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治学与政治发展(2021)
- 杨海蛟 杨弘 张等文主编
- 4017字
- 2025-04-28 17:43:42
二 在坚持的基础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近年来,西方世界乱象频发,出现了诸如政治极化、经济失衡以及各种治理失灵等现象。而“中国之治”则取得长远发展。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原创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了伟大飞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得以充分彰显。
(一)人大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从1954年到2021年,从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让国家一切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让各国家机关由各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们之间有分工、有配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21]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加奋发有为,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自觉坚持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敢于担当作为,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立法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回顾2021年,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可谓“硕果累累”。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6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决定批准的双边条约和加入的国际公约6件。[22]立法数量创近年来新高,现行有效法律从去年底的274件增至291件,挥毫写就了崭新的高质高效的立法篇章。
一年来,人大以科学立法引导社会风尚,规范社会行为。其中,既有引导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公平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等法律,又有维护保障人民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也有推进改革开放和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等,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
同时,人大还通过立法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主权、守护国家长治久安。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为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提供法治保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全面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全面提高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安全”,还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进一步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
这一年,人大自身建设也进一步加强。2021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民主制度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和安排的共同主线。与此同时,各级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坚持以政治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这一年,党中央还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代表的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推动代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发展。
(二)协商民主制度愈加成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23]
2021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出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的政治组织。这一年,人民政协围绕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融入其职能履行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努力凝聚共识,促进团结。如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协商会议,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
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政党协商。2021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积极向各民主党派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今年的经济情况和明年经济工作的相关情况向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通报。同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政党职能,推动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02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各民族地方坚持贯彻的基础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向前稳步发展。
其一,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1年,各国家机关和民族区域地方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进和开展各式各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构建设和主题活动。例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在青海、湖南等省成立,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向更广更深处发展。甘南藏族自治州以制度建设和宣传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从而推动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其二,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优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正确解决中国特色民族问题制定、形成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为基础,结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我国具体民族问题的一项优越制度。2021年,民族自治地方积极发挥制度优势,协调发展与安全,实现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化持续繁荣的跨越式发展。西藏、宁夏、青海、内蒙古等自治区(省)分别实现GDP增速7%、6.7%、5.7%、6.3%。[24]这一成就进一步印证了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各民族团结统一是处理民族关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有利于维护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四)基层民主建设成果显著
基层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自治制度。2021年,全国各地持续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实践,不断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等,这些方面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21年,各地依法开展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这一年,基层立法点进一步增加,“国字号”立法联系点增至22个,辐射带动各地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4700余个。在地方层面,各地也展开探索,如桐乡市制订《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指导标准,创新“规划—培育—申报—考核—命名—提升”的“六步法”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这一系列工作使得基层民主各项事务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高,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法治乡村和城市稳定发展以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其次,高度重视基层协商。基层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满足紧密相关,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极具创新和发展空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基础和重点。2021年,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基础上,基层协商的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例如沧州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八步议事”民主协商模式。截至2021年11月,沧州市召开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4500余次,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问题和矛盾6000余个,有力促进了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夯实了社会治理基础。[25]此外,兰州市构建多元协商主体,拓宽城乡议事范围,采取社区书记兼任议事会主席,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监委会、“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职能部门代表七类人员和利益群体代表为成员主体的“1+7+X”协商议事成员模式,拓宽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