谁说宋兵都是软弱呢?

他连这名勇士的名字都不知道。

痛苦之下,血液沸腾,心在燃烧。他一声大喝,趁着百夫长拔刀之际,徒手冲到百夫长面前。

百夫长反应虽迅速,但却晚了一步。

他持刀的右手被赵榛捏住。

“啊……”

他感觉自己的手被铁钳夹住一样,发出惨叫,面容狰狞。

“嘭!”

赵榛一把抓下百夫长的头盔,连脖护处的铁扣都被揪开,他脖颈处被划伤。

紧接着,百夫长一下子失去意识。因为赵榛的拳头落在他脑袋上。

一连数拳,血液混合雨水,从拳头上流下。

不解气的赵榛一把抓住他的腰背,这名穿着铁甲百夫长,竟被赵榛硬生生举过头顶。

一名离近的金军士卒看到此情此景,吓得失神,被宋人勇士抹了脖子。

已经冲到赵榛面前的张伯奋大惊失色的同时,松一口气。

信王神勇啊!

其他宋人勇士更目瞪口呆。

“啪……”

赵榛这才将百夫长摔在地上。

此时百夫长瞪大眼睛,已经死透。

他认识信王,还一直向麾下调侃赵榛中看不中用,长着五尺七寸的高大身材,却是个连兵器都不敢触摸的懦夫。

对比完颜阿骨打的十几个儿子。

个个勇猛,人人都可统兵作战,通晓兵略。

特别是完颜宗望、完颜宗弼和完颜宗翰,是万人敌的猛将,所向无当。

再看赵佶的儿子,藏在深宫之中,养于妇人之手。

相比于死亡,被一个嘲讽过的人杀死,才是金人的耻辱。

百夫长死后,最后的金兵孤掌难鸣,在宋人勇士围击下,倒在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