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的附录《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唐三藏的身世。
初读这一章时,总是有很多疑问。
丞相的女儿为什么要抛绣球选婿?
温娇和贼人刘洪一起生活了十八年为何没有手刃仇人?
刘洪假冒状元上任为何没有被识破?
十八年间丞相一家竟然对自己女儿女婿的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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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网上看到过有不同角度的解读,最离谱的竟然说温娇和刘洪早有私情,唐三藏是刘洪的儿子。
当然从某种角度去看,这个说法可以解释很多疑问。但是在看过很多次原文后,对这个看法是非常反感的。
丞相女儿抛绣球选夫婿是说得通的,因为唐朝长安是在陕西境内,属于北方。北方人自古就热情大方,习俗也有不同,有抛绣球选夫婿的基础。
那天丞相女儿抛绣球的日子正好是状元游街的时候,这个时间也不是巧合,丞相女儿选当今状元郎是再匹配不过的事情了。这也符合了古代读书人对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的憧憬。
在西游记原文中,抛绣球选老公不单单是陈光蕊这一次,后面第九十三回中也有天竺国公主抛绣球撞天婚招驸马的事。
所以公主也好,丞相女儿也好,是可以抛绣球选婿的,只是这种择偶的做法比较少见。
至于温娇跟贼子刘洪生活十八年而没有寻机会杀了他,除了原文中提到,“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
温娇因为有了身孕,为了腹中胎儿着想,只能忍辱偷生暂且从了刘洪。
待温娇生下唐僧后,又有南极星君告诉她,让她忍辱负重,总有夫妻相见,大仇得报,家人团聚的一天的。
想必在这十八年期间温娇是有想过自杀和复仇的,没有自杀是因为心中那个家人团聚的信念支撑着她;没有复仇,除了她是一个弱女子外,刘洪其实对她提防加软禁也是主要原因。
至于刘洪顶替陈光蕊而没有被发现,除了古代通讯不发达之外,和地方官员尸位素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也不无关系。像《让子弹飞》里面的鹅城县长也是假冒的,没被认出来一样。地方官员只认委任状,不认人的。何况现今通讯发达的年代,也经常爆出骗子冒充军人,官员,富商招摇撞骗的事,在古代这样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十八年为何丞相女儿没有给自己父亲--当朝丞相传递出任何信息?
一是殷小姐虽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估计也就只能在周边活动,而且出门干什么都要提前请示一下刘洪。身边一般也都安排监视人员了。例如,殷小姐要去金山寺还愿时,刘洪还派了王左衙,李右衙跟在一起。所以偷偷送信,借机溜走,呼喊求救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殷小姐在解救前两次见玄奘时,都是支开了其他人后才敢跟玄奘相认,而且还是第二次确认玄奘是自己儿子后才让玄奘去丞相府搬救兵。由此可见,殷小姐是多么小心谨慎,多么孤立无助!
二是对于古代人来讲,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女儿没被婆家休妻送回来,也就万事大吉了。可能从女儿嫁出去的那一刻,已经做好了失去这个女儿的准备。
在封建社会,女子社会地位地下,女子的一生很难掌控,特别是出家之后的,更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一说法。
所以殷丞相在这十八年不知女儿境况,在古代来讲再正常不过了。
后来剿灭刘洪等人还是丞相从长安带的六万御林军再加上江州同知,州判两人的配合下在,在天还未明趁刘洪不备的情况下擒获的。
虽然文中并没有详细说这个过程,但是从这一系列安排来看,朝廷要逮捕一名在地方经营多年的一把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州州主是集党政军民学所有大权于一身的职位,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所以距离京市一千五百里之遥的江州在刘洪的多年经营下,早已铁桶一块,要控制一个弱女子,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而想要对付他却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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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朝丞相的女儿,在嫁给当朝状元后,都还没有度蜜月,就要随丈夫南下赴任。
路上丈夫被害,自己被贼人霸占,为了腹中胎儿和与家人团聚的信念,忍辱负重的跟贼人生活了十八年。然而被解救之后,在与自己老公,儿子,与自己父亲母亲团聚之后,却选择了自杀!
这——难道不是一个极具讽刺的故事吗?
水贼刘洪残杀状元,强占人妻,冒名顶替做官十八年却安然无恙,最后还要朝廷派大军南下才能伸张正义。
这——难道不是一个极具讽刺的故事吗?
西游记本来就是一本讽刺性小说,这个故事更是对封建统治和封建礼教的无声谴责。然而却有很多哗众取宠的读者,随意曲解和颠覆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这一章节自成一篇,其中很多事情与其他章节的叙事其实是有矛盾和出入的。但并不妨碍这一篇成为整个西游记故事里面最直接也是最真实揭露封建时期礼教吃人的事实。
殷小姐被解救到家人团聚期间,有两次想自尽的。一次是丞相到江州抓了贼人刘洪后要见女儿,殷小姐羞于见自己父亲,正要自缢被玄奘救下。第二次殷小姐在江边祭奠丈夫时候,正准备投江自尽,又被玄奘拼命救住。
第三次殷小姐在全家团圆,合家欢之后选择自尽,这一次却如愿以偿了。
这一章最后一句“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玄奘自到金山寺中报答发明长老。”
短短一句话,却包含了太多内容。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能与恶人忍辱偷生生活十八年的女子,在面对家人后却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地,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オ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狂人日记》